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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戀愛起義 » 點樣可以比對方多一點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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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

輕則半夜三更拖著拒去沙灘講心事,然後讓拒發現你事先系沙灘上畫既心,并用螢光物質整著個心(因為蠟燭好難點著~~),然後輕輕地(或大聲地)說出三個字,最後收工執垃圾

中則飛去馬爾代夫,面對一望無際既大海黎燭光晚餐,仲要有鮮花同小提琴伴奏,系嘆完法式大餐之後再送上一份珍貴既小禮物(珍貴系指價錢,小系指大細),當然你想結婚既話就送戒指,最後當然系搏命還錢還卡數,希望唔會比人最追斬啦~~

重則帶拒環遊世界,帶拒去拒憧憬既國家同地方.......瑞士滑雪,日本睇櫻花,澳洲潛水,韓國睇雪,法國漫步,挪威森林,威尼斯遊船河.......夠o西浪漫了掛.......希望唔會因此破產,仲有要記得按排假期,唔系既話分分鐘就被人炒......

終極就系雙雙殉情,一齊成為後世既浪漫經典故事,名垂千古,絕對系可歌可泣,蕩氣回腸之浪漫.....缺點系,你自己感受唔到......

就系咁,點睇?
即使生命終將屈服於死亡,我亦將先取得榮耀!
睇日出
and most important~love~
Originally posted by vv1668vv at 2006-11-8 04:57 PM:


都唔一定既。。。
不過 思想極端...
你都算衰仔啦!成七點幾先改個post!等我無得出聲!
我都有幾招!送日記(自己果本)寫上同對方一齊果陣既感覺!切記一定要每日寫,仲要唔好改之前果D!
Originally posted by 自由神 at 2006-11-9 05:00 PM:

你都算衰仔啦!成七點幾先改個post...
本來唔想指名道姓,諗住改左D 字眼 大家唔駛過火…
你 居然 0甘 得 意?!
格左24小時 之後先又番轉頭 發帖鬧人!?
唔知道又算系乜野呢?

唔單只“思想極端”, 行為仲“惡劣過人”添!?
Originally posted by jublio at 2006-11-8 08:03 PM:
比心機去令對方開心就已經好浪漫啦

有人話過攻心為上丫ma
Originally posted by 自由神 at 2006-11-9 05:00 PM:

你都算衰仔啦!成七點幾先改個post...
嘩呢招又幾絕~~~ 冧死女
Originally posted by wind19831221 at 2006-11-9 01:29 PM:
浪漫?

輕則半夜三更拖著拒去沙灘講...
我覺得全世界冇一個男人做到前三點………  更何況第四點……
Originally posted by trista_cheong at 2006-11-10 12:18 AM:



我覺得全世界冇一個男人做到前三點………  更何況第四點……
拿,如果我有錢既話,我絕對唔會托手肘做o西前三點既
所以話,浪漫系相對既,唔系絕對既

當我仲儲緊錢時,我唯有拖住拒系沙灘邊畫下心,睇下星星,同拒講星空既故事,再話比拒知:其實我以前十分喜歡觀星的,美麗的星空總會令我渾然忘我,但自從身邊有了妳以後,星星卻無法再吸引我的目光,因為有更值得我欣賞,更值得我珍惜的在我身邊.....

當我儲到一定既錢,我可以陪拒去睇櫻花,或者潛水,或者遊船河,是但揀一個.因為我既時間同金錢都有限,無辦法一次過環遊世界,但我願意將這旅程分成一份份:雖然無法一次走遍世界各地,但在我的每一次旅程中,有妳的陪伴,已經讓我很滿足了.以後,我們必定會將這些一片片分散的記憶,串成一份完整的相冊.....一起走過了漫長而短暫的人生,才發現,一路上幸好有妳,我才沒有錯過路途中許多的美好風景.....

最後,或許到了要為生命畫上句號的時刻.人生既路途中,一路相隨,或者咁先至系終極浪漫....

所以可以搵到生命中的另一半系一件非常難得同彌足可珍的事,或許就好似徐志摩咁講"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僅此而已
即使生命終將屈服於死亡,我亦將先取得榮耀!
Originally posted by vv1668vv at 2006-11-9 07:55 PM:


本來唔想指名道姓,諗住改左D 字...
我忍你!因為你唔係第一個人話我既思想極端.........................
Originally posted by trista_cheong at 2006-11-10 12:17 AM:




嘩呢招又幾絕~~~ 冧死女
我送既話,你要唔要先?
我成世仔都唔會寫日記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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