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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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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f5 i4 u$ T! ^  o$ I/ {9 w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D2 Z+ r( ?& O8 i+ D3 S" U2 T. ~, N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s/ r2 d! f9 F0 E2 Q% m9 x" e; ?! ^; v7 d  `- P1 k" l3 I- V6 f/ s/ E& n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1 p& g  S1 P) d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t) K' ~2 n  B0 |" h7 H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F6 `- \' o5 a' K& G1 Y* I5 s! F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Z- G; \! N; l, |. F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n0 O& M$ W$ R% l+ v( t& A" D6 `% }

# T! |* D  y6 ]; \" w# H6 W1 w. R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o" C- V5 C9 t.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Q$ t) R( c* N* p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7 G2 i% t& K: I9 S4 J0 R3 ^#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4 ^% K! d4 T/ f1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V5 V' d& X1 Z: i0 g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S7 e, z9 C" r8 V!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2 S, z' n; M) e( H7 A* H
係呀!!! ; x2 ^/ d' K. q; n3 E/ \1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v& J0 v( l& I% X6 w* A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f3 F) H: O8 I& ~

% _7 o" ^* o* I5 k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3 V$ T8 `) I2 Q% q
* ?7 q$ X" C2 v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4 v- P2 M4 N5 @3 U, y6 v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_/ c: d! A) x% ^1 J' Y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C- _7 c) x0 u+ y7 g/ T5 E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a0 x, \  T: y3 q1 T4 a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B( H) h: Y" Z% i  j. X6 R/ X9 l# L1 i/ q4 U; P" D$ c" i

! P8 [5 H; Z5 e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I3 C/ @! q5 y2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9 H7 l! g$ l: {) K5 K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Z7 m3 G7 B* \  o; f8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E. p+ x% d. P! W4 w: r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g7 i2 y6 F8 V: C. L! |. D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_( @2 l( P3 `/ c% x5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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