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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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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X/ S) m8 ~- G8 b-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m+ }) E: w; v8 R/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1 E: C* T: F6 i& L. D9 R8 N- {$ W1 G4 k& V# X$ L+ E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  c) k8 K2 R7 `2 L8 G7 t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4 ^, l! @$ ]' x% z) @1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w& r5 p7 L$ Z1 w8 d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c" c0 f1 @/ z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6 t9 A: e: d6 b  \; J! M& n9 N  \( l: F3 U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0 c; Y% \* K5 [9 r; B(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S4 V  n( _$ m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m/ A, a. K7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T' E) b& E; U" L6 N4 [5 M5 R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9 z5 i1 R1 P, K+ k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1 h) C8 q( U# z. I7 [& P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s  f: A8 q7 C+ K# w# u) a係呀!!! 6 M, J, W9 l  ], h3 u
多謝你記得在下!!!
0 H7 T2 E# W7 K# V( D+ s  s- _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h' [& Z/ ?% F' k$ z
' y$ E0 Q( t- i8 G! }' C) T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2 \6 j/ i0 z* T4 M" K9 \$ q0 ]. v2 c, ~+ H( r  e+ S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L% m9 {5 ~5 a. [+ C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m# n% m  _% K, O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4 o0 ?4 Q2 Z8 P* V% N& m2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P; `9 b2 G6 x$ p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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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y( P3 I+ B1 m6 {) V& s1 F2 ?
. _+ c: N! G: L2 g0 I' _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I& u+ n$ T9 s, g. e. ^  K6 o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4 A+ F1 H1 z& ^0 m) N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7 R' H: t' O; X" w. L( h7 y- g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3 o+ a9 Q4 z  O! p: |' w: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7 S& p" Y" v, D" h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U" j8 D& ^( P9 z9 {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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