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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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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z. w# w3 A: c( T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B& {0 F6 j( x6 V1 t6 w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R2 o) v' c" B- s

( {- j$ K( @) S7 \  o% Q: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6 g, @8 M; Y. m" ?8 D" y: a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9 C5 y( p& p9 [3 a/ b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W% E- m  H3 |7 A! {7 Q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1 M% v1 \; E% z, `, \7 e4 x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1 i: a/ y$ E# d) x
% w7 H+ u3 o) d& M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C) o% ^0 y0 F- w1 e) t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8 J3 ^/ z, a1 n6 X7 ~8 W; k5 K$ @2 K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5 h/ r* h% V- f- L. n* Y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H$ c% ^9 u2 M; v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V5 F* x  C3 z8 e3 r4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D8 d) X5 n; |1 p: w/ R5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I$ ^& P  W) @4 C& R
係呀!!!
9 [5 T, ~% D6 p& t- u多謝你記得在下!!! ( S" S$ r( G" V9 }+ g0 b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8 [1 g6 ^7 V! ?* r# Q/ R: Z
  u- M$ ~* V& U8 Z& U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2 h' D; N+ P! ?$ T3 e7 m1 E/ ^  T
: o5 ]7 }* R- U!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w: b. w; f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0 E8 f4 j% [% z4 o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8 a7 U" h1 a% Z+ z, V& n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3 i9 i  z/ m0 M6 c7 w7 Y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r" a; L6 ?0 x1 O& ]
+ K, |1 n( V2 z' Y. d5 D, V% [7 Z' h8 S2 ^$ C( F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z3 r: [9 Y3 |# E2 v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p4 N4 P7 @+ y: |. H% r' b% t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A; R; J! y5 W) L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 o% P- I& i! d) t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t) L; f( F, O4 p9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N6 o. p% g% K/ I- N- g) T! c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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