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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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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M7 G' p9 _5 @& s# D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3 b! o4 @" g6 y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I1 L" @* a' D/ E2 V6 [, y
' O' j& F+ k- v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C6 U" `+ l" w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y6 I; n3 Y$ ^! ]+ M( R9 Z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8 [  i* [$ u) X6 o* O# i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O# F0 x' t8 `8 t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D- S, j- z! o

. T; \! a8 l2 s5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4 a( O0 h( ?# ~# M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8 |' R1 P0 G# y2 y9 [/ N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7 V9 ]- l5 s7 [- r: ^+ [6 R, r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0 X+ E7 S+ N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y# ^4 H) s& d: U& ~# Y( X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J/ N; o* u  N! f; B- N- a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4 \! C8 d& ^* U0 H" z
係呀!!!
: F6 C9 r$ s8 O7 p" l! e7 G# d0 V多謝你記得在下!!!
7 z$ f# q* {( }- J. y;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d- j% M/ s; K4 h2 D
0 u9 z2 Z2 M! L8 K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R" K" K+ w: R" {" E
# b* P% j# s# }6 T  G! D& a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4 M, D+ P& ]  L0 V6 {& t.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2 d1 p5 G7 c, g5 }" T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u: t5 }2 T: x# u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W/ j# X6 x7 M(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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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q! ]7 r; `4 `  R& \$ g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k0 ^& o0 k% o6 W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5 B, `* g3 A# D6 K  W1 L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d7 d6 T' W, m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W1 f2 b" i. e$ Q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L6 C; V' X- i+ {/ l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q1 P, k' y, y. Y4 P- R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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