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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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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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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E3 x' E% H: c. f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r) ^* I( P- L m+ i+ H% V1 F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7 d7 u7 C3 L3 L5 W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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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W8 ?& z# J- v. ?/ S) T; R* F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Z. U) N: T% k7 h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H% t1 B2 |8 E2 B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6 B Z0 u! J6 q8 A ~0 S; c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o8 W5 a- J5 n! g/ k2 C8 h/ Y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Y( ~" ]0 r0 e7 ~4 a3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B# x- d5 i2 l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a% u: [$ l3 Q3 ~8 i% D* m5 l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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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H- P6 E' Y- K) J$ n3 `" {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l; _6 |, ^3 I3 L$ m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4 z/ B& G' Z0 y7 a1 o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0 r6 W# \& {, Y. h* F' n6 w1 \
所 內 。" A: J6 m7 h# ]: j h* L, Z- v% k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0 D5 A) w& G8 u; Z f6 J6 U. m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C1 T0 V0 t0 r4 z/ E& Q# P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7 C/ G; E \3 p; r, P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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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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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5 F. q- ?6 C$ z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1 {3 x) f+ W' o/ l( G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Y3 M+ g+ n+ a
日 再 提 訊 。
5 R# L1 R/ R! E0 U" z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3 ]. b" Z5 ?) l! V#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9 H; m1 ^2 X7 Y. I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 o" T2 j, \' D& z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2 N& r5 N. G% v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8 {1 D8 ?/ {6 Z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a, n W* p1 J& n9 ~4 c/ y6 Q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W& d) o0 l' e8 I; H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F- M" n7 l" L# v% Q1 p%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W% c4 C9 f* d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Y4 J# G) X$ R7 F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9 k& {) _* P/ P; e, e# ^. l! T4 J
手 調 查 。5 q! j* d3 a7 Y( X% u7 b) S4 n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C D8 H1 D" j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 h4 [( n3 N* U4 G f# v6 H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v7 O# y( ` y2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_* V0 e i$ I0 I3 [9 L1 L0 e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f7 X. F' g$ T4 K" Y- e& c! n) N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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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c' y/ @/ }0 X; _* ?0 ]4 U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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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Z$ Y. H- X! `8 ]5 t- n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7 b$ G( i# [, \; `2 k2 N% o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7 p$ d/ x& Q& H# d5 K: s; W% {9 h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z* G/ r) b0 F" G$ e) z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R) M* @. p6 G9 l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L3 ?: Y/ c* n1 X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k# _2 G' f1 U9 F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2 [/ Z* b* \3 j: k, j s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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