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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

但今次X高官被勒索案,被告許榮早於去年六月中被帶上法庭提訊時,控方已主動在控罪書上刪除受害人姓名,改為以英文字母「X」代替,將受害人身分保密。其後許榮獲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相助,成功獲法庭裁定:法庭是無權頒令禁止傳媒報道勒索案中受害人的身分,但警告傳媒,若把高官夫婦等人身分披露後,而影響審訊,將冒可能干擾法庭審訊的風險( x/ M3 a0 a5 o5 H. T* ~*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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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家審完,即係公開得啦
有傳係淫龍.......
法律我就唔識!8 z) A( `) e, W! b& X6 n& W
但係我都好想知道邊個高官,
/ T2 M8 ]- O4 C9 h2 I) |. g, [咁誇張係 office 到打真軍!
Lam Shui Lun
注意: 上文不一定代表本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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