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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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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M9 Y% d" f4 f+ Y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n  o- V- a, \; f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3 W5 i/ @' p( s& B

; m) K. K1 Y: e6 r5 D2 y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e; y9 x0 [$ X. o! b"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6 u5 k- W2 K+ m$ d, n& I" g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H! B/ _& u% j; F" C! x0 D, g' K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p' Y% d9 z( N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4 N6 n( G, T2 c7 z) e
" M5 [, n% p) P0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6 v- g6 ^5 `0 O( x(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_) b  o8 G$ U' h1 v' F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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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 b# Y: o& `6 n6 g7 J' `1 ]7 c7 i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0 ^9 Q5 V! `4 D! E; M6 B&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n8 w$ f) a+ U; R2 I  o  W4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h: w) @2 O6 h8 p, B: `係呀!!! 8 E  \0 n! p1 A8 O# C
多謝你記得在下!!!
2 X5 Z/ Q" m# V' o5 g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0 b/ X* `( R/ V# m8 q7 a  \0 b: u$ v( {# L- F. v8 W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9 |2 w0 O) y) j!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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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1 Z: Z- o3 H, ^4 X9 Z2 Z: I, l.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p) s! b* u: f5 C/ W0 J0 k& Q/ T2 f+ N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0 _4 v+ [2 C( D# w! u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5 K# Z# s- m0 r" T7 I7 i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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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R" p3 d) V3 c( g; J0 ?' s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1 C$ P( K! b4 k: i" Y7 k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B( F7 ~/ i, u" Y) u5 ?7 S8 G.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8 g) [1 v4 g; e* ~: z5 h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R: C3 D5 D( {8 H* L; Y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3 @  X) E. ^) f7 J9 }# o) z5 Y$ g  u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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