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值超逾六百萬的醫食住行福利,與國內同胞有“福”同享
如何獲得六百萬的社會福利? ]*[+w6H&R _ K;ELL3R+mz5]+me'm?
假設一對國內來港生育的夫婦,三年間,來港生子兩次,將孩子寄居於在港親屬,並成功為孩子申領綜援及租金津貼。 2K s&_&Lz3jLX {*]
每名孩子每人每月可得的綜援連租金津貼共約3,185 港元。另外,未足三歲的孩子,可送往日間育嬰園,每人每月最高可得4,640港元的實報實銷津貼。三歲至五歲,則入讀幼稚園,津貼金額每人每月最高為2,238元。 p*e:{3K7m8D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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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開始,每名兒童可得一萬元的教育卷,作為學前教育津貼。(由教育署直接撥款 予幼稚 園,家長收不到現金) 入讀小學後,學費可以全免,另有就學開支津貼,每人每年2,505元,學生膳食 津貼,每月$195。
孩子入讀小學時,父母以團聚理由來港的申請應該獲批。到港後,雖然未住滿七年,因為有兩名孩子經已是香港居民,亦可以申請公屋。大概年半之內,便可上樓。(選擇較偏遠地區,為願入住舊式單位,上樓時間可以更快。) 一家四口,只有兩個孩子得綜援及租金津貼。可透過社工申請租金寬減,及申請綜援以外的扶貧基金,慈善基金等。金額不固定,但估計每月平均可得五百至一千元之間,對生活的説明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