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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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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6 B  X! y/ a* R-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7 `" h7 Y6 A% i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t# h8 a# c6 y; F& U8 E$ O
8 q8 n, a5 `9 ~0 M& M5 P/ G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7 ]( x, e5 f+ a+ K3 \: ["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8 H. n* L' i& D! n0 v+ i1 I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p# u/ O. E) t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5 _8 M) F. B8 k3 E! i& d- c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k& h+ t9 x" O. g# A" _
1 Y% M- j( ^; k, Q" |$ B2 M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3 V, ]& b$ k; U. Z7 k' g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c$ H" }! D* M( f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3 G- i5 ~* N# L! Q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 z  K( f( G  ~+ X/ i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S' t; g! U/ t& g5 U% l* r2 p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 }7 Q1 g. s9 Q0 M# I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0 r. r# |3 O/ q! d: [8 B9 t: C' s5 Z係呀!!! - x, j9 N+ |, t2 A0 I
多謝你記得在下!!! * g6 ~4 ?' e& L! f  G& g. e7 M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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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r8 p* }% \( t2 V$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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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k, M% r$ h8 I1 h# T# P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E' v# w, b% n2 w4 G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_* d2 p4 c% O5 R+ K6 i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1 i, y4 q: s5 K4 n# Z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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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s/ P' N3 o7 L/ J
0 W5 r- ^& n* S. w" K. Z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H; w0 L3 t2 U/ t/ H5 s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e1 m0 V' N2 Z  z0 i4 L& q/ X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8 {7 R) ]8 O' Q; Z) F'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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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8 I, K2 }; M* L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y) p8 o( P/ o; P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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