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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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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F: s- j# K5 v6 N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C3 y6 d0 D6 J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 u/ R' k# N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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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 t& q T7 h( x8 N+ T! U5 P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1 V" D$ H6 I3 ^1 o' \" ~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F7 l( I5 }, n, \# R# X+ U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H; S- F: i9 z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I6 F) ~/ I' D; V% _ p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l" n- z8 ~8 r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7 i- [9 Q0 W9 R# N6 l, L* u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 Y7 u2 @) s1 ]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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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F% s, X3 m1 Z; ]# l
9 A: Y3 m4 g8 b! S" [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z% S+ s' n9 q8 w+ M' x# E;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m" C- S# v3 V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1 K2 `* e+ v, ~. R. P. U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1 s0 J8 O& g' D1 ~$ _
所 內 。1 }6 c+ j6 S8 X$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J% U+ \$ r$ ?, v; O$ \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j5 V) r/ p& F" q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9 n2 f+ S7 Y: b" B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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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0 t1 ?* [" b, f6 D5 t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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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 k. }: v" u5 L1 L# w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9 Q0 F- f! G( E, n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 S& S& A/ T4 d2 C) |7 s
日 再 提 訊 。
; b0 u5 J0 |4 [$ b6 w; b) G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A* v4 d! X s/ j1 V" I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T' v7 v& \, o7 i& w7 N+ B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z1 j. U, K ?! l4 d" Z" b# Z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2 m9 ^$ M& @$ n3 h2 s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X' k; \& I; v6 N: O3 m" z' l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8 e( ?" }# V( Y5 D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n. h! @; G: { B2 h; z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h1 |' _! u. `; I' N& z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 v- e# K! p3 L7 U' Z9 L( z$ F9 f, _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 a4 h! V. q. Q. G) y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m. g: X- \6 R9 H( Q手 調 查 。 J4 q% i. S8 `: {8 y7 [0 W0 H7 m2 {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W( {( q& U! @4 [4 ]6 p2 h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3 e. m: U% F, z% e% c: z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D9 H- j- F4 z: @" ~- y' X# m1 |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g7 H& j# B4 I/ S. }) I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M+ s6 n- A( w9 n- J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7 m7 u( B6 a% d8 k6 n1 E7 S
; v3 @3 n1 {3 j.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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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 S2 t, J- {/ j+ G. Z#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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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f: m' d, S# w. Z" e: R% h/ x5 M3 h- v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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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 G4 C1 @- r6 g3 W6 R& H2 P0 Y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P/ w, T) Q( ]& n0 A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7 L0 i- y& X3 X3 ]$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x, n0 B2 M/ G; {3 n2 [6 P+ u1 |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2 A# }* E9 w- a- U8 K: R% b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0 O3 D) `3 N. i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5 q7 U! I ]* H5 ^- E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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