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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於 2005-7-18 10: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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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們, 你們接受進化論嗎?(有進化論的資料)
| 基督徒們, 你們接受進化論嗎? 7 y! ^. @' J! i6 g/ X: N2 W2 B& x5 J
 ( e* P' }+ s" d* Q$ c& [% @接受: 即看完進化論的證據後相信進化論 (Human, or plant) 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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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你接受進化論, 你會否放棄你的宗教? 不會的話, 你會點樣把進化論 fit in 你的宗教?) t+ u3 Y! R& k2 P# W4 w6 ?+ k! V! R
 
 3 L& v9 x( {  J. P進化論的資料% {+ p( P8 ?5 x3 z
 
 ' A  V8 I  e; ?. x, R/ R"有關人的來源的三類學說 : j; X7 T# d5 S; h5 |2 [, v( l
 研究人類的來源,我們會從三大學說去探討。第一類是進化論,這理論相信整個宇宙和人類,都是經由長期的自然進化而演變,絕對沒有神的參與。進化論最主要的推論是:人類、星球及其他,都是由於“巨環理論”的爆炸,生命便從機緣開始;而每一種生物都是從簡化的機能演變成今天複雜的生物構造。它採用的推理方程式是:變種 + 適者生存 * 時間 = 進化。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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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Q$ L9 A. Z第二類是神助的進化論,這裏論認爲神主動帶領、控制和安排進化的歷史,並創造天地等。這學說相信創世紀的六日創造是以億年計算,進化是從亞當的受造開始,而地球和人類的結構已有相當長的年日。② 這學說企圖把自然論、創造論和進化論歸爲一體,相信這學說的人,相信的程度都有不同,視乎他們認爲神的參與多少而定。( E' Y: T  Z; C5 a0 o! Q
 
 6 F4 J& K2 m/ }" _9 A1 c/ x第三類有關人類來源的學說是創造論,這理論相信亞當是首創的人類始祖,接受創世紀的記載,並以聖經所說的創造原則爲根基。相信這學說的人,相信的程度也有若干不同,有些認爲創造論與科學無關,有些則相信科學能解釋及令人明白創造論,但這並不表示因著科學理論而改變聖經的解釋和記載。③ ", c- G1 P( A: `- S1 J7 r- l; ~
 
 " |' n/ R# K/ f. z另外:* h5 {3 w$ Y4 d2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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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化的機制是變異與選擇,“漸變”是我們從達爾文進化機制所推論出的當然結論。達爾文學說與拉馬克學說的區別在於,達爾文認為變異是隨機(沒有方向)的,而拉馬克認為變異會朝著有利的方向。實際上,拉馬克式的進化比達爾文式的進化“效率”要高得多,遺憾的是它不符合事實。由於變異是隨機的,所以變異中“有利”的比例非常之小,雖然很難找出精確的數字,但是有人提出“有利”變異大約隻佔一億分之一,大概相差不遠。隻要想象一下,一台電視機,我們隨意用鑽頭在線路板上鑽一個洞,造成線路的開路或短路,電視機因此而變得更清晰的概率是非常小的。試想如果鑽兩個洞,那麼電視機變好的概率更小。如果一次隻改變一個基因時“有利”的概率是一億分之一的話,那麼一次改變兩個基因而“有利”的概率就是一億億分之一,其結果是進化不會更快,反而更慢了。這就是“漸變”的數學理由。/ i; R6 d% f( m" H- A- N' q6 B* C)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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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一個基因的變化有時也會引起生物性狀很大的變化,基因的“漸變”並不意味著性狀的漸變。而且,“漸變”並不意味著“勻速”的變化,也不意味著緩慢的變化,因為生物種群可以有大量的個體傳很多代,使得小概率事件幾乎必然發生。實際上進化的速度是多種多樣的,有時非常“激進”,有時又好像非常“保守”。Haldane在1949年提出用“達爾文”作為進化速度的單位,其定義是:每一百萬年變化e倍的速度是一達爾文(或者說,如果一百萬年變化了e a倍,速度就是a達爾文,e≒2.718,是自然對數的底)。在自然界的化石紀錄中觀察到的實際進化速度為數十毫達爾文到數百達爾文不等,相差近一萬倍。而人工選擇更可以在短時間達到數萬達爾文的進化速度。所以“漸變”與間斷平衡理論是不矛盾的。這裡說的是性狀的變化,如果考慮那些與性狀無關的基因,由於它們不表現於性狀,也就不受選擇的約束。這種基因的變化幾乎是勻速的,以至於我們可以用它們來做“基因時鐘”,判斷我們和猴子、猩猩是在什麼時候分道揚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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