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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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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9 ^1 m$ Z: j1 Y, a0 h0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 w' O+ h! r1 b5 M'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2 F4 W8 v `/ {9 Z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2 [6 p9 r$ [-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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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F' T8 t: i5 _' K5 t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3 d- x) w0 Q8 t O- |% @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3 C5 S/ K* P' O1 S7 B' D. }' E4 l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 i& Y8 R% J% o; }& f& m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S) l: x4 a! g+ W( ~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G4 \% z% \" W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Y7 W# ]. a% f! Y5 N$ I0 R$ v8 v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I" d( ^9 R; }( Q. p% a r) p; q; f
詠 詩
: J9 s2 p8 C0 T' y9 |1 z% T2 \9 ]
( q( T* B. l9 u* t& Z% K, L
# I6 |- u |" W) x: `. H9 d) ?7 {( }* {" ^% [0 k1 t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9 e3 g0 V5 E# A. M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4 w/ q9 J1 N* J+ h+ O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5 H" _6 n1 |: n. s5 V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 F7 P; D8 X k( T, x! }
所 內 。
% A/ c N6 p) s2 Z0 A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s' @' x" v8 t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3 W2 x- a9 ~2 p. ~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Y8 p" ^- ~5 u/ i* v* q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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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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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G# k" N" k( j1 N# @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6 G' y+ t* N6 n3 f6 C# D* T: c% R e+ j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Q; W3 }! F6 x- V' ]) ]2 e- B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l5 m$ o* F9 }1 ?: ]
日 再 提 訊 。. H! d* Q* O/ q' Q# p% n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2 [8 A$ X/ S& p4 Z7 T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Z9 O9 A) u/ R' l5 U1 T+ ?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E+ _( E) k" g" v/ W: T8 t9 |% f5 b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Z j6 g( c$ ^8 c% \; f" Y6 s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a! S/ d' M6 l( t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H( o' x8 O$ [) A$ U# I8 B! ]- ?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1 u9 S3 J+ }+ l3 S5 ~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i' e# M3 q6 n/ _, ~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 w# c; T/ ~; J8 t _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a% d/ v& ]6 q* s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9 @, ]8 h5 x! t z7 O# _手 調 查 。
% O( K* \. T+ t9 R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9 ?" ^4 b' h0 _+ i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8 G( C6 G& e, v. G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i* p3 P6 }; ?$ }( h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m" Q8 B! {* c) }6 x;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n B# H' k N8 C, R7 L) r! W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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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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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V+ u! b. z2 P8 K5 ]2 Q' O" b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8 w9 b- f: L( G' w0 ~2 e( s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0 A2 K" j$ G( Y1 i; c: ]# w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M" ~' j$ v* S# h' |, r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2 b9 J' L6 o# H) U- X" w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1 m9 _0 |9 \( ]2 F5 [6 }! c; A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7 Q8 F2 }: j0 m8 \8 t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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