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低能的法律案件
美國有個史特拉 (Stella) 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MYxLAq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腿,成功告贏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h&VG(@*L{b2kp
bI8n0M ^ bsZ
二零零二年入選的案子有:
一、德州奧斯丁 ?M/{-] NO0DDO8k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 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 L j`Sp
原因是她在該傢俱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
店員沒有制止小孩在店內玩耍。 (G;]N$nzz1S+_
B+_r+IY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7RK;oxtLEIc,E
二、洛衫磯 ?9oL;^C2|"lf
/}(y ~ O3u)M0`"P(h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賠償,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6O4~ORq,{2MK#|
為什麼會發生? QN:c/d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