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香煙列為毒品 !!
首先聲明,本人吸煙超過十年,曾經嘗試戒煙,但末能成功。Qr8l4yK[o9_g*O!H?)O({8E+|iB,?Y
見最近政府又在左搖右擺、末能就公眾場所禁煙方案訂案,我有以下想法:5u*o{)N-@+^$@T
1) 是否於吸煙場所工作,乃個人意願。沒有人强迫!
2) 非吸煙人士可選擇全面禁煙場所消費。
3) 吸煙人士也應享有吸煙的自由,於吸煙區吸煙(指非全面禁煙場所)。R|'zW'P-TE
我其實都想戒煙,省D錢同健康D.......不如政府立即執行如下﹕3I K`{ p8Y3F
1) 將香煙列為毒品,吸煙者將被監禁及順接受戒煙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