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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猜富商X 估中可告藐視法庭

(WARMING) 猜富商X 估中可告藐視,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即使網民在網上「估吓」,若估中也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罪,因為網民將難以證明自己是「無心插柳」還是「假扮猜測實為爆料」,因此他呼籲市民平日茶餘飯後討論無妨,但網上留言則最好避免,「就算是估中,也有可能被以為是存心『爆料』,到時要看法官是否相信你,這樣誤墮法網,有可能會被判監,非常不值得」。根據法例,民事藐視法庭罪並無最高刑罰,但可被判入獄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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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0 }: y) j  G0 G- t5 h3 @0 q+ @所以,大家可以自己「估吓」,當平日茶餘飯後討論無妨,但如果在網上「估」,還是最好避免啦!大家小心!小心!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如坐底飲杯茶食個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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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刀出埋原先估估下而加刀知係真 4 {" |3 x. t6 v1 c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209/4/lopg.html
- X) G2 [1 G# F; e3 i* R" Qmnbvc 發表於 2010-12-11 12: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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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X身分疑曝光 警調查( k4 U; y3 M% ^) n/ `* U) r8 X" }
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 (明報)2010年12月10日 星期五 05:10# V3 z7 i4 P1 w3 |

& A# q4 n2 K1 E/ I& I【明報專訊】警方發言人昨證實,已介入調查懷疑有人違反法庭命令,公開勒索案事主富商X身分的事件。律政司發言人亦指出,研究後已將事件交警方調查。至於富商X的身分是否已在網上或其他渠道曝光,律政司發言人指已交由警方調查,不便回應。5 a; D2 ?+ E! L: X# ]$ I: G. w: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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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繼續估 討論區刪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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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仍有不少網民在討論區冒著可能犯上藐視法庭罪的危險,討論富商X的真正身分或其案件,惟部分留言已被討論區管理員刪除,相信是要避免網站惹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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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若富商X的身分在網上被公開,除了公開者外,在網上以「不開名」方式把相關相片、新聞報道拼貼在一起的網民,甚至是在論壇上繼續討論或鼓吹他人公開的網民,同樣有可能被捕:「好簡單,你沒有份打架,但在旁叫囂鼓勵別人打架,同樣可構成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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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案件開審以來,由於富商X多次試圖避免出庭,而案件又引起公眾關注,富商X的身分一直吸引公眾,更有人在網上「競猜」。陸偉雄解釋,在網上毫無修飾公開X身分的網民,自然有可能被控藐視法庭;但有份討論或暗示的網民亦須小心惹禍。至於管理網站的版主,若被證明明知有關消息已上載而沒有及時移除,亦有可能犯法。他說,民事藐視法庭屬普通法,並無最高刑罰,但被判監的可能亦不小。他又指出,不認為事件會影響富商X勒索案的審訊,因相信警方會待審結後才採取行動。2 G& e( P6 e2 b8 W

& H) [: b+ j: E! C. _7 r8 F現年73歲的富豪X,疑遭前亞運划艇女將陳學殷勒索300萬元,案件將於下周一在區院續審,控辯雙方將結案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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