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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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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0 B( a& f1 v3 Y/ ~0 h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b! l) Q5 y( I# A( v- [; k; t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i) R9 d6 T3 b8 l3 s* N$ A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W' W9 B0 b7 S9 f
& j" D* F: s, {- J8 o. M
1 D6 b5 R' @6 r7 C, L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X% p/ `" ~3 B+ M6 \( k4 j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v0 S6 B( ?. w) u0 F+ O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7 o* x- x$ v* s. S7 F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b$ v6 e) b3 r% b9 z7 e% R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5 v& [1 \3 ?' F/ c/ `7 ^& \, _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 F. v2 m: o! Q9 s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d; W( M# P8 ]7 }$ w1 T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V* E. B8 S+ {# ?0 R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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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N- t+ v; T# C/ m8 S- u8 x! F0 T: v/ A+ P
6 |) d, @0 E5 D# ]3 ~+ H0 [; x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r6 \, a0 A5 N. a/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 d- w8 y: |, d! @3 _6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v' W" X. b" @! W5 T# b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L% V2 @, Z2 d. G, h0 D3 R
所 內 。
* r [$ d$ C+ n" N+ m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p5 |/ X8 T8 p: x-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9 J: l$ r- r& g2 t s$ g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6 w8 p y( ^' Z! z+ o( L% U3 U F! F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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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a: s5 C. Z H6 ~8 W( X9 a8 n* b! R9 p) `8 G" \/ v
8 {- i* r5 ^) D& ~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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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G8 R' g' t- @# o h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6 Y7 S2 o3 x1 p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n! m5 d* V1 [& }- a2 K9 W. g4 d. Z
日 再 提 訊 。
# n5 h! r' ~9 ~% L4 E. e( l% P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E* ?$ O6 V* c" c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6 U- V# b5 z+ t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8 q6 }5 i& L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c! W6 d/ l" o0 [5 ^% m" n5 }1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6 ^- H' d! D8 O# G* }) N: ?6 m z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9 _0 h" y8 k e3 Q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F& k$ w* S" W2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q4 b+ T8 N6 o/ o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q8 n7 L& S) D6 d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I" d1 H6 {' u/ r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 H) k7 }6 [- R# A1 S* I
手 調 查 。: ^" }- B' z9 M9 M1 i$ _( m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 F& j$ K* ~# B. ]8 |) v- X/ l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4 S5 o, m6 s- e; T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h5 S, K" _% Q9 I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q" F; X s7 y* V. U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5 s8 N" h2 u5 ~0 G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Q, |, l6 U7 e# V$ H
" f f2 o- B' G/ v p8 o$ O# U9 w I
3 z9 ~ O2 G9 M7 |# n
2 Q; B' Z5 l u4 Z T) L% [
" |7 A/ \) O7 g& X7 L% e- Q( i* T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9 f. I% _1 T& I/ V/ w: O' g' N, u
! A8 Q v" m' ?: q$ j' n% M z# D1 ]3 q8 p$ T x
& x2 s- t2 @8 F" J7 @3 M$ K7 f) {- G$ |4 U$ K8 Q
4 Q: y/ k; n* ^( Y/ I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4 m! P( X6 }6 d+ E. L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0 m' z4 l' e- D( B7 F6 u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X6 J) S3 V1 d6 x# x+ L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9 ^, }" F* ~9 P" a2 i' M0 [3 F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6 g, |3 E4 g# C% J) _- S% ?" l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 `& F+ m: f8 j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7 } d# c. Z" Q& m( V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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