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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被判刑

四川大地震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早前被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監3年、緩刑5年,是首宗川震家長被判監案件。法院認定他帶領200多人到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其辯護律師李方平認為判決是「殺雞儆猴」的作用,給其他要求賠償的家長帶來極大壓力。$ w/ v! n* Z% h. g8 x$ V* T
47歲的何洪春原居於北川縣曲山鎮,其年僅4歲的侄孫女張羿洋就讀於曲山鎮幼稚園,在地震遇難。之後,何洪春等8人被800名曲山鎮小學及幼稚園學生家長選為代表,與中國人壽北川支公司商討索賠事宜,家長並認為中人壽原訂的賠款4000元人民幣太低,不能接受。6 L7 Y  ~: U: A0 {" i( |- _4 r
「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囚3年' A. L+ N8 A1 [6 ^
檢察官控詞稱,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 n3 W; Z$ q$ {  a0 O+ t北川法院於本月9日開審此案,認為他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成,判監3年、緩刑5年。
( i% K" n; {; Z. N何洪春現時已回到家中,為他辯護的高博隆華事務所律師江天勇說,何洪春現時身心俱疲,需要休整數日後再商討上訴事宜。
+ Y) [0 Y& S+ M; N8 @5 t/ ~3 H4 Q他並認為,檢察院的指控不成立,「何洪春是想通過協商的方法把家長的訴求引導到法治的軌道上來」,自身並無擾亂社會秩序,也不存在策劃、指揮、煽動其他人有擾亂的行為,且去年9月10日有家長採取「過激行動」時,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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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講句...中國無希望架啦...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U5 \2 ^$ v2 ]! [/ l7 G7 b4 |

7 C: W1 s1 G3 s4 X) j$ N  J  f) g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 a6 \7 i8 t5 i; G9 y5 R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2 b& k5 w5 n8 u,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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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哄鬧」,並稱有個別家長限制保險公司人員的自由、損壞他們的桌椅,並拿走公司物品;於9月22日再帶100多人到該辦公室「哄鬧」,致使該公司無法正常營業
9 I7 q, J1 G/ ]! U( I8 S+ j0 F<----但如果真的是這樣6 s% E' e+ ]" q1 o/ w9 K
我覺得被告是正常的= =
原帖由 pkbrian 於 2009-7-14 07:57 AM 發表 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 t3 p3 B9 ?( u; f% `聚集並索取更高賠償,令公司無法正常工作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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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T; V6 j& B3 `如果只是為索取合理賠償   我覺得非常合理. O( D1 Q/ k: S8 p2 h3 N. ^
因為4000元對震後那些人還是很低....
: _2 ?0 i! r1 m! ^' ^  h. I0 x/ j9 _0 [; C  y%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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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m+ q/ e! z' H4 r何洪春於去年9月10日帶領300多名家長到安昌縣的中人壽辦公室,「極不冷靜、反復質問 ...
/ \7 {. ?, W  w但如果個日他並不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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