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ustin666[/i] at 2005-4-11 06:50 PM:
你冇權吳答
但你有權返警局先答t^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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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f7[U*trZ
我試過投訴, 結果係點同詳情係點, 你可以睇返上兩版個post!#R%mG+D)K`oH
投訴根本係費!
仲有, 電話,地址同私人事係有權唔答!inspector講既!SHisy:Y~`b b
B.w
返差館先做係搜身同身份證only!%A$QYM2V
身份證己經係合法証明文件, 電話同地址唔係!!#D3pR-tT:}|d
@
如果照你所講差佬問電話地址都要答, 你條女係邊個又要答, 你著幾多號底褲亦都要答, 你幾時破處都要答!因可能得一個austin666合符o個三個答案!
冇必要同你拗!!只係我說出經過同上次投訴個inspector答我既o野!因我知的確係有好多人係俾o的死差佬甘玩而又唔知某情況可以拒絕!$mP8[]X1V%qI
可能你覺得差佬永遠是對的, 哩個係你既事!
同埋香港基本上任何一個投訴機製都係廢!基本上差佬都係幫返差佬, 好似個inspector甘, 佢雖然答我法例上我可以唔答佢同唔俾佢睇o個o的o野, 但佢點都加多句"你唔講佢知,佢咪仲懷疑你!"基本上佢都支持o的死差佬玩你o架, 我駁佢,佢都係表面上話個差佬唔岩兼濫用職權!到佢話接受我投訴喇,又點?咪又係乜都冇做過! 李嘉誠去投訴佢就處理喇!
唔係只係差佬係甘o格, 消委會係甘!上次pccw屈$200, 我去信pccw投訴佢, 佢做戲甘寄返封信我話處理中, 跟住話pccw己經同我完滿解決o左件事, 而佢亦唔會再同我更進!
投訴囉!同俾人夾埋玩多鑊冇乜分別!_
z+H/T$l0G
途人點睇係一件事, 有人覺我玩o野, 亦都有人覺我被差佬玩, 可能我冇你甘顧及型像, 冇你甘受大眾歡迎!8e"@6Ua2tfKS9h
重申!冇同你拗過, 贏你亦冇意義!
只係將自己經過同投訴後所得既答案講出!
Omu%R(u+Ey`6n:?
[[i] Last edited by HansChan on 2005-4-11 at 08:55 PM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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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ustin666[/i] at 2005-4-11 09: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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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K1{ v$``
地址係你申請身分證果陣就要填的
仲有問 ... [/quote]
係要登記o架!H!D+W0Ypfe:~_
但正話咪講過你知囉!
身份證響"一般情況"下(如街頭俾死差佬查) 係合法而且己經係"足夠"證明你身份!
要問地址電話係"進一步"!如你岩岩錯咗啲乜俾人捉咗返差館(因甘既情況下係嫌疑犯!)
我都知搬o左屋係要同人民入境事務處改返, 再得你提醒,你真係功德無量!vO]~;m&cS
唔係有意乜都拎出黎講, 只係一個比喻! 如電話,地址響"一般情況下"係唔需要俾啲死差佬查, 若要就同佢要你話佢聽幾時破處冇分別!(可能比喻唔好, 因我唔夠你讀得書多!)!JB oX8|$R;@Y
佢有權懷疑你乜都得!但合作到邊個程度係有個譜!唔係家宅都俾佢知晒就係叫合作! 如果我係犯, 唔止電話,地址, 好多o野都要答添! 但行行下街唔代表一個人有罪嘛! 行行下街一個良好市民俾查身份證係"一般情況"!!!冇"必要"咪唔講囉! 佢問我係唔係等條女, 我唔講係正常o架喎!同樣, 佢未到問我地址電話既"情況", 我係"有權"唔答! 佢要既只係查我既身份證明, 一張"合法"既身份證己經足夠!
佢要懷疑都要有充份理由, 佢錯咗唔代表佢唔駛負責, 只係到去投訴佢嗰時就好似嗰個inspector甘, 扮做咗o野就算! 如果個inspector唔攬佢, 佢一樣有責任要"咩". 根本整個投訴部門只係做下樣, 做場戲玩多你一鑊, 整到你覺得吹班死差佬唔漲!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