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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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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0 U; C- L) ?+ O7 G3 S' z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0 a9 G. V P# x8 [- ^; }7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S( Z$ d) \! n* S2 ~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Y& ~, T# ^* J- O5 C; U# ^+ |, L# W9 C' H* X5 T5 N4 d
* U, G! \6 {2 t6 ]9 i6 g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P- f$ C, y ]7 G# B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6 G9 \3 u4 \( M- t2 [! q% R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g) r6 _8 o* E& y& ?" q5 a+ a$ ~& Z, u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8 i% _! L$ s7 I9 }7 ]" h! m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y) G7 v+ q7 j, ]6 I0 V7 w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I7 ~& A- s) z% ?- S6 d+ W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7 \7 _4 Y$ @& h/ J. @" t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c) q% B) D; P+ U# W& L. C# H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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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3 X' L8 O0 K( p* h0 y" J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H% | r& H& o$ x( \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2 L- @ J) ~" p: ?" K# d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B" X& W/ [1 k4 M( u
所 內 。' ~( y4 D( [4 n& }& d7 I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1 H3 b& D7 T( ^4 r w* r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0 f$ I$ J# Q: Z7 g2 r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g$ F9 m9 ~" D* P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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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 H" \7 C: V8 ?" V6 Z5 [4 r- H
$ C: `- n, Z# `* Y" N$ a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4 b7 q% ]4 G: E6 s+ p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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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7 G! K% S" N* b# a3 l: B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V3 t9 k0 {) ]5 A& C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3 r2 s/ t; i5 Q$ t
日 再 提 訊 。
9 C+ Z, M) [& I6 y' L( J6 {. f3 s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X. \5 @/ M& D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s& P+ g \( _# b* n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2 s: t$ `3 h0 G9 k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i' i0 G# w8 O( ^ Q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6 d5 u# A8 a8 Y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4 U+ H) L- T+ l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r! Q! P8 b( r& @3 l9 Q- B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N2 P! ^9 ]- p# z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B. r! G+ _9 X, {* @7 _, {) l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e% [% }8 k1 b/ Q, |4 @. x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5 x5 r' Q7 u) ^( {8 t
手 調 查 。 y' s1 ^0 S/ g- ^3 } H, z: P6 w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b$ X, g* {; M0 S4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3 T* t( Y. L" o- |- G! R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Z3 I3 _; a, |* T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i* F# s4 H: _4 ^0 K) m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h) I6 u, Z1 N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F% W0 a9 U" _& E' B1 C
, _! n" m! j-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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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0 J! [$ k- P/ _5 k. Y1 ?
z4 A( z" l4 l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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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 A" W$ m, o! v$ B4 ?/ Y- Q
r" _8 \$ I6 R3 Q8 K1 W# M' \: B1 W, r4 m1 R
" k U" R) f+ Q2 J5 U7 N. r
/ V/ P5 [* m& E6 G4 R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4 A) L+ ~+ ~4 z# ~/ x. R; R5 X n1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8 _( J, b% _-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y x4 u! x+ X" [% `9 v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f j% [" m/ P' l! w) ~! [! g" x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k) t$ N; H" ?& [ o' l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S: d5 _7 u" d8 E5 y3 [- _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Q7 o7 e/ C# z# x- k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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