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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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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a+ g5 p/ ~7 C  n6 b, I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W: }, Q, K& l. V;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y% y4 J% @' X6 s, B; l1 o# }4 s7 X  E: K% E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 @$ j" F2 ]! B' \- k, S! H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x. ~5 s+ c& I' K$ F# K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x) b; V0 E# C' D; m2 w" ^1 K/ M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2 P' @& }5 G. ^) M% P+ F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A1 \4 V/ I/ a
! A5 T$ _+ Y- ~' U8 m% R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5 R( k+ r- [% m; T& L2 J) z(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b. c8 y' Q4 m, S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8 R9 o" ?9 b  |5 ?8 d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o# `1 U0 l& z. E% h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K+ b# T5 E: E) y) ]' U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1 O" K$ b8 X# R' Z1 j7 O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L: l, k7 x0 X0 y, n# Q* J
係呀!!!
) |4 U$ h% P4 t! R8 m多謝你記得在下!!! 4 w: C: E0 p+ j* x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9 L6 N) W( e$ _5 c
/ [2 r+ y+ B6 F; T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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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t" F+ T; k1 r1 n5 j$ E- W(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y2 A1 Y1 T0 v- M. m$ v+ ?, B!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Y' ^' Q3 X, H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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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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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U. y, p! a( B% a6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7 o; a) j" O6 b0 k& g3 O+ }2 Q/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x' C2 j. _( S/ k& l8 f3 ]3 F;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U+ O# z; k* F3 Y0 B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v: D; S2 s9 ^+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M' L' ~+ u' R  o6 V! f2 G/ Q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G9 o, J0 H% O* S4 K1 n* O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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