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禮罪
有冇人知道如果犯左非禮罪會判幾耐?9aC#p(J%xa&iS我有個fd衰左
摸人大脾同影佢相,(個樣同手)
佢冇案底之前又冇犯過事J^I6Rp*wI2Ct
如果認罪會判幾耐??p0g5L~7q V%k
同埋係咪會即日宣報刑罸?O"mV cG(t |9Q.^
會唔會上報? [color=Red][b]終身監禁![/b][/color]/?$G(Re3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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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笑:P
未必需要坐監,留案底就一定 政務官拍裙底罰4000 辯稱壓力大致抑鬱 [b]官輕判勉勵[/b]
9月 13日 星期二 05: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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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前助理秘書長(康復)陳宇新(31歲),被指在茶餐廳以手提電話鏡頭偷拍一名女子的裙下春光,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辯方遞交的兩份精神報告指,陳工作壓力大,引致抑鬱症,事發時失常才犯事,事後他因感到令政府羞愧,已主動辭職。{p P(n9l$~#Vp{d
裁判官衛以寬接納被告因承受壓力才犯事,又指被告的犯事方式並不算嚴重,而犯事亦非被告的本性。此外,事件曝光後,已對被告的家庭及人際關係有影響,已受到應當懲罰,輕判他罰款4千元。
衛以寬勉勵被告﹕「現時的成就只是受到阻延,並非就此停頓,你(被告)可向另一個範疇發展,應該忘記事件,努力向前,將來定必有更高成就。」YS d6FJC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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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萬人應徵 脫穎而出[/b]
西裝筆挺、架眼鏡、外表斯文的陳宇新,昨在庭上坦承控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向法庭遞交兩份精神報告,指陳職位高,工作壓力大,引致抑鬱症。事發當日早上,陳曾聯絡女友,但女友不理睬他,今次只是他不能控制自己才犯事。事發後,陳曾接受精神科治療,現已康復。
律師又在庭上遞交多封由被告的朋友、同事及家人,包括一名區議員及一名太平紳士所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出,陳宇新是一名勤奮、辦事能力高的卓越人士,中學會考成績優異,其後往多倫多大學升學,96年回港投考政務主任,最後在1萬名應徵者中脫穎而出。'Ab2|;s"k6SSg}'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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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感羞愧已辭職[/b]
陳宇新在02至04年出任民政助理專員,當時他每天處理市民投訴,工作繁重,引致抑鬱。04年,他晉升為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助理秘書長,工作量倍增,感到很大壓力,曾有自殺念頭。他表示,事件曝光後感到非常尷尬,因事業受到阻礙,事件又對政府、前僱主及同事造成影響,他感到羞愧,故主動辭職。
案情指,去年9月3日,被告陳宇新在灣仔一茶餐廳內進膳,用有攝影功能的手提電話,拍下對面座位一名29歲女子的裙底照片。女事主發現後報警,警方事後在陳的手提電話內發現9張拍攝女事主裙底及雙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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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ESCC 744/05】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hellosummy[/i] at 2005-9-24 06:54 PM:
有冇人知道如果犯左非禮罪會判幾耐?
... [/quote]B!cQSfZh
[[摸人大脾]]..危險D..半年左右....??[[冇案底就好D]]可能緩刑...看情況..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i]austin666[/i] at 2005-9-26 12:49 AM:
摸人大脾同影佢相,(個樣同手)
6fe| o,mW%\2e]
睇下... [/quote]
聽講入面班大佬唔玩人啦...因衰Lee D的人太多..同埋現在風氣不同了..基本上個個男人都咸濕..你講下D抽水經驗..可能重受歡迎....除非太變態La...{{{如玩細路..就可能畀班大佬玩..因D大佬都有仔女..}} 摸人大脾, 呢d比較輕微的會判得好輕
通常係2個星期)gX{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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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下打宫司啦......摸大脾其實好有可能係意外, 即係未必有足夠證明你係意圖侵害別人而滿足自己的私慾H)h/g V"vj4|6N
不過衰在影埋相, 咁就濕濟些
.yQ,cz W:v/ID wD
希望你個friend可以重過新生啦......
6R8AOYns
第時吾好做同樣既野啦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多謝咁多位大佬既意見
但係我個fd話差人叫佢認罪
大多數都係判守行為,唔洗坐監架喎Di`'SE"^&ya7|H
咁唔通會係差人講大話tum佢認罪??? 希望你收到啦... ...
政務官拍裙底罰4000 辯稱壓力大致抑鬱 官輕判勉勵D Oq(K6n.x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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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13日 星期二 05:05 更新
【明報專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前助理秘書長(康復)陳宇新(31歲),被指在茶餐廳以手提電話鏡頭偷拍一名女子的裙下春光,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辯方遞交的兩份精神報告指,陳工作壓力大,引致抑鬱症,事發時失常才犯事,事後他因感到令政府羞愧,已主動辭職。%ug-C]u\2EwHO
裁判官衛以寬接納被告因承受壓力才犯事,又指被告的犯事方式並不算嚴重,而犯事亦非被告的本性。此外,事件曝光後,已對被告的家庭及人際關係有影響,已受到應當懲罰,輕判他罰款4千元。:`4~8zP"lh n(~c7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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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以寬勉勵被告﹕「現時的成就只是受到阻延,並非就此停頓,你(被告)可向另一個範疇發展,應該忘記事件,努力向前,將來定必有更高成就。」9]V5` t'J({ga
萬人應徵 脫穎而出0A?u"Q$]
西裝筆挺、架眼鏡、外表斯文的陳宇新,昨在庭上坦承控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向法庭遞交兩份精神報告,指陳職位高,[b]工作壓力大,引致抑鬱症。事發當日早上,陳曾聯絡女友,但女友不理睬他,今次只是他不能控制自己才犯事。事發後,陳曾接受精神科治療,現已康復。[/b]qUg'q$\!eK
律師又在庭上遞交多封由被告的朋友、同事及家人,包括一名區議員及一名太平紳士所撰寫的求情信。信中指出,陳宇新是一名勤奮、辦事能力高的卓越人士,中學會考成績優異,其後往多倫多大學升學,96年回港投考政務主任,最後在1萬名應徵者中脫穎而出。
被告感羞愧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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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宇新在02至04年出任民政助理專員,當時他每天處理市民投訴,工作繁重,引致抑鬱。04年,他晉升為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助理秘書長,工作量倍增,感到很大壓力,曾有自殺念頭。他表示,事件曝光後感到非常尷尬,因事業受到阻礙,事件又對政府、前僱主及同事造成影響,他感到羞愧,故主動辭職。$G2o-bt5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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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去年9月3日,被告陳宇新在灣仔一茶餐廳內進膳,用有攝影功能的手提電話,拍下對面座位一名29歲女子的裙底照片。女事主發現後報警,警方事後在陳的手提電話內發現9張拍攝女事主裙底及雙腿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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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ESCC 7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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