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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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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0 L7 z# s) f. E9 n% f* j0 x& ^, _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v/ |; K3 }& m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7 [7 O9 F4 F* X" z$ O4 _* ^. C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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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8 h/ E5 M ~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V( W- b2 U! w! m. {* K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M$ b# F' D$ E( X2 u9 Z" T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4 [1 | }/ Y% e/ c; K9 u: x1 S/ q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l. o9 R# S7 F3 o' M1 N( u+ z5 A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T, i5 s) N6 T5 b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I$ A" j7 o) D! C; j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u+ u' L5 W; M6 D( c' G8 s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 w p T% M, b3 b1 p
詠 詩* k: W6 m9 ~& ?4 e( L9 T1 M& Q#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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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 W% o/ ~8 Z5 |+ F( K: i8 ?
$ V) w |9 c* M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9 c% q( G- o4 |" \, z w2 W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3 `6 l' P |( L( w5 M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I& g; X4 X }; V" e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Q/ |; W' f4 B9 f; R0 y
所 內 。
* S2 ^ m ]: e& S4 d1 T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m( E7 R" n4 K5 l# o. N' c8 j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8 K, }. H+ _& ^5 O; e- E M! b* ^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9 v+ c# r# B) E0 L( {$ I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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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o/ |+ g7 k) P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 B! o( m" x4 }( p9 Z" [ z2 M
+ z1 S2 h1 F& J- d# K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9 |/ P: ]. }4 c0 N% x- A! M+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O* k; p6 |5 G" J2 F0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H/ V% n' M/ D. I I0 p$ n
日 再 提 訊 。) B6 i' X6 q8 L( D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b" [0 E9 B4 i* C2 p* o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0 d' d4 W0 O$ ]9 H* ?- I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 I; _( r3 L1 i5 e2 A+ E# s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W6 F; H$ F- L+ Q4 Z4 ]$ M! W3 f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9 _- e) U. M. E+ Y# h" x6 m, w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3 z: N$ L ]( ~7 E2 _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L0 s+ ]. U: U1 s8 h. v*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 L+ x# M- }3 Y* r: @# F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z, R# s$ ^" d1 _( `2 E8 d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4 r) }6 X& G- b0 v( q$ a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d3 b4 x3 j. {手 調 查 。" @3 k0 j ?' [( h/ }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y; @# p6 ~7 w" C1 A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s' ]- L4 c! X T+ Z: f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1 f3 \+ c( k- w ^* O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w1 p% \* @$ e( k. f' j'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0 w. q+ |& V% m2 Y8 A3 k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y) p. I j m ^/ x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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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0 R$ D% @! _) t# J' `& V# B0 z& F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8 ?7 R% i2 I2 k! Q% `6 |/ ^
& [ d" f6 c& b1 H' }; a4 p9 f$ z9 i0 B9 u9 r/ Z8 ?$ m; X' N
" g" r; U! |% S! Z+ F2 @+ q
& Q$ {9 o$ P; u2 R9 t( @+ t
( e+ `5 y$ S1 K) s; b4 y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v0 C$ C2 b2 @0 l$ R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V% @2 m6 {# r4 l. T7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3 E% L( w+ g* S+ A d& F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e+ K+ M& n7 N @" k+ S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b1 X; N3 g' C* @0 I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Q% T' h; D: M" L3 e' N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1 r0 r; Q/ d: G/ W9 m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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