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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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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d. b3 ]( U1 o2 `5 G/ S) G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u8 P! y8 k+ X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3 l" P; _& ~7 }  E
& G+ _' x0 @1 l. |' |" M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Q- N/ P) z% K* H1 v& O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d( P. {- I* F" _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1 G" v, s. x8 o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8 }1 a. s1 t+ I; p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O7 c" R( a: k! c4 [. E
5 q& t3 o6 R) r$ b: y  t" m* q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1 |; B! }8 `5 S, v1 o3 l: m" u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3 h$ }/ M2 D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B' P, U$ z! n; e/ f# h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7 E# ~/ I# d( V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t- o+ ]& K8 u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G$ _. |" J2 A; |8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b% i' i1 a* t, ]% b
係呀!!! - ?" F. m- N6 b- q3 W% D
多謝你記得在下!!! 9 @& i  v1 V/ B. A) t' N4 [8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8 p/ ?  K3 C) H0 G  ?( E! `1 A.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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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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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  M' X" a* w' n7 P( L6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A! }( T) x7 T# _6 |6 O9 S7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H+ r+ U  r+ k( R: @: W4 n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9 A& I) b; Y! {3 S1 D; B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c3 [; M" `2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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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i2 b* @  G1 L. w$ Q8 W9 o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E, q* W+ j* [- p5 v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M! e  C2 c2 e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6 H" I3 h% l6 g$ e; _& w8 v' o6 l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t9 @3 e) M1 @1 t6 x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p+ k( x, i% f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0 `2 \. ~: O: R+ o  V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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