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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網上發起︰「我要真暴動」 [打印本頁]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12 09:12 AM     標題: 網上發起︰「我要真暴動」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旺角騷亂後餘波未息,有網上組織揚言在騷亂被捕者遭「暴動罪」起訴期間,會發起「我要真暴動」行動,聲稱會向官員示威,並演示何謂真暴動,更呼籲支持者捐助多個激進組織包括本土民主前線、熱血公民及鍵盤戰線。
  一個名為「ReStart-HK」的網上組織,前日在網上聲言是次旺角騷亂未有影響地區運作,亦沒有宵禁及無人死亡,以國際標準而言不可稱作「暴動」,故會在騷亂被捕者遭起訴期間,發起「唔要假暴動,我要真暴動」行動。
  記者發現,該網站有大量教學檔案,教授使用加密軟件作秘密通訊及資料加密,又轉載大量外國影片,介紹美國海軍陸軍訓練武術,教授製作「武具」製作例如電槍、氯彈、煙霧彈等等。同時,網站更有去年六月,在政改方案審議前夕,備受警方關注以「V煞」作封面、長達二十四頁的「抗爭手冊」,聲言破壞香港金融中心秩序才能要脅中央。
  該組織更恐嚇記者,如攝錄影像或片段,有機會危害示威者私隱或身分識別,應作後期處理例如打格仔,以保障當事人,又聲言:「你們的鏡頭如何對待我們,我們的拳頭也必如何對待你們!」
  然而,不少人留言批評該組織欠缺實際目的,為反而反,「想搞到解放軍出動!」有人更質疑其只為呼籲捐款,並沒有實際抗爭行動。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會了解及跟進事件,並提醒市民現行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網上鼓吹真暴動,又教人抗爭和製作武器,就算是說笑,亦是有犯罪意圖,屬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五年;若抗爭或製作武器付諸實行,則視乎實行後的罪行來判刑。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12 09: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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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12 09:14 AM

2015假普選
作者: 港燦男    時間: 2016-2-12 09:51 AM

1989真屠城
作者: yahoo33    時間: 2016-2-12 10:09 PM

我想睇鍵盤戰線可以點樣暴動法
作者: 艾官    時間: 2016-2-13 02:15 AM

人哋嗰支都係真左輪~係咪真係唔怕死先~?定係仲天真以為警察叔叔唔敢開槍~?
作者: hehedir    時間: 2016-2-13 08:24 PM


作者: liverpool-tam    時間: 2016-2-14 01:57 AM

重點係"捐助",掠水,黑白兩道錢收晒
我又睇o下o個位專門煽動,安全時候亮相,發生事之前早就閃o左,永遠唔駛上身o既熱血頭面人物點 L 樣暴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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