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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5-9-4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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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erberos at 2005-9-3 23:26:
" Q9 z' G8 L6 Y; `有人會問:點解啲差人o甘差勁?查個身份... ) b7 ?) l( D1 @
6 M+ `- L/ @2 c3 S% e
: ]% \8 U' V( O6 u( e$ o" ~* e其實我一路都話,『一隻手是拍唔響』的。 只不過無人聽得明。(呢句我講的)! \$ m, ^. p; C/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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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只係識用自己個角度睇野。市民係咁,好多警察都係。 ( i& F* H7 ]. R( k! L
6 X. H R# l% t, ^7 s警察就話點解做野係自己的權力執行,你唔合作就是犯法,我執法你就唔好咁多聲氣。 好多都是咁。 但又不懂從對方角度想想,而且對方是市民,未必懂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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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就話我無犯法,咁多人唔查做乜查我? 但說出來其實就因為覺得『瘀』,尤其是在家或者有人識的地方。 又或者真的趕時間。 但就無想過點解人地會懷疑你自己、如果人人都唔俾查,叫警察點做野? 點阻嚇d壞人,難道壞人頭上寫明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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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態度,不論警察還是市民,我都經常聽到他們講到對方如何態度差勁。 但其實好多時雙方面都好大責任。 一方面警察就老『馮』,因為做慣左,而且因為是執法,諗住無須多說。 另一方面,市民就不理解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只知覺得『瘀』或被阻時間。 所以一開聲就態度帶有攻擊性(你睇下你,俾人查完到依家仲未下火,舒服嗎?),而警察就沉不住氣,結果就有磨擦。4 y# O5 p3 ~: U3 a*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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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做野本身從警察是其職業的角度當然是佢的自己事。但從社會角度去看,應該知道是為大眾做事。 如果無警方的工作,有誰敢出街? 讀過書的人應該明,這要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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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但一方能體諒對方,甚至至少忍下,從對方善良的出發點看件事,就跟本無須太過動氣。做人都開心d。 人的修養都好d。. z4 B' b3 ?1 v-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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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下人地唔對的話,但自己就無晒品,明明你對都無人會認同你(你唔好話唔駛人認同,呢d一定是晦氣話),結果大家都錯。 我其實想講的就是這點。, L3 l& U- `& a9 {
7 v- B7 R2 T1 g/ R! E/ O1 U總之,互相從對方角度想想,體諒,就無咁多磨擦。 警察/市民檢討下自己的態度,就會好d。 大學生的警察/市民,就要有番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懂得處理磨擦。 如果對方無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更無理由同d低水平過自己的人去計,這有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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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bengrace50 on 2005-9-4 at 12:51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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