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AIO2014tp2019 » 銅鑼灣攔巴士情侶只判社會服務令,Thomp 點評?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銅鑼灣攔巴士情侶只判社會服務令,Thomp 點評?

又係班扑街法官



王曦彥及伍嘉儀於2017年10月6日午夜時分走出軒尼詩道馬路,擋在車前攔阻巴士近15分鐘。
更多

【星島日報報道】一對情侶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馬路趕不及上巴士時,停在車前攔阻巴士近15分鐘,期間叉腰撬手及與已鼓噪的乘客對罵,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在公眾交通造成阻礙罪成,分別被判罰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年感化令。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指自己當時的行為只想該「飛站」車長道歉以取回公道。法官今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二人行徑實屬橫蠻無理,目無法紀,諉過於人,故認為原有定罪絕對正確,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
上訴人王曦彥(29歲)及伍嘉儀(31歲)於2017年10月6日午夜時分走出軒尼詩道馬路,擋在車前攔阻巴士近15分鐘,期間與勸阻他們的途人拉扯,與車上的乘客對罵,揚言要「塞埋呢條路」,事件對現場交通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阻礙,遠超於他們因上車權利被侵犯而衍生的合理權限。
高院法官彭中屏在判詞中指出,崇光百貨外的行車道是眾所周知的繁忙地點,二名上訴人不應因上不到巴士的不忿而無了期地阻礙巴士,而且二人諉過於人,把責任推在司機和途人身上,完全是指鹿為馬的荒謬理論。而伍嘉儀在上訴聆訊時指她當時是因為驚慌才留在馬路上,彭官批評完全是無稽之談,而且二人為一己私怨而攔阻巴士,明知已對交通造成阻礙作不願離開,甚至明知有乘客鼓噪及在途人勸阻下仍不肯妥協,二人行徑實屬橫蠻無理,目無法紀,故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
社會服務令都仲要上訴
扑街法官 + 狗男女 = 全部人道毀滅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測試區 » AIO2014tp2019 » 銅鑼灣攔巴士情侶只判社會服務令,Thomp 點評?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