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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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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2 o4 [, [8 a9 K)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 J& _  M: C6 N  Z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9 F' n- s+ f; I1 [' Q$ s  K' E5 P7 P0 y9 S1 H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0 [( s# @, n& h9 V. ]3 n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b% B5 X8 r& G  l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U  \: N' l5 e$ V$ m: _! A- R! r!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r0 L0 X8 {  S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g- A  Y) Y0 a9 V' T6 |# _
1 B) |8 j/ r8 x- {! I7 e3 x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A8 \% h% y7 K$ s6 s7 }' C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7 R% ]7 W! o#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7 ^3 U. }* f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T8 y4 U, j7 M9 J  [$ x5 r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9 T3 f5 B) ~. W) G' D( X: H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i' C1 y7 M0 i* E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u; I& x( P0 l+ P. L0 A; V# O係呀!!! # T, Y8 ^- t  G/ b( h0 m
多謝你記得在下!!!
& w7 e7 i* a" g4 c8 g2 U.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t( i4 [3 O' K2 y6 n+ i- V

/ g" W3 H- g1 l2 d5 v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 U0 @7 D# z! N
& e$ i" N. N# l3 e1 K% D: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j" m! F4 L7 v2 ?. V) Y) d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K1 c- j! g5 X% V' \8 e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4 |: K* J( Y% [- P: ^/ ~! J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L. }1 ?& v, ]7 G)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1 a# |+ {' P- t, }( f. @
) Z$ {2 M  S: @/ d2 k: Y$ N0 m, V9 O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r8 H5 v" V# [0 Z) Z" Q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0 Q4 j7 @3 a6 z3 [7 M$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 j# p7 o: W4 D2 Y3 L'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z2 K3 V8 f8 r6 _4 f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T) g* {/ W/ O' s)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8 y$ Q" z) j- H; g! p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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