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模徹底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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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llya
時間:
2009-8-11 05:21 PM
標題:
模徹底摸索
大家都講咗靚模好多日了,悶唔悶?唔悶,我仲有好多嘢未得閒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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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有英文報章譯為pseudo model,妙。Pseudo一般譯作「假」、「偽」、「不真確」,其意未盡。因為一個假扮模特兒的人,也是「假模」(fake model)。但現在的情況是,「模」自稱模特兒,但又顯然和我們一向理解的專業模特兒有很明顯的差別,其實是「自以為或被誤以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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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o靚模可譯為teen model,因為那時他們真的在做「模」,但今日模開始「去模化」。模特兒的職責,是用自己的美貎身材去推銷和展示產品,產品是主角,模是配角,即使平面模特兒,或展銷會的promo girls,都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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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個書展,所有模都已變成產品,自己sell自己,去模化正式開始。所以呢,周秀娜,好正,Kama,奶奶好飲——我是指
你們派的雪糕和鮮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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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想你們不是做雪糕和鮮奶的廣告模特兒吧?那些東西,不過是用想像推銷你們自己吧?那怎會是模特兒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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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咁,以後模叫小模,模特兒叫大模,小模見大模,咪唔使再咁大驚小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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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寫真,算甚麼新鮮事。每星期出版的一大堆娛樂雜誌,不是販賣相同的貨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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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展一向只是出版物展銷會,而所有模寫真都通過極嚴格的審裁(嚴格得可把西洋名畫評為二級刊物),那就沒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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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會道德的基線,道德當然可以討論,但記著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說過:「道德非萬能,不能代替技術,尤不可代替法律,但是從沒有說道德可以全部不要,只是道德的觀點應當遠大。凡能先用法律及技術解決的問題,不要先就扯上了道德問題。因為道德是一切意義的根源,不能分割,也不便妥協。道德雖高於法律及技術,但是要提出作爭論的根據時,則要在法律及技術之後提出,不能經常提出,更不能在細微末節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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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模出書展,是一種道德壓倒法律的行為,有點民粹色彩了。如果我們社會的道德底線有變,變得比從前更嚴格,不是不能改,但應循修訂法例方向做。拿石頭掟死模,本身也是一種罪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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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的問題,也來自品味。當一個社會熱熾追捧誰是誰也弄不清、以胸口和口腔有牙膏為賣點的模,誰能否認這種品味沒有問題呢?不過在香港談品味,立即會有一堆一堆平庸人排隊反擊:大家各取所需,沒有品味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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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記住黃仁宇的結論。道德和品味都應該探討,但用道德或品味去驅趕某一類人,是件很危險的事——今天是模,下一次可以是流行書,他朝群體也相同,即使我不認同模,也要維護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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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書展變得更有內涵,出發點沒有錯,但要達到這個目的,卻沒有理由用模做公敵。書展怎樣變得更有內涵,更有文化氣息,香港何時才更有內涵和有文化,可能是起好西九文化區之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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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變革社會,要起義,我們很多時需要一個公敵。法國大革命的公敵是王室,文化大革命的公敵是知識份子,社會主義革命的公敵是資產階級,動物農莊的蓄牲也以農場主人為公敵。可是一群人中,總有好人有壞人,但被打成公敵後,就一律要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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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公敵來團結自己的一方,特別當我們一方的立場其實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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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只是承接一直以來的八卦雜誌文化而來的話題作,但民怨爆發了,她們必需成為代罪羔羊。就如路易十六,性子還不比其他人或他的祖宗壞,卻必須送上斷頭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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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按一個掣便可以表達立場,不用多思考,加入群組後也不用管以後的事,要負的責任非常小,但製造的noise卻竟然非常大。製造公敵,何其容易?但消滅了公敵,社會就變好了嗎?只要娛樂「波經」還是那樣百花齊放,還是那樣好銷量,模消失了,也必會以另外一個名稱捲土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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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覺得,睇模寫真,進入了欲仙欲死的天堂後,回到現實,便知道原來人間的天堂,是那樣短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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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模像一班豬流感患者被隔離到四樓,其實我十分十分讚同,原因不是甚麼秩序道德問題,而是公平問題。貿發局這幾年不准作家在攤位簽名,因為會造成混亂喎,於是全部被調到一邊,那麼如果准許模在攤位擺檔,為甚麼不讓作家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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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令會場擠逼,其實我們可以反過來問問,為甚麼香港很少作家令書展擠逼,甚至貿發局不讓有此能耐的作家令書展擠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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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模教壞細路,「壞法」又分兩種,第一種壞淫邪,第二種壞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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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壞淫邪。如果是十歲以下的小朋友,他們只會覺得姐姐穿得少,卻很少會起淫念,如果有,請父母好好檢討了。大一點的年青人呢?不是模把他們教得淫邪,是他們已成長到咸濕的年紀。男人都咸濕,但不是人人都淫邪,他們怎樣看待性呢?他們為甚麼變得淫邪呢?那問問家長和學校如何灌輸性教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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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壞虛榮呢?就是後生仔覺得,做模,就可以用廉價的身體(至少比讀書廉價)賺很多錢。跟書展應否有模的問題一様,我們的成人社會又在表現甚麼價值觀啊?鬥豪鬥名牌鬥外表鬥派頭,就是不(能/敢)鬥內涵鬥修養,你當後生仔盲的嗎?當家庭成員都成了物質奴隸(這不是指用名牌就是奴隸,這個補充是給思考能力有缺憾者),滿屋都是八卦雜誌,你叫我們的孩子不愛虛榮?既然虛榮已被誇大到今天這個極點,援交換虛榮已算normal,何況做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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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模寫真是一種危險的東西,會威脅孩子,做家長的會怎樣做?我們想想,如果孩子看見其他危險的東西,你又會怎樣做?例如刀,例如成藥,例如高高的窗台,我們會教他:仔,這些東西好危險,你不要亂搞,搞了會死人,就算爸爸用,也要很小心。」你平時會把危險的東西收好,會看管孩子,但你不會不讓你的孩子永遠看不見刀、成藥和窗台,你只會提醒他們,那些是危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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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有危險的東西,都不讓孩子在成年前看到,那麼他十八歲了,第一次看到刀,又會怎樣?會知道那是危險的東西,要很小心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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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為何我們不教孩子,某些模寫真表現的意識,也是危險的東西?因為那些東西抽象,又涉及性,兩者對香港人來說都難,加起來就難上加難,所以不如築起綠壩,叫她們通通消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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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留言問:如果你個女想做模,你會點?我的答案是如果她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準備好承受由此而來的壓力,想清楚為什麼要這樣做,我不會反對,始終那是她的人生。如果我有底線的話,我不希望她會傻吓傻吓,不知自己的定位是什麼,決定了之後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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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都覺得這個答案不好。如果我是父母,我的女兒告訴我他要做模,我會痛打自己一百大板,會反覆思考我的教養出了甚麼問題,是不是我不夠關心她,是不是我沒有做好她的領航員。別跟我說模是職業無分貴錢的廢話,至少她們服務的對象本就賤,也別懶自由話佢地價值觀冇問題,很值得推崇。我應當把責任推回自己身上,不要怪責女兒,始終,她哇哇墜地時,只是一張白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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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個希望用女兒來搖錢的爸爸,就沒問題。「好啊,你要搏到盡啊,阿爸實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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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facebook有人說:平時唔睇書,行乜鬼書展。平時唔買花,你新年都去花市啦,書展,不過是夏天的年宵市場,我從來都很贊同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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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一切都是商業計算罷了。要問為甚麼書展有模,不如問為甚麼模這麼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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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至此,有關模的,要講的也終於講晒了。
作者:
adas
時間:
2009-8-11 06:37 PM
係呀, 好悶呀~
作者:
boston6a
時間:
2009-8-11 09:44 PM
quote 都唔QUOTE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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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扮係自已作啦
作者:
slwong3
時間:
2009-8-12 02:26 AM
although we don't know who the original writer is, this is a very good article any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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