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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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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M: w, t( s* f" ?6 Y' o1 z2 {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q# \; m( W4 f  b9 Q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A; M6 Q( l0 j4 L0 Q* R
9 v7 S0 Q1 j0 `4 V4 o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A2 B; s: k' ?, {; W% m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L9 B5 T$ w+ [$ a+ g% x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V( o2 H) r, s. n' \7 o) k% a. m# i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n! x3 g6 v% z% A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4 X4 l& |/ n+ s4 @7 V8 y1 d; R9 [& M2 F1 D7 o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n( ]& ~) P, h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0 ~3 [( D/ i$ Z2 }6 y& Z! H3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T/ a& c9 x1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N- A7 Y$ I6 E! N" Z  ^; N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8 z8 v. w5 E8 m: g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U5 d9 K% {( Q* m( ~% r8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1 d4 z) Q- ]7 |! Z& p
係呀!!! 8 I0 n9 N3 A/ z" Q+ v( j
多謝你記得在下!!! ' ^- x  j& C3 C4 g5 M1 ?0 U! M, z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 G& q; d' f. F' r- s2 H

0 C; k- Q* r; k: w% X8 u9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W6 S6 ~* z( Z) G2 ]" W
% S& Y6 m  T! k- l) c9 m4 b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N/ f5 I  ]9 m* ]7 a& t( W6 [* Z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G/ Y! D# h' p7 C3 U9 [* E0 I8 [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e4 r$ p, B  w6 }' p4 E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0 y' I2 T& V: r1 V( ~9 \6 Z. I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K$ g7 O, \8 D1 |0 G-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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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c7 j& K/ f'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b, s2 \& O6 Z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c- P' L  z& m3 H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g3 H, g; V5 D3 r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i7 p* s+ K/ F& r! D0 o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7 }' T' M  t- y5 e* `7 _6 _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X2 J6 F1 L: [' A( X; y  g$ F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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