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2 d8 r; Y3 N; w* Z" n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D# t% V9 \; H7 U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a* i4 ~4 Z. U6 K1 V; P
1 H) I" }! p: z9 g! ^6 d# n# q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1 ?+ h: v4 _8 _# b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4 H4 m) @! R8 Z5 x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m! K. Y+ A/ ?: |0 e: g. o; [/ v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6 g0 T9 N$ L; P* a) \; y1 o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S9 w' \1 ?' K& @. t7 A% C
9 O2 O1 m. e7 j$ b# G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F, m4 v7 }/ n: `6 H! ~" ^6 ].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F( d8 V$ K/ _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f6 I& V5 ~( I1 Q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_! s1 _; ~, u: y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3 S1 }+ T, H( t5 s) t/ {' Z+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0 B% U. {3 D/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1 ?! _/ M9 P. S7 q
係呀!!!
0 R; p9 c$ \8 ]- f3 C3 I, X多謝你記得在下!!!
8 F% x6 K; @0 L& g( l8 x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L' q# }& J3 S, n; x# v9 `" S# t1 Z, b0 k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g( i7 f4 U3 K0 f6 L! S8 g2 L6 n% x1 N" w0 S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q4 G5 \( C5 f: `* Q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F6 I0 s$ m# K; ^8 t; p1 Z4 ^/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9 V; \2 ~7 w6 H. o! ]) [: q" C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w5 }& w$ B- K+ W  K; E* M4 w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4 ]3 ?0 V7 R4 I" j; X
3 I3 ~* l1 G% v" g7 Q

& E; `5 r! Z5 D* Q9 M; P* C.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Y) n) T4 O" h4 H/ T( ^/ n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n! J' `+ j% h" D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k, I& D0 \% \/ ~6 {9 a  _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G8 \/ Z( I' W7 A, E8 b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v; O/ K- H0 w+ X2 T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3 J1 @* \0 `4 `  M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新主題 | 舊主題>>
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重要聲明:26fun.com為一個討論區服務網站。本網站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26fun.com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 由於本討論區受到「即時上載留言」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若讀者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26fun.com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切勿撰寫粗言穢語、誹謗、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敬請自律。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