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b! ]4 R! p9 N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 E1 a& T- }1 ~3 _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d  j( d2 a$ ?& S9 p4 [' U; x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S8 G6 q9 q5 o$ s  o  @9 e( I! z& r6 Z+ f9 x3 k/ y1 v& N% V& T& `

$ A( h3 S& y4 H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7 s( Q6 k% n8 R$ J: ?' e* F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c! g9 q# ?# K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A( s" t% T9 Q+ z) [0 [1 i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8 {, @, N, W* z( j5 ]! N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E; D: }! d, v7 {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n* l: k" Z- O  U( W2 p. Y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6 r- W( z! p% A$ Q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9 q" q3 t2 g9 m0 k& c8 p
詠 詩' W& s+ U% _/ Y' l

5 S2 V: e  `. e9 P" P; Q& X( i
; e  w2 R% x3 M4 {) d* s% n! I& ]+ ~! z% t  y

: p8 E: V! U% T. m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5 f6 O) V% b* N7 [! G3 i7 j* l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s7 W7 @: p, n7 r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w; M2 e$ W5 }2 z0 R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1 X. q+ u1 q9 O% p9 f! l: n* e
所 內 。
3 V+ y4 V. r: K6 s2 o1 _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8 p) W/ B0 e9 `, P) h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2 H( S: d" n. k* O/ ]$ M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9 U8 C- n; u; F# _( v" t) b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5 j) }( F" G0 r8 I
3 B, c* D8 |! o& D

8 y" l/ W; p! T! m
8 J) f% J8 O3 J  n
- D" l: u/ Q! ^( d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4 X  f# C( q9 X0 c
$ ]1 ]4 q# l9 K9 H8 l( f4 t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6 s8 O( i# E0 K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1 S3 y! z0 A3 c: ?" s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E) v! W0 U. o2 U
日 再 提 訊 。
6 c& N& k" x* z% S9 V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E0 j* N. O% `2 b% m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b+ e6 i- ]/ k( t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4 I, {/ n$ M3 J0 Z2 N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u7 M% D5 h, {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z5 @5 e2 f& g$ ~$ A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Z4 u9 ?5 E" L1 K6 Y  u$ _2 J, X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 P, x, \2 K. I+ w( t2 M* i"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8 k1 r( d2 O4 q( q' s) P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x' L" a8 b$ c/ Z" k+ A# D# j7 R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v: Q; g, r" ~7 C; W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n( M7 l  I% A/ i+ E8 b2 n
手 調 查 。0 m& P8 l6 p, @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7 S. l9 c% |% a) `5 O1 I2 h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9 x: `4 I# n+ u1 `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 S* w0 x+ Q7 X6 V" Y( V7 _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w/ Y) H6 g& J! {; H$ q+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u) r6 y3 G5 w3 y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 m3 m& A$ a) F' N' Q4 B: O- Q9 }+ q6 H
4 j: J5 s: s0 U6 b

9 p6 c5 j6 t- E; x$ O! u
9 ~& f' K( S2 m- j3 p" S/ P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2 ~/ ~- i# b# U! b* \, @2 l2 G9 S
- m8 e$ `6 k. W( L7 U
2 j& q! ]9 X7 t9 n4 y; r- m' P
0 l& H7 l6 n0 \# e1 C: _8 Y
4 l1 @# s3 S' o! H3 i" v  b
& s/ j5 Y+ \: f2 u1 a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5 u# H- E6 [: U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q! H; {. R! @& J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O4 t, B8 O  C1 U- J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 [7 ~  b3 [7 h; i/ j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4 D5 t# S2 W# A) N( `5 [3 H0 A  D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5 h9 ?+ k3 n9 i! ^( S& I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  _9 n( y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lee d 人唔死都無用 ar!!!!!!!! 人渣....................................
呀!!!!!!!!!!!!
2 J7 B* Y6 H3 w* d. J點解香港會有d咁ge人渣呀!!!!!!!!!!!!!!!!!!!!!!!!!!!!!!!!!!!!!!!!!!!!!!!!!!!!!!!!!!!
完全被性e樣野控制住理性
唔好諗la...送佢返大陸打靶la !!!!!!!!!!!!!!!!!!!( t  F4 \5 U1 o1 I( d
最多粒子彈錢我俾 !!!!!!!!!!!!!!!!!!!!!!!!!
男又搞女又搞,變態架呢條又> <唔死都冇用呀呢D人!!!!!!!!!人地細路仔就要面對D咁ge事,好慘呀
人渣~~~~~~~~~~`
咁鍾意肛交,不如叫甘肛推下佢( X6 |6 p5 R- O
; e! I, T/ X5 X7 R4 m& M2 b
條友連做人既資格都無,建議送到鴨寨學做鴨,做得好再俾機會佢學做人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p, B/ Z: X2 R" D1 s
>>>兩個都咁細個, 佢係咪人呀
我聽到尼單新聞,第一個反應就係好想打實果個死賤人囉,真係禽獸都不如,畜牲黎架佢,佢真係好可惡呀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