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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戀愛起義 » 錯了後~失去後~迷失後~靜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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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個想send的sms我個人覺得不send也罷。因為,這個message她應該一早就知道的了。她知道了,但仍作出這個選擇,就表示這個sms對她來說是「多餘」。在這個狀態下,她收到你的sms,如果不至於嗤之以鼻的話,至少會無動於衷,應該不會被你的message感動到;這無疑是自己再割自己一刀,傷上加傷。

原諒我選擇用這種殘忍的方式去表達,因為我認為,你覺得我對你殘忍點都好過她讓你覺得她對你殘忍。我對你來說只是一個不相干的人,你覺得我對你殘忍,你最多不過詛咒我;之但係,若你覺得她對你殘忍的話,可以想像對於你那是多麼的痛苦。

既已成事實,我覺得你應該勇敢面對,展望將來。不是說甚麼「節哀順變」的話;想表示的是,你只有振作(即使痛苦地、即使是「裝作」),你才會有將來的可能——不論是與她復合的可能,還是發展另一段更美好的感情的可能。因為,假設你只愛她一人,若你不斷像這幾天沉淪下去,那只會令她覺得你是一個拿不起、放不下的人,跌倒了不能自己爬起來,絕不能附託終身;這只會令你的情況更壞。只有努力振作,才能有機會令她對你令眼相看。與期去send這個sms,不如將這份心意留在心中,保護這份心意,不要現在把它講出來,令它受傷,等有一日機會來臨時,才將這份心意展現出來。

假設你們將來不能在一起,那你不斷這樣就更傻了,因為這無疑令你心目盲了,看不到四週更綺麗的美景。只有振作,你才能開拓另一個眼界。我又覺得不必抱著「要活得比你好」那種偏激的心態,因為我們活著雖然不必只為了自己,但也不是只為了愛情,「要活得比你好」就隱含了「我活著只是為了你,就算不能為愛你而活,至少要活得比你好」——其實這表示你的活著仍是離不開她。其實我們活著還為了許多人許多事呢,為了許多其他愛你的人,為了你的父母家人,為了你的好友,為了你的事業與理想。到有一日,你發現人生是多麼的多元化、人生有太多更有意義的事之後,驀然回首,你就會發現今天的痛苦已經過去了。

這是過來人之言。我受這種沉淪之苦的日子絕對不會比你短的。我知道這些不必是今日就立即做得到,但最好心中有這個目標,幾天的沉淪過後,可以比較快的嘗試去站起來,不似我用了這許多日子。讓自己放任地傷心幾日罷,但記得,幾日好勒,幾日之後,就要回來,就要振作。祝你早日康復,也希望早日見到你振作。

[ Last edited by specificness on 2007-7-20 at 10:39 AM ]
Originally posted by Kian76 at 2007-7-24 08:40 PM:
我清楚了,我會盡可能抽身出來看,不希望糾纏著不開心。
絕對係值得慶賀的事!!你咁快就想清楚,真係難得!

想是一回事,做好多時又是一回事,也許仍會有好一段日子不開心的,但不要氣餒,那些日子一定會過去的。不開心的話就到這裡大家談談天罷 又或者是我過慮了,可能你明天就生龍活虎! 總之一切隨緣罷,不要困自己在痛苦當中,也不必要刻意要扮作即刻完全無事,要求自己立即開心,令自己困在另一個痛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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