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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 J8 g& u$ f: f( K6 W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
. ?' p2 v) o) B; q9 \「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 x( x' L# |6 m, a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Q- I6 {) L  \
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8 Z( D/ Z; U1 }% j9 D: D
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 W( x3 u3 Y6 q* Q1 J1 t
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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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 o. `, \  `* P
( F% M  C: T" ]& d0 r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 w& x/ ~8 r: b+ j! i4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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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H% X& C  k. B9 T5 \. s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7 d' T" J+ F+ u5 b
<----但如果真的是這樣3 L* {4 O6 k+ J6 Z
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原帖由 pkbrian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3 o" v* O( v7 t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U7 M' d3 ~, P+ P0 k$ k

# F0 c) ^4 c! b# M7 r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x! y# v) T" s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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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2 ]& H( d5 n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1 H) e  p- j5 s6 r1 v/ Z3 W但如果個日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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