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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發表於 2006-2-6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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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替天行動 at 2006-2-6 04:02:: T# F. {8 Z( f6 F4 J$ S# N
/ G% B5 x! L# U0 m* x我真係R緊頭﹐我何時有攻擊你﹖我每... , a, j; t% |7 S5 i' R4 Q4 [4 M
, H( S% L6 y0 x1 H,阿行動兄,我份人好公道既,我昨晚話以後唔啋你,係因為你無辯論禮儀,你今次咪有禮貌囉,我會再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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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上文講既對呀,我一向無話你們說的不是事實,我並不是反對你們說的。 只是你們可能不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其實我一路想說的是一種心理反映『不經思維的反應』,你不妨冷靜下來靜心想一想自己,你到底是個真善人還是惡人。 例如,你見到錢的第一個反應是想袋還是「啊,是想失了,快找到他還給他。」? 多數人會先想袋,後來經思考後(因為受教育後的道德影響)想起應該還給人。 這是假裝的善(我又不想用上偽善這詞。 因為仍然值得鼓勵。 就是如此,但你及某幾位繼續同我討論的版友可能不解我所說,不斷反駁。可惜的是直到上文我才明白你根本唔明白。
) a) X4 }" q; E' y8 o0 H8 T! G& t+ q/ H4 q+ S J你都識得講話“各有其權,無得干涉”﹐仲講到明話自己有權批評人地無良﹐叫人唔好干涉﹐那又有何道理可談呢﹖ 6 u$ j* V' q7 l9 O- P. y- M你呢樣都是誤解,“各有其權,無得干涉”﹐意思是:我有權認為人見死不救是無良,因為救人是人性,是良知的反應。 要諗就是無良。 這是我的價值觀。
( K; Z! p9 z1 W! b0 d& ]) W而你,認為是應想過計過,唔救人是無錯,這也是你的價值觀。1 g. D; I8 {& D) x8 S
你我的價值觀各有不同,是可以各有論點,但仍各有自由思想。 若想說服對方,可以各自拿出論點,但不得干涉對方不能/能這樣想。 因為各有思想、言論之自由。 這是基本法的保護重點之一,也是基本禮貌。3 T( t: L& h c9 f5 U" W
如何是干涉對方不能/能這樣想? 例如,你講到某事的乜乜物物,可以,但如果你再講對方是乜乜物物就是攻擊人。這是無禮。 等於再白些說,當你討論各地文化與人交流時,你可以說印度文化如何有缺點,但當你無法說服印度人同意你的論點時,你可以心裡認為他們硬頸。 甚至你可以說出來說:『我覺得你好固執!因為明明就是有問題仍然不承認。』OK,你有權如此,因為這是你的個人感覺,這是你的自由,但要有禮有理。 但如果你講到對方身上,例如:你無賴、固執、你成身臭、你唔知讀乜書等,你將討論事件帶去討論與你討論的人身上,這是無基本辯論的禮儀之餘亦非辯論技巧,對找尋真相無幫助。 $ }! e6 ^4 F9 z
其實平日與人相處時都應如此,對嗎?, ?& a' f$ K3 W! s0 D; B( b
總之,意見可以唔同,亦可各自發表。但要尊重對方,講要不能講上對方。 若然就不是辯論。 這就是,“各有其權,無得干涉”的真正意思,背後大有文章的道理。+ j+ @+ V1 l5 }" m r6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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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解說quote你的論點回應的事。 這是尊重你,quote是想重點回應。 討論必須有答有問有回應先叫討論。 但這不是代表必然可說服對方。你不能期望你貼出去/說完對方就一定會接受了而且不再回應。 若然這不是討論。 若不是的話,只有你發表不如自己開個貼自己發表更好。8 S9 ~, ?6 o+ w: l4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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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好意思,我高估了你的年紀,以為你應該一定明白以上的道理,但你既然話年紀細過我,我就明白點解你之前的EQ會咁低(唔係想寸你,是真心話),因為可能你以前無玩過辯論,所以無人教過你呢d禮儀。 所以我就乘機當自己大哥哥教下你。並無惡意。# h7 x) n+ E1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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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edited by 機密 on 2006-2-6 at 10:40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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