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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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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V5 u0 @: g: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H: a, W3 D4 h2 P' A, a7 l/ A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r! G2 e. d& |* \5 b$ ]; ]

' E/ j/ S& U/ K' Q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X, b$ h+ F) [  L) b5 `% H  Z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 I4 h8 H" I2 @2 [' C& f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I" K7 ]0 X' b$ h% `. u: K.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S/ W& d! Y2 r: w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k' N; J- N+ G0 L

: C. }  L' S# W; n. q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i: E: b5 l/ g  S. R(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d/ _3 A, A- \' I* l$ l(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1 B; o0 R1 e# ^# ^' p8 `2 Z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I  J4 \0 b/ U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8 A4 u- B+ P2 o/ Q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w+ U' H* F2 T, {* j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3 F' e4 i: j4 P9 g' K2 M3 p係呀!!! + n1 M+ h0 T/ [" W9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P* f2 L* Q) L6 m4 ^9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1 k, A& Q  r4 g# B$ J& f( `' `/ G% y$ V: T; }; i8 l9 w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0 ]9 c: y7 R: a5 b) H4 z% O% s4 n% w1 X7 Z3 u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g) ~/ o2 `, X+ t! a; u! v! i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s# X4 k0 c4 q' @# n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n7 ~0 a2 \! _. B7 q2 J+ s4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S4 t" p+ m( l' K; G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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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2 O2 K& o9 f$ M; D  e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2 t2 B! U9 V3 q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U+ H; y6 C. ^8 K  s- ?" B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9 _- t) p1 h) A4 m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0 v& U' @- m; q3 Q! {6 |4 d3 h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1 R8 `- a& x( ?4 h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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