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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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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N* m: A5 R6 d$ G  m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y+ @% N- W* c* i6 R$ g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3 I' H8 ]" B/ i* I0 R
) H5 ]' |* r! m; G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B4 V. h& U  L5 R) \, N, E5 v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O, L, k$ \- G4 w( B+ V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Z( Q3 j3 J" Q$ W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2 S1 n  c' K0 ~, k* k. Y. m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v! P. u! u  N
3 m$ c  Q3 ?7 p7 L2 N6 u9 o, t7 x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 q- p" t4 @9 J: z! X8 x* m& G7 l(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1 m/ \0 o( ^8 b; c0 u1 N4 N) y- m, G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 I+ x. {% H& g& w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0 Z( a6 U5 q/ K6 ?3 `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Q' e$ X2 v9 a$ z( ~1 A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1 p5 V0 f: F9 i) b- x, C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 F% j+ o! H係呀!!!
8 x5 A5 I+ t, R1 o3 s) U, g多謝你記得在下!!!
/ Q! I, c# |: V8 c8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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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F  t5 @. q5 p$ I, B: h6 I, c

6 G, x9 Y. M) j( F" f' |. l! m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3 C+ S/ b# O/ t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a$ [, t8 R' w: v0 v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j* M7 {% U+ P2 n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 [( e  n+ g* Z*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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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3 E* @9 U/ ~( Y/ |# s; v3 |, a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x, w# y- s9 h2 Y- M$ e9 Z* l5 w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 T/ m5 p% `" z+ d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R; E: r- h0 H9 s/ L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 n9 t* W2 z1 d# ^5 f* I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r/ n/ w/ n0 L8 a2 x# P. O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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