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保鑣打人唔犯法
【本報訊】兩名記者早前在大埔採訪津巴布韋共和國總統穆加貝的女兒時,被總統夫人(圖)及女兒的兩名保鑣打傷,但律政司指,該兩名保鑣只是要確保穆加貝女兒不能冒任何安全風險,而且涉及的武力較低,基於檢控不符合公眾利益,決定不提出檢控。但多名立法會議員猛烈批評此舉會令人誤會保鑣有特權。 AaMI*](S}sNTv6m:t!S2Psi*lP
質疑保鑣有特權A"p-W'Asz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昨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事件。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在會上透露,該兩名保鑣其實分別是該國警察及情報人員。
律政司在衡量證據時,認為有關保鑣只是要確保女事主不能冒任何安全風險,兩名保鑣相信記者會危害女事主的安全,採取合理武力驅趕記者。律政司在充份考慮證據,並在取得獨立的外間法律意見後,認為沒有充份理由提出檢控。.L]a1C^p&I8nC{ I
不過,多名議員質疑此舉會予公眾以為保鑣有特權,議員何俊仁說:「如果我喺街度碰撞到李嘉誠或劉鑾雄,咁我咪無端端俾佢哋嘅保鑣推落地都得?」議員涂謹申更指出,國際保鑣協會來信反映,擔心今次事件會令公眾以為所有危害受保護者安全時,保鑣便需採行動,違反業界「只有即時及真正危險才採取行動」的專業守則,增加他們工作壓力。 X&Au7e%B)Q`l |0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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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6][color=red][b]香港政府同香港d司法部門完全痴晒線![/b][/color][/size] 寫這篇文章的記者有點混淆視聽
因為果兩個所謂保鑣 不是一般有錢佬請的保鑣FKA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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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係度亂抽水 [quote]原帖由 [i]benny1219[/i] 於 2009-7-16 05:31 PM 發表 [url=http://www.26fu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07499&ptid=205849][img]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S$a#] {)xBJIb"w:S g
寫這篇文章的記者有點混淆視聽 l[Oxs$e_`&}
因為果兩個所謂保鑣 不是一般有錢佬請的保鑣!C$@L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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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係度亂抽水 [/quote]I`c&^6e2K UU
benny brother, 有d咩好料關於呢單news, 講d黎分享一下! thanks!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quote]原帖由 [i]solonely[/i] 於 2009-7-16 05:45 PM 發表 [url=http://www.26fun.com/bbs/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207513&ptid=205849][img]http://www.26fun.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nogood: :nogood: 咁驚死好心佢地咪出街啦~ [/quote]
xvZSq4t"KiX
唔出街點生活呢?:confused: :confused:
除左服刑中的囚犯, 所有人都有上街的自由同權利,`h N| Mx8PZg
點可能因為呢d白色恐怖而唔出街?o(`5AIxT
假如有一日, 你出街無lala俾人打一身, tx:~y9U9L*|@,TR'p
因為你行得太接近佢老闆, 而你又告佢唔入, 因為司法部唔起訴佢, 你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