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鏵應否坐牢?
佢將我地D個人資料賣俾其他公司賺錢, 完全冇通知我地, 係咪應該受到徵罰呢?? [i=s]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10-7-27 09:22 AM 編輯 [/i].m;U'Z INY8W&G4{"go
雖然此事八達通公司一定係唔啱, 但是出賣極只不過係姓名、年齡、收入(我相信10個有9個亂填)、興趣......等,
請問是否真的對卡主搆成嚴重騷擾呢? 我看未必!!!S4\H8LPx^:Zb
不過, 經過傳媒無限放大, 再加上一眾低智商的愚民炒作, 就變成今日像十惡不赦、誅連九族的大壞事; ]#H5]rMkmr
資本主義就是這樣的, 營商的就是要每分每秒想著賺錢的主意, 只要貨真價實、公平交易, 其他都是屁大的小事;:]N j7p1q%aZ1Q
首先申報利益, 本人有用八達通服務, 但是並沒有參加甚麼「日日賞」的玩意, 所以本人的資料並沒有像230萬貪小便宜的人般被出賣;%U s8C_ w1YH
俗語說: 「便宜莫貪」, 既然便宜貪了, 付出少少, 其實亦理所當然, 天下哪有不勞而獲的好事情?.P,k'{!x_X F1\f
如果不想所謂私隱被繼續出賣, 請盡快退出甚麼「日日賞」便宜行列或放棄使用八達通服務, 不要再做「又食又罵」的事情。 從沒通知事主下就公開資料一定係八達通公司既錯....^9D3EX_1bg[*o6DY
而且公報既資料可以係電話,地址等等....雖然可能唔對事主有好大的滋擾@V,h#M%IGO&[
但係出賣左無論係事主邊方面既資料都係錯既...所以我認為呢件事絕對係八達通公司要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