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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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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L2 o2 A- ]! B! ~& P, p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7 w4 a6 t- O# T$ R8 `1 N. S: _( r+ r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t/ ?: _+ a% F4 {
; N+ Y4 q/ W6 S! c/ h9 o/ _  J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q" i# j* C$ r) F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t/ c& p8 [7 L6 V  Y+ q$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h' B/ g# I" N" G* h& m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a' e- a# ^" V9 K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W: K; O1 |9 S$ U) E5 {( T
- [7 [/ @  y) E9 c2 q+ F- c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b3 n" `, I+ c$ p/ C& F(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8 l. B; r! s% T# N6 ?- q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 K; m( `/ l2 O/ I8 d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L4 [/ Z+ ?; k6 V, r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g0 y# [* U8 u' S4 I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F. i; {! ^/ ~2 s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U' _! V# w) [6 v. Z) H
係呀!!!
4 P1 G/ ?$ d- W: @+ [  {# R7 P多謝你記得在下!!! 2 M  B6 l+ g) h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6 b6 X3 i7 r9 }

( T$ n# j# k. Q& C' o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Y$ }. W6 {8 A0 t8 \! r2 c+ k- e0 b3 }: E$ H% Y4 ?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7 ?9 R+ M( B2 \( P: V1 y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9 x  z6 p. G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 {. U- f$ m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6 O) R5 [( q3 A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3 |0 Z$ w& K* b+ c0 B5 J) a; R+ Z

) D) Y! i# G  z( k# _9 l9 x- g5 W" d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8 L! n) q5 t" k2 S) _3 `' N' k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 ^! `1 P# I* o5 R, c' Q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Y1 M' I1 s/ f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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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6 r- C" t4 W; }& ^# S" |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Y, J0 _" o6 J- Z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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