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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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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h1 x+ B( H" d% y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e# e5 X3 T( M( E$ h4 |+ q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Z  m8 [# c4 Z6 c

& q' }4 K% S% j& u' G;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8 W0 e6 v$ W8 [! N& X9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u3 n' H+ Z' w. n* y( @0 A* g% _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7 C! l& G& @4 f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z5 G7 f2 n0 u'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m# [9 E% F' D6 K
$ Q) `* U' T& ^* T( ^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r8 y" Y7 Q2 v4 G( B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1 w, C; Z+ `7 z6 H! Q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e, _+ B4 O( C9 Q7 T0 m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4 v5 D" U' P; E" ?9 }' ?4 q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4 e" d. L; [4 [/ e3 N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M. L3 g8 d( @; A6 d$ a. W# Z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t( O* {1 Q& n/ `- k! |+ n係呀!!!
6 g  w, s( A4 e* o5 |! U. b/ t多謝你記得在下!!!
! r6 J0 F- W4 s3 D! Z$ f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W. j) Z. p& \

2 }  S* A& O- ]3 W0 n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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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F( J$ ]) F*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q3 k7 N# B% ~) B0 j0 m1 C9 q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K: r4 o$ c1 l' r& I2 e*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L% l3 w7 Q7 {* [5 y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8 T+ d( W! n# V) N7 ^3 _0 k! M4 a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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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a' f# @5 \; R% {% [. W- a6 n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1 z- e# S7 ?0 X' D*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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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r' P* C# ]1 @  ]- A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H) X, Q! o7 G2 b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J- h( I0 \" u- f0 d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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