[轉載]贊唔贊降低or提高合法「發生性行為」既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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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09- 2005
46%市民倡降低性交合法年齡+w|+A)O K4Q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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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潘嘉寶報道】本港現行法例將16歲定義為合法性交年齡,若與16歲以下女童性交即屬違法。不過有網上調查發現,逾46%受訪者認為這個「合法年齡」過高,認為應調低年齡。另外約36%受訪者更表明若自己未成年,為宣洩性慾會不惜以身試法。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學系吳敏倫教授則指出,現行法例只會讓青少年「無出路」,對日後的性生活可能造成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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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稱不惜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