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帖子
- 5259
- 精華
- 1
- 威望
- 1914
- 魅力
- 7282
- 讚好
- 5
|
1#
發表於 2011-5-19 01:09 PM
| 只看該作者
http://l.yimg.com/bt/api/res/1.2/wAmrEQK8W5gYDe2F37zs5A--/YXBwaWQ9eW5ld3M7Zmk9aW5zZXQ7aD0yNzk7cT04NTt3PTQ1MA--/http://media.zenfs.com/en_us/News/singtao/20110519ap04y.jpg 4 K- i, n6 v8 \ }7 |9 i h( Y- L
& p! k1 S: h( M5 z6 z+ @! v: W. Z
(星島日報報道)多位立法會議員被指違規僭建,引發連串風波。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位於大埔康樂園內的寓所,亦被發現加建了玻璃屋。但湯家驊接受本報查詢時辯稱,玻璃屋並非僭建物,因法庭曾作出非常清晰的判決,凡丁屋以外的住宅,只要改建在屋內進行,又不涉及建築物的結構,改建就可獲豁免,而相關規定亦可延伸至天台範圍。他又認為,大眾覺得但凡加建玻璃屋,就屬僭建物的觀念是誤解。
) A/ B0 c: {& P2 b
2 T; P6 i: b( J1 I: Y( F 湯家驊位於大埔康樂園的寓所車房上蓋,加建了玻璃屋,被質疑是否違規僭建。本報昨日聯絡湯家驊,他指車房天台的去水渠有問題,天台時有水浸,故在六、七年前,在車房天台加建玻璃雜物屋。但他強調,玻璃屋不是僭建物,沒有違法。+ r9 k" j: P7 ?- [7 K0 p2 `
6 C( h4 i3 O9 X* W. B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解釋,現在多間被指違規僭建的都是村屋,受《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規管,他所住的康樂園獨立屋,並非村屋,則受《建築物條例》規管。《建築物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三節規定,只要同時符合兩個情況,改建可獲豁免受管限,一是工程要在建築物內進行,二是改建不涉及該建築物結構。
8 {7 P& B5 V" g& D. p- a# I
1 y, j2 |$ L/ R4 Y 豁免包括天台範圍
9 W+ |* A) ~% D1 X, F m2 G
5 ]! S# X0 r- { ? _. y+ _4 | 湯家驊的玻璃屋雖位於天台,理應不受豁免。但湯指,根據法庭判決,豁免範圍可延伸至天台,自己在興建玻璃房期間,同時代表發展商信和,處理一宗「踢契」官司,他當時就以該建築物的天台有僭建物為理據,要求「踢契」,但上訴庭的判詞就清楚表明,《建築物條例》規定在建築物內(in the building)進行工程的豁免規定,不單純表示在室內範圍進行(inside the building)的工程,才可豁免,而是包括在建築物上的天台,因此判他代表的信和敗訴。但這亦證明他在自家天台興建的玻璃屋不屬僭建物。
" \4 O$ z" Z0 {. v1 O6 i0 G! c9 F: ?' D# [. C, J5 ]
斥公眾有誤解' M5 y& \ s- a3 ~
* _7 Q4 B, m7 \9 Y 根據湯家驊的詮釋,在市區大廈興建的玻璃屋,只要無更改結構即不違法,即使早前被指僭建天台簷篷的街工立法會議員梁耀忠,亦可能沒有違法。湯家驊解釋,自己對梁耀忠的個案的確感到疑惑,但他不知道梁家天台上的簷篷的支柱有否深入地板,以至改動了天台的建築結構,故不能評論,他強調每個個案亦可能有不同之處,不能一概而論。總之他肯定自己住所上的玻璃屋,沒有改動天台的建築結構。
+ p" I7 P# ]2 y9 R Z; X3 p# @2 A; W* o* }, p" i
他再三重申,法庭就《建築物條例》下,建築工程的豁免範圍有清晰判詞,並非所有玻璃屋都屬僭建,公眾對此有誤解,但屋宇署對此判決了解不清,亦不出奇。
) v. @0 P ]( D6 `5 B) k+ G M3 w* p4 j' Z# M% w
湯家驊指自己清楚玻璃屋不屬僭建,亦不想與屋宇署打官司,所以不會邀請屋宇署人員前往居所視察,規定玻璃屋並非僭建。 |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不如坐底飲杯茶食個包啦!
V_____V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