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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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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4 k4 V. Q2 G$ h& r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 _+ I7 L' V6 N2 A, X1 M" j)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V+ \* }0 x0 K/ A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P: i# ]" Z: }8 `& O! ? |2 R
, J9 S3 H3 w) Y9 L: Z* ?
1 I+ ~) b" T# Z+ ?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N) E1 S% c; J&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f7 J- F5 G1 _. M: p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3 O+ E3 [0 g3 u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l( |3 U% N) S& l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8 s% B* g d% b9 q( \7 C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v' I; M! a) c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1 K7 a* w- j4 L% D! Y# I5 N% l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T1 j3 z5 K$ b8 }4 d% [4 H6 v
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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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 p3 o. _
3 r# t% u1 ?* N. [, `; y- f3 d
9 i. u# ?; x( i0 l) g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5 A) s7 M( h/ @+ b+ l4 ^. g6 `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5 L" C0 J Y! Y+ z3 t9 `* ]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O3 h) P- t# F# ^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p0 k5 n1 n1 C; B& U所 內 。5 ^3 l; x8 x B- S0 r8 A7 A' e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2 I; ?/ B) p3 E" [ _8 C5 Q0 M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Y/ k. [' ]. a, i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f: U8 c. ^: [) V1 o! c4 ]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G4 c7 o# P; }% G4 q
, s$ w6 f' j2 W N1 L8 b, Q8 I. b- i: A! F% |
$ [. ]3 M( U1 ^/ g
e( @2 f! s1 w; N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I6 V, E4 Q8 [* K. @. t
* _! D) J8 G v$ U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7 J8 J# u: |4 v" P; J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o2 h9 \; ~) W" J, [0 \: c- z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1 R$ R! ?5 N6 e' x1 l$ B日 再 提 訊 。
. q: i2 w% ] c8 |" w' ~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M6 y* c! K7 m$ O, a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9 B9 j b; d: z3 U3 I6 F% w1 @! L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8 H+ I/ ~% G6 }' J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9 s7 C- ^( ^* L0 d& j$ H n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t! Z" H5 L/ d; T1 S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0 Y+ a$ _: |' S U2 T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 O& Y) r0 {! W! d2 T# ^9 M0 h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 H, U# z! [1 I; H c9 s! ~8 e' r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0 `4 z6 F$ M8 z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1 Q: `( K6 p- L% D# C8 ~" p$ y( A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5 A* m5 u2 w" `" s
手 調 查 。' j3 c2 Q. ~( \* E- Y7 T5 n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0 Y$ }3 _9 T. W8 t$ x+ r8 [3 ^6 U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5 |. \! w7 _( _ Z7 ]' p5 r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L' B: Q6 P& D) C9 y6 M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5 S: l+ _5 X& `) O D2 n. J# Y- E9 A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M7 o! {0 i$ A: M; d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1 |) v( K7 p8 \/ u( [3 O
! @# \3 N V1 v1 N; m3 {/ S" e7 M7 X0 \
) f b! r: I; V: E/ b( t% n
" v5 M' ?/ B0 s: M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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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 p* X! |" A( }: o) |5 [0 V- A. u4 O% g' e1 e" ?
0 U5 i; s9 {. o& t( ^) d C; l4 C: k
6 j, G9 \) u" Y9 \/ X$ n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y+ @" i4 a+ b! Z4 @# u3 U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7 A) O% m' f4 \: B- W& c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w4 S, W* `" o* s) s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b% ^- ~( o7 M. @: U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3 I3 V+ k) t7 Z ^. F( k. N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4 \% K) g/ H. l& c9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l. y3 }) l8 c* M' p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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