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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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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 A. c6 K. @" a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H' x3 e9 L9 W1 J. c$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z: c& a/ {5 C# O

& g; ~" l6 e-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0 C  v8 J, K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G  ~2 [! u" I! F& h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9 a% w0 I5 A" b+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7 T( I9 L4 c+ z# C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b) h6 `& R7 K8 {, o

: ~4 H. a: L. X% v& f0 e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v$ g. e& j  [; K& S$ q" K) T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G# @3 _+ }5 v$ n. A  a/ Z4 R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2 I/ _, W9 s) f* ?*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M9 s1 A8 `/ Q0 {9 X+ b' M* x" o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r( u7 J  I2 t4 K%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A. l) D) N* ?6 U8 Z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0 z1 J& s% H1 S
係呀!!!
# N. w( `, U2 c4 H7 D8 C多謝你記得在下!!! $ i. U) }  Y) t% d/ ~(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1 v5 e& J6 [7 z6 N1 o% M7 w

7 Z5 G6 k, [" Z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0 u8 C) l1 z, N: U5 l
& d, }5 {0 y' i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p. i. P" x. |' p0 o3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p" M+ K" V0 c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2 h2 {% s, M& r6 E6 c1 Z  S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R0 ^& F' l+ A# m' s% ^2 X8 `+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D: N5 J( p3 T1 G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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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0 G/ u3 }, a/ J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T7 d( _1 V  |: z- z, X4 I& z, Y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W# r/ W1 h3 k- p; ?+ @+ p% v9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O% R$ ?% r( _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9 g! `& |( d* ?1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c6 B) [( J7 I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M0 |4 r! J- S  R9 K. h8 f: u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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