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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我地要合力趕走{顛王.顛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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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地一介平民做到的只有------零, 請問點合力趕走佢呢?
Originally posted by sfxc0000 at 2008-5-22 23:50:
# F2 p  i! U4 f4 U
9 m! g  n# A0 j; q6 s0 c
: t. w* q; n, N九哥你搵我呀
; a0 Q  S, Y7 z6 G. I" B
四零..............
Originally posted by QuiGonJinn at 2008-5-23 00:04:1 u7 D3 W* C3 b" L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4 w/ R4 `% M; }$ ^% }# g徐自摸............
Originally posted by d228216 at 2008-5-23 14:12:: a7 l) I% W: e4 Z  R2 }% B6 Z
. \) r) J& k, ^5 J

1 ]% D* l; \# J喺論壇, 口水就係力量, 鍵盤就係武器, 狗哥做到的只有------零, 就係令佢地變成 ------零.
+ l# U+ j1 x0 H* }+ ]請問癲王癲后誰界定? 以我的立場, 「牛華事件」的發起人只是一個追捧偶像失控者, 而且事件不涉及大是大非, 她所敘述的就是不滿「劉德華只捐10萬賑災」而已, 沒甚麼大不了;8 Q2 R# k# R6 I8 c; P* G
反而一些人, 曾說過「64死難者是抵死」的言論, 請問與「冷血論四川災民」的港女有何分別? 為何發表這些言論的人不被ban? 就是因為64事件涉及政治原因, 所以就可以因政見不同而侮辱死難者, 請問天理何在? 儘管政見可以不同, 但死者已矣, 連中共也沒有說過他們是抵死, 他憑甚麼說他們是抵死? 為什麼EF的版主們會縱容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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