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低能的法律案件
美國有個史特拉 (Stella) 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y`9INd gf
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PW6v _4i
L G"{1D&o-Qy
二零零二年入選的案子有:
一、德州奧斯丁
;_@'qWI8r q/A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
c7@ p0a'c
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 "\T3nV+t5P)}X
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
t6~0j0g(m8e RM-W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niA7W;my#| BIq
$MsH;n,Y)RL l
二、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q\J1v?GpJ
為什麼會發生? C$e5M@(zE2w#L&O
u8a nl lp K?0YP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到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三、賓州 #_Hkb^
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他在一家住宅行竊, +A$W;c8I [3a
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回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