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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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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a7 A. ^  o. c9 V* i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U" t9 b  _/ I7 u3 d& I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0 X7 c% g$ G) e: C  G9 ?: Q% r5 ~' d$ m5 c, \4 P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k* k2 I4 ]9 r. C9 ]$ z1 b; P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1 |$ {4 e8 R' k1 R4 m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Y: f2 K. I1 Y; |/ J* X# l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9 ]/ D' ^: Z6 {0 `' [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Y2 g. D" P( S( Y* x# N! A4 _( d3 {  X( O* s- F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5 Q" {5 i6 H& ?1 D, C' c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7 S2 Y) d9 c" d& P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y2 b" z! I( E9 I. [' c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C' W, n2 B$ X- I7 q/ e/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5 l; g7 z3 Z$ c9 ?  b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f0 `% I0 W6 F. B: P7 D1 W! W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T8 z$ j% J' m5 w0 _4 Y, Y, B
係呀!!!
) w- _: u* Z8 u1 h6 ~2 ?多謝你記得在下!!!
# m6 t8 ~* M, Q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7 [4 U1 F, `3 {' Q1 E

& J4 \9 ^7 F7 }0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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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n2 ]4 m+ |4 y8 }: t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K- F4 D% \4 `4 \+ J% G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W- M. s; a; c7 p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u  L# _. x0 [1 g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c. ]) Z4 D' b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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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x  ^9 k$ V6 T- T9 x: z0 G  q* x# e: \+ U' H1 K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U2 a* v' N* V' Q! H1 I2 h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1 f5 C. a+ @$ S5 i( d. t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y- }1 w4 \9 S! V' K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4 V0 h0 {7 k9 D9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H5 [( I% s7 W7 |4 f, g9 ~* q7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_/ W8 ^! g% k& O5 J. o  O, Q% `4 m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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