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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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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4 M: F1 s! C: Q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C3 A* B% \7 X+ N0 k; E) I* ?$ L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n2 K5 F8 ]* {$ U0 c/ g0 p# y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8 ~+ ~+ `( E# H4 P' Y
3 O! o; f$ P! E) p. u Q& @! E
6 J- R6 T) U- O- N' n' I* L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9 n0 H, G$ \- _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i. D3 ^$ o/ i& t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8 ?7 z! u; n8 h# ]1 n! m- D7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9 S3 W2 h* _8 _, `. m9 P' x+ b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o: w1 P, V2 N) [7 H& |( h' e3 [8 X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O* O2 X4 {. U i) Z/ ~( V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M; J3 c: b7 D8 N% U: A3 T& H) q: E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x; {8 i4 P; l# L8 e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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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Q! H& c& j" i! u0 Z
1 S, G! \: Z3 u) v( `; I' Y8 m" x/ a9 A0 Y2 a" C+ k2 a7 {5 y' c' u
* E5 M; x+ O9 x0 l) j9 c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4 T& F2 l" K6 n% A3 V# Z1 i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l: g- g% z. Q' m) N2 w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7 c+ _; j* e& b% r" E8 L! M* u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j+ Y! j- I+ l& J; D. H- [
所 內 。
/ D+ v' a9 {1 v$ x" b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6 {7 p5 E6 y2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O1 o: I& d* S, Q$ X& J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r- f0 L( ]6 r q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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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 z/ C. J) c+ [, O. m$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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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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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3 ]* F) z/ W. Q, B# A7 j" ?5 R" b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3 I1 j& |+ C; _6 M/ Y- V7 X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6 R- X3 C* z/ n6 d! S- G1 O
日 再 提 訊 。
/ P( j% n, T" I j$ u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U- q; I9 X! W" s+ k- l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8 Z0 m, [9 }8 P, _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i4 \/ P2 h3 s; B2 I- r/ N$ g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8 G& Y# _: q1 x0 a$ q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6 Y( A& v9 R, |* f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L: b- O1 T* B# T' A$ G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3 B! W" z: N9 |5 u: {; g# F; d7 f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6 u, `; ` a: G0 O S( J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i2 [ G, X1 z* \* a# _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7 l# `9 K4 H0 ^3 i2 B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Y' E7 t: w( M! P" R2 q2 d+ V# W5 `手 調 查 。
2 ^3 }2 h v- \" n# ^) P! x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8 j% b! F6 y! d9 t5 J/ K9 P)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9 U" G$ N# b7 q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L6 k8 E+ R% `, H5 V5 h* f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7 J9 t" `7 y& Y n; C& P* ]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6 ^4 x! x" W S C! c3 _- b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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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A8 Y1 o1 H8 ?, ~6 M4 x2 ]( }1 N/ a
3 i I$ g7 d6 |. D4 M- T- u% m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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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 M8 J& W1 K% A
1 ]+ `: x' ?, C+ T" J
+ ^- d/ O6 z3 [
; F' J: k8 Y5 g9 Z' p7 ?
" Y8 @* w# C6 g3 v* |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e! ~" j: |. [3 H* E# n; f-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k% F& F- h" T# }2 ~) L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2 T9 P! ?9 N; ~6 v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2 K: n+ @5 @: C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8 Y( @' I. R2 R: Z) r2 Z# X7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0 \; S7 n- I _- x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L1 {. ]+ [' }1 i- W4 s- F% [% @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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