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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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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d- V! X; D$ R% d7 K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t' z1 w) f) M: |9 v3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9 \, k( m' R3 e0 S5 y( B6 O' V, ~9 [" F* ?7 {- l  D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P( M8 f9 l3 D  ], r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W/ l* \- Z- [9 ?& b7 G& L+ ^4 q0 Y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1 ]7 a1 a! E, o9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x. T; V2 ~9 Q4 O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B. m) E" J$ [" e: e2 t" j1 g8 h& M! D3 M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8 f" O  s# r- t  ^3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2 N, V9 ?4 v$ f. q4 X* P; l5 M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H, G. v+ n: t! `% F9 X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l1 J; i  Q3 I3 A6 L8 }8 x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0 d; V* t3 W% b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d* B9 M4 `5 d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8 ?1 G0 }/ K1 z8 m) D7 L
係呀!!!
/ q: q' x7 Q2 {3 K" [4 n1 s' w多謝你記得在下!!! , c8 G; ?! Q" n' w& K* h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9 {% ^, [* X, ^
# w4 H! X2 \. L8 Z8 k) X; T. W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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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 ~; u, ~) R  h( V* v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u$ }2 `5 R1 X- l3 Z+ L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3 [7 ~8 p; [$ i3 Y( G! [) c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i/ [9 r' L/ h- B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u3 ^# M: o& j: G- A' G( q1 M( G.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h' e" T' B) x8 `" b4 F: {% X; ^

+ x' K3 _; H" }  a6 o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6 ^+ a+ m6 U- i% S4 Q; c) j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2 q8 i- @& H8 F) ^* I6 @( k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W9 X, X) h% V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0 d* |; b$ @' Y: j6 W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 z6 A9 ]% i1 N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6 q# a1 ?' S- B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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