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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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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1 b4 _& D# L7 V* R' ?% z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I) y# g4 @; z/ v$ i: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3 J* ?0 A& W4 |, `% |+ a0 f  _0 r) O0 S; U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d( e  L6 w' j" _1 y9 c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r" x+ c' @/ P( N9 @) z: N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Y+ N' `  T- N5 I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0 g6 F; g6 B3 k0 [- Y( Z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3 J" T  y1 B- Q+ k- k, m2 H' N3 `9 w" D! L( e( `9 N0 g4 Y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 j' `9 T9 _(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H, f/ g' g4 m6 z  C# v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t* Z0 v: W. o4 H: S# e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9 Y& Z; _' K) O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3 v8 m/ W0 V: `+ n% o5 P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C9 ?- g% U" y8 B6 ^8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8 T0 ^7 b2 @7 e, N. q0 {係呀!!!
4 C- [% x7 }6 ]& }6 D多謝你記得在下!!! % Y# B$ c! P- b6 ^1 U$ Z2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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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1 a4 x% }$ S5 D$ G0 v: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Y/ H3 v7 X" W" i" N

7 ?" ~& C0 \7 n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n. c6 b. O. w: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A7 L5 P; J+ B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_6 Y: g6 n" H* ?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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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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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v* a, ^# F4 ^" Z& a! X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g2 k3 {7 g6 z( k1 U7 R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B3 {" e  T. _, X( E% s, j2 n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E% j6 [! K6 o2 d+ h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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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0 N  H; r. M- A$ ?9 P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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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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