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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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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6 x# h# B# {1 n6 g8 ?# X2 I. |# S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z1 w8 P& V: y) Y$ b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C8 z8 f1 Y0 Y1 f; a4 {6 H( u- Z1 b  n
$ n) x, x' x. D& |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d1 `1 W) B' b# B" N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7 Z9 ~8 Y/ ^( q1 O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K% P3 Z- y* Z# q% f+ M+ }' N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8 g/ s7 \8 f8 H6 J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O- B; a  I9 @% o3 ^1 B+ R, U0 F' l0 E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B  g( h, P5 V; W$ P* }7 A/ Y(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T1 L% P: m, z$ D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J( o- @* }6 V' y" p( w! i9 c6 h  R2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5 I, c4 q4 Y% h" a' i9 p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y* @2 c1 g& O* x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R8 \- N' V8 ~% x; f: u# g! Y1 d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9 ~% P6 p7 {1 W6 q) w5 y
係呀!!!
0 s6 [6 @) n  J) O) x! H4 d2 i/ _多謝你記得在下!!!
6 s6 d) m2 m,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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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g% w% g. l8 ^&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4 G, L% }8 u5 L' L2 n* Q

. S: j! e1 k+ \7 h* b# k7 M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M% j7 `3 \: U) r6 M. b  d( p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 I. ^9 `! Y* I, m; _8 E- T3 T0 O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W3 E, S+ B, K6 B9 F1 W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8 C0 \9 U7 e4 w# v7 e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4 c$ j1 e& \- S

# z9 ]) I- U% ^" w* X% {/ }' U  Q8 N- G  p7 v( \* T) m$ l2 i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O  ~, |+ B: v; @1 K( A6 z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p) ^, ~: U% L" \9 E6 F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F4 C. q3 ~0 e) a5 |# t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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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j6 ?5 G2 k/ u$ _; K4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d5 a% U. ^- k, I" X, [)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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