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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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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c$ ^0 C' W8 U7 r$ c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F# `" j6 {" a/ \" H" v9 C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v1 G8 T; X* @3 d# Z0 I/ V
% q# M3 ?4 T0 H! k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g0 i3 o' P$ n" g5 F/ v* p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9 ~& i0 M  X$ M, u; i2 s& I  o% \0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1 T- W" Z% u4 F3 f  ?8 N( p- q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5 W! b8 e) h; k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4 H- a7 t' ~4 q
3 N  W& m- L+ `- g# G! ?4 V. B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E. S7 A& d-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K5 u# q+ [4 A5 z7 x2 K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o5 `6 a  S. o% V, Q: `  m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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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d9 k; ^5 e* x) {3 ^5 C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X* h  ^0 ]2 O% T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Y- j4 T) I* V+ b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i5 M7 U! K, `4 k- Y  ]
係呀!!!
3 m# Y  h! P  B8 T1 a多謝你記得在下!!!
% A4 i4 L7 w) M( b. q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3 K) v$ P/ K, _& ^3 P' ?; v6 H6 ]
8 s+ L8 l: f" y* [- @  q0 Z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i# B7 I! D0 \5 N9 z2 R

/ T! D; R% d  q: I: B8 p1 f. N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6 R1 U0 Q* F$ C; Y' V$ }# Z: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O) e2 G/ A2 B0 }! X1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Z. Y0 o: C' k: {' B1 e9 V* T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6 e% B8 |& b; _& t&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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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  }! w5 T6 N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1 K) [9 a/ Y5 b, g- j, [& ^" x  E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f1 G  ~9 C  o8 C& z/ J# v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g- Y9 k" ~+ S5 Z. G6 _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2 K7 o, ^& X8 [: T3 w9 K* Z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A/ M; Q; v6 f& N0 f0 [. P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W. A" I; S4 Q6 p! _# _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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