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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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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9 a' ~& n3 @  ?% R2 \  U& o7 T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1 r/ J; B$ r! W( y; w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5 T6 s$ V* D+ r% |9 ]6 g7 }
5 h+ h3 m+ e% b* q4 Y$ J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5 o) W( q4 X. ~  l, `* z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6 N. f# ^& V" i# Q( d0 k9 k4 D+ p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y; Z1 F9 G  q; s3 r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3 s( K) I/ p  v9 N& O, V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1 i, [) F! K! I5 Y9 B
4 ]6 J1 q- s: c: _! X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T: g1 z3 r9 Y! P# M)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J" i* j. Z$ Q' y. C) l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7 B1 |, g* J4 W9 V) v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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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1 X1 W) s: P+ l0 q5 G) p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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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3 z: g2 o6 Y% p4 o: s%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8 M8 }, ]; R. ?7 e係呀!!!
" f' Y/ R  C3 N- T  |- t* C1 _9 J; o多謝你記得在下!!!
& U: q9 M5 M. ?: t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 ^+ m4 G% D4 d  t% X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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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j7 S0 |, |, ?& J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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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F( D, i8 X. m6 R+ Y! |; R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c( w+ c3 G6 k8 L4 r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P* W# _( Q, C+ D2 Z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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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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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 [6 `/ r, v; T. F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 ?& K( a/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0 g& I7 i, w3 [* V8 E3 N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J; ]9 F4 n/ Z5 ]; Y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B5 L6 I* H$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m8 t! Y! M" D) p3 j3 w6 d! u$ C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1 j  Q+ y+ K7 Y$ b) p& Y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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