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J( u4 e4 \7 G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8 M# A, w1 n0 H$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L1 Z7 ?- F, K( u4 v1 G
3 y7 K/ i0 L( P) c3 B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_: s! Y1 T* f* I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x" P& N* ?6 G3 H1 E, _$ V: k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k6 ?! V( |# \7 W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3 R; f' X" ^; t& t/ r3 b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C) y$ @9 w9 c8 v; Q4 J# x

% E9 o7 G6 q1 M1 M0 M8 \! Y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3 b2 K' K$ X+ F(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H$ @8 R; W* X! X;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r- x. ^1 M: T- `- y5 T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_8 k' H5 k2 |; p  t# B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I* X6 [1 b8 j) m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T& A! S# v% {5 z8 i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9 v; Z$ |, V) @. ^  W係呀!!!
# N- T( u: N* ?1 @. z多謝你記得在下!!!
, F. m1 c9 t6 K+ }. ]/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2 Q" D0 n2 V+ Y4 H' M8 X+ t$ l  u* ~
" r8 j$ u  m6 ~, R+ C' r$ J  U$ i& y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 h2 B" \: s: a
$ {( n+ B" b& l" t6 [- f% G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R6 [8 ?# O# I/ c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G+ o4 C( L8 ]! S1 R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w: \9 _( D) d& p% Y( L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a" F# Z( ?" S( \+ v& T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w' _' X* i' `+ b4 a' t. k" B$ M( m3 A! j% K$ p9 v7 R0 }
/ V8 U8 M" l/ Q4 [0 q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U. `+ [7 r* Z! s4 B( ^9 p( z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4 L3 y/ H8 R! T3 m4 B# @" |( L. p! a% w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i7 f' v. N6 j- s7 i3 f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U  I7 b0 l2 [4 Z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Q; T3 {$ m4 P- o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f1 [9 D3 v" P) K- o%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