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碧鏵應否坐牢?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陳碧鏵應否坐牢?

佢將我地D個人資料賣俾其他公司賺錢, 完全冇通知我地, 係咪應該受到徵罰呢??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0-7-27 09:22 AM 編輯 5 [# p6 S- n6 b0 ]- }. w% N) j) Z
/ c1 }) d# d  G, k8 N
雖然此事八達通公司一定係唔啱, 但是出賣極只不過係姓名、年齡、收入(我相信10個有9個亂填)、興趣......等,
3 j0 ^. M( L: L請問是否真的對卡主搆成嚴重騷擾呢? 我看未必!!!6 j# R$ P8 z) y5 F/ L
不過, 經過傳媒無限放大, 再加上一眾低智商的愚民炒作, 就變成今日像十惡不赦、誅連九族的大壞事;6 \7 |& x* h" f0 h' F1 U. n
資本主義就是這樣的, 營商的就是要每分每秒想著賺錢的主意, 只要貨真價實、公平交易, 其他都是屁大的小事;" E) h3 ]$ {9 n% T
首先申報利益, 本人有用八達通服務, 但是並沒有參加甚麼「日日賞」的玩意, 所以本人的資料並沒有像230萬貪小便宜的人般被出賣;
' }0 l" L' `8 H7 B0 M俗語說: 「便宜莫貪」, 既然便宜貪了, 付出少少, 其實亦理所當然, 天下哪有不勞而獲的好事情?$ P2 P& y; Y/ y0 K
如果不想所謂私隱被繼續出賣, 請盡快退出甚麼「日日賞」便宜行列或放棄使用八達通服務, 不要再做「又食又罵」的事情。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從沒通知事主下就公開資料一定係八達通公司既錯....
5 ~  ]9 A; v! l5 N  B而且公報既資料可以係電話,地址等等....雖然可能唔對事主有好大的滋擾
3 z, i3 c+ q* _  N% B5 O; x但係出賣左無論係事主邊方面既資料都係錯既...所以我認為呢件事絕對係八達通公司要承擔責任
4 o- J9 Y7 J! B坐唔坐就唔知啦...都係睇下點法律係點(本人對法律認識唔深)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似乎不重要,對客戶未必影響大﹖又未必!因好多事都係被透露了資料才讓人有機向一些單純、危險意識低、白痴、或低能的人做成無法估計的損失或傷害咯…我家就因為有一位危險意識低的人受損失,本來少少損失不成問題,但就因為少少損失導致他被我家人鬧到好激動致機乎自殺…而且佢好委屈係受騙…那sale一打來就話叫佢估他是誰,估估吓他就無了那種生疏感,跟住sale同佢傾一大輪計及對他講話不是sell 他,只是答謝他才送番d禮物給他,跟住仲騙他話有佢的資料,只是再攞佢的信用咭確認號碼啫,於是他信以為真就再講多次個信用號碼給sale聽,sale攞左後,就話雖然不收費用,但收手續費好平,只是收$139元手續費啫,不過是要每個月收,仲要起碼收足一年…聽到係咪好鬼激氣呢﹖本來你地可以講鬼叫佢死蠢和貪小更宜咩﹖但可以講佢不是這種人,他只是心地單純而防不勝防,亦只是真的無諗過sale利用有他資料而咁樣欺騙佢……我們一家聽到都好鬼激氣…那個sale用呢種不良手法去騙人…當然我地只有搵消委會解決啦…好彩最終都解決了,但不能將那個sale成之於法真有不甘,不甘心是不想那個sale繼續欺騙更多人啫…騙他一年只是1000幾元叫做有良心…萬一再騙更多的話叫那些無錢的人如何承擔呢﹖所以若不加以重罰就遺害更大…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似乎不重要,對客戶未必影響大﹖又未必!因好多事都係被透露了資料才讓人有機向一些單純、危險意識低、白痴、或低能的人做成無法估計的損失或傷害咯…我家就因為有一位危險意識低的人受損失,本來少少損失不成問題, ...
, N$ p  m9 |4 r. G) g5 T/ i$ Xgoodnicelady 發表於 2010-7-27 12:07 PM
+ w6 l. g+ c; ~聽完妳個故事, 我只能回應一句: "有d人天生就係俾人呃, 有d人就天生呃人", 故事中嘅主角就算呢次唔俾人呃, 遲早都喈嘢;4 [+ Z) ^; ~& `
呢個世界冇公義, 只有強弱之分, 唔係我吹水, 我就好少俾人呃, 就算咁唔好彩俾人呃咗, 只有慨嘆技不如人, 下次醒目d;
8 L3 l& U" I% {人蠢冇藥醫, 加埋貪小便宜更加冇藥醫, 唔關單純同意識低回事!!!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8 F0 R" U' T: }; x; g- l6 o聽完妳個故事, 我只能回應一句: "有d人天生就係俾人呃, 有d人就天生呃人", 故事中嘅主角就算呢次唔俾人呃, 遲早都喈嘢;% s  J7 ?! t0 ~( s
呢個世界冇公義, 只有強弱之分, 唔係我吹水, 我就好少俾人呃, 就算咁唔好彩俾人呃咗, 只有慨 ..., P" f6 a( t' c0 t$ Z' V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7-27 12:20 PM
你講既係好有道理!事實有些人成日被人騙!但如他們資料不被人濫用,他們都無咁多機會被人騙…騙錢事少…一些無知婦孺被誘出來…真不敢想像…對此我地係咪有需要將這個可能受害情況減致最低呢﹖身香港人怎可以有法不依,若個人受騙可以話自己攞黎!但因由有關不應發生的事而引伸出來的事係咪相關人仕要負責呢﹖我們不能話那些弱能、白痴…等抵死就抺殺我們可以防治的事呢﹖也不能話有些比起這事更大的問題就置諸不重視呢﹖政不能完善是必要時間改,但凡事都要從這能改之的所謂不比政事重要的事做起的!否則世界大亂…所謂事小不能正,那大事如政改又豈起正呢﹖
1

評分次數

莫理窮與富,相識就是緣!
泛泛友誼情,緣來就是朋!
雖然此事八達通公司一定係唔啱, 但是出賣極只不過係姓名、年齡、收入(我相信10個有9個亂填)、興趣......等,
" z/ Q: |5 \3 y$ _2 b# H7 o# \! a請問是否真的對卡主搆成嚴重騷擾呢? 我看未必!!!
4 W' F( Y4 x, u/ ~% V不過, 經過傳媒無限放大, 再加上一眾低智商的愚民炒作,  ...
7 Y3 e- x. d6 C+ [打狗棒 發表於 2010-7-27 09:20 AM
+ Y5 U, V) Z2 {. f" w) ]. A" a
* O6 E9 X$ I& H$ z$ ?# q: O; |. V% \7 P9 g. R3 K% |/ X
打咁多字做乜?
" E- c. k7 V. r' A: R; W你所講不外乎:
! F# F- H  c0 n4 B$ w1)貪字得個貧9 R! Q1 M. ^2 ?/ W0 L5 z" v8 Y  o8 h
2)法律面前,窮人含撚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其實香港人太大驚少怪吧?; D& C  s* ?" ^1 S
無疑八達通取巧有d唔啱,但除左電話推銷滋擾之外,有幾多實際損失?, a  ~8 t) [% a' g0 |& G. c# Z
相比損失,買層樓幾百萬被地產商呃呎,大家就好像習以為常,雞皮蒜皮的事就當成世界末日。
& \% J5 ]2 T. B/ E
  \9 U! b) Q$ ]- m6 O+ L6 H5 P# X再講,邊個叫你貪儲分?申請日日賞要填個人資料,那一刻就應察覺有問題。
: U- ^' S0 R' m! \: \* i0 X" ]1 S% d% g5 B
我有八達通,但從無申請日日賞儲分,亦從來唔會用信用卡增值,2 H/ q0 \! w3 K6 Y! d
因為信佢唔過,相信佢個資料庫無我任何資料。
1

評分次數

  • d228216

其實香港人太大驚少怪吧?
7 u" i. ~  |# b; n6 }3 e無疑八達通取巧有d唔啱,但除左電話推銷滋擾之外,有幾多實際損失?
8 N& T7 X5 j# ]$ [相比損失,買層樓幾百萬被地產商呃呎,大家就好像習以為常,雞皮蒜皮的事就當成世界末日。 7 h+ Y/ S6 _2 ~! W  L/ }: \) h% y
2 ^, ]) ?; s. X4 v- r0 w; i# c
再講,邊個叫你 ...  b2 {9 |4 E, h# T$ Y
andyho 發表於 2010-7-27 02:28 PM
* x- M( q  q( p- F. k% _, }! ?: p* q6 S6 M
沒錯...香港人實在太大驚少怪....
3 c' `4 k4 U9 N, N/ E4 L八卡公司同市民其實都係互相利用..% b" J3 {( }, z) Z$ Y# D0 s" K
姐係市民拎優惠...公司就搵你地錢) T0 [- K; }& t0 N
當某一方面失去平衡...就大家罵黎罵去! c! ~7 F; X; t+ _; x
只能說無奸不成商...唔應該信佢地d優惠
其實八達通的成立,不就是售賣客戶的資料嗎? 我一直確信是!
! W1 ~# M' V. Z6 J3 {
* q# t7 T, y$ x; y; g$ X0 {5 M為達到八達通咭運作, 鐵路公司要加設增值機, 客戶中心員工也要增加工作量, 巴士,小巴, 商鋪也要裝機來收錢; 又不似visa般具有貸款額, 收利息來賺錢. 站在商業角度, 根本是增加了無謂的成本, 而無法增加收入渠道.3 I' c. P( `' z6 k6 \2 |6 v
還有一點是, 八達通咭為什麼會載有個人資料? 除了分辨學生/長者外, 八達通咭根本不需要個人資料便能夠使用, 而處理這些個人資料/紀錄便耗損了人力物力.
6 H0 S* y) ?3 a( _售賣資料其實很合理!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陳碧鏵應否坐牢?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