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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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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3 p1 q& S. |: f5 ]4 b- i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V3 I# x: w+ q2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A  k& N$ @: S& @# C

" S* j% B2 c' }4 ^# L& B  o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C2 ~. Z, `0 }9 Q9 m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S8 a' A8 g* p- T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6 c- N- o/ d& E& P!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d5 ?, E- T8 n9 i2 M- n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N) V& D6 \+ v
( U" n8 p2 s# n" f  i) e! m- P! ?$ o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8 Y* M+ l# i+ t5 ^% L. }' v6 G(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S( L2 T/ O$ {0 ^. q3 z) I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N, N& P) X2 R  ~$ L- _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9 S  ]; v3 P1 a; X) D  p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W8 X0 ]0 I! T3 I/ g# J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9 k9 c7 M0 s' [2 x! w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1 z1 x5 p$ e* ^( a5 g6 x! s
係呀!!!
4 F$ M* x, j( o8 h( |多謝你記得在下!!!
+ ?- s  X" m3 p) E( D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X  Y9 c- W& W  ~0 z: d
* f# k3 ?# [9 t' R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 k& }. S) }- W5 B
1 \  ]* n2 S7 r# d- @. V: G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 W: _& l% v: k' N4 ?+ K# A  S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0 R4 T; k+ g. |* {/ z: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h7 l; C1 k) I, A# v( L0 p/ g4 m9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X/ L; E6 U, D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v6 L2 z. \' F

& s) c7 d- B6 V  i" d6 M
$ h! x% ?, \2 {: U1 q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o7 \4 p7 g# F: s)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s+ \4 y; z) Q2 x' o/ h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l, z8 y% q  Q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T4 q2 V0 C& j6 H*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9 }: g0 _4 q0 [7 {  Z8 e( q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8 h5 l( G4 w7 j, n4 i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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