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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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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5 ?; ]& D, O% G% N. U! y! ]' ?' d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L: w: n- m3 U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w# c# y& D! ]9 X6 }8 b$ T
; N% p+ O! P- r0 o1 p2 Y+ G/ e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p" z+ l% K' F' @2 K% c8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z) }( M6 `5 h* N! r; U. s' l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8 K! y* |5 Z, D4 e, w3 \1 c$ A6 m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0 J7 x* B/ ?6 E( g: \+ q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7 x& H: h# k) @( V9 M' A' Q
# o3 o% j! L(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0 z' L2 n. a6 F(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f6 K; a- p1 j* C8 m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S5 m4 w& F1 U& S+ G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Q; H# n+ L/ B8 s6 [1 w! f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H5 r8 S1 H( y8 s; ?/ e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R9 w9 z8 J$ |+ O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A0 \: r4 z/ g( t  u係呀!!! , v! l3 b8 u( H1 z6 r- E- n
多謝你記得在下!!!
. a3 v( h# w+ b% o- l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c2 E; C+ [  }& ^0 l#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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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u' U; |4 `; j, Z, C  t3 }
( W3 n; p) {3 z0 q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 E) V+ W) D0 Q) E4 d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6 e8 I/ a0 o1 p% E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2 q* z, j. u) R& W. W: v1 z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5 d& U* H3 `) Q*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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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k" y: |  \+ w- m: s) E! `& B8 H# y# Z1 U% ?4 F) A# J9 @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5 d4 F$ L5 h4 Y' _$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2 V0 @* M5 i: [+ h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0 N" B0 |4 X3 Y7 V$ m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l) J1 Q2 v6 S9 q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t+ b* c* q9 y% \5 z; \2 M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D+ v% }! `$ g8 Q4 _/ H8 e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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