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帖子
- 877
- 精華
- 0
- 威望
- 715
- 魅力
- 4
- 讚好
- 0
|
1#
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 只看該作者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B N! m0 R7 E" v4 X% M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8 J- W4 y+ ^'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 B. ~1 t6 \$ g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 W* X9 C' O. Q+ Y; M4 I. w5 B
5 Z- \; [3 r( u$ L$ A2 x! y9 m: j) y1 ~* W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g$ |0 a* \1 X. d& J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V( S( ^6 M' o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2 {& Y+ J# `1 l1 h/ G0 E& l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 z2 r7 Z9 r5 @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6 f1 e# @ r' ^! y* }. H1 S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X& ^2 Y; B* s Y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H! ^8 u- X0 Z4 C/ j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y! Z4 y" o8 N詠 詩0 y. {% X+ K: N Q V
% \# S" U3 f7 z/ E3 l x; L+ K6 b
e: f" m2 ^/ v
6 ^# h# ]9 a$ v; P& o
# E3 t$ i0 n* F, O7 q& H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g- r3 ?- P! y* w1 @8 i1 y8 V( y3 N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Q. J$ r, r4 b) o8 ?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0 @% {+ {; [; w8 J3 ?9 K( e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6 o# L- |1 E N; t5 W$ K) m所 內 。
) [: I" w, j& d. P0 v2 o3 `% U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n: _+ ^% G, r z, A( {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_0 i$ \/ D7 I+ K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8 `7 q( v2 T( }* f0 ~: \6 I;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0 o1 v3 E' \4 W3 ]. }
- f; x s9 B# \# L5 J! }7 M6 b7 G+ k5 V) O
$ w# ]/ G6 r( ^( j. C w/ A9 I/ Q, ~
/ C: ?5 J0 x8 {/ D! X6 h6 S* Q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 J2 w8 N1 D- ~! U" `1 H- b J7 z4 J5 l" \' i' c2 g: ~1 r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 m* \; r+ Y7 C9 j1 t6 [2 S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 s( s0 g8 _3 I( O9 u3 U
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H* y( x( e2 ?4 g/ C; p h
日 再 提 訊 。( [( Z2 U& j/ C% `& h' F' y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f6 D3 X2 h5 H# _$ w5 h/ t, g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0 v4 H0 J( q \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J' W- j8 b7 C. S; X) A; Z3 z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 a: u$ b# H- U+ k+ e4 I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7 L- [) C& Q1 ]; A g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C# J7 b5 M; H; _9 B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0 k( O% e' D; J" q7 \" D/ E(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1 A) A* `' k& @( e( e5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5 e( k$ H% l3 p$ L* ?3 u$ j m, h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2 Y2 G) f/ I& d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Q' ^# z! L" U4 a
手 調 查 。% a% y2 K4 [0 [. X: q* Y! o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5 a" d" P9 u5 T4 ^' s( U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1 M; Z M* L( o0 e/ x* ]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3 y! B4 I( P& c" y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0 R4 ]; S9 l# r6 A) H9 T; g1 A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q) E3 e* @$ j# R* \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 t2 C5 Q" E& [4 r3 S
$ k# _* g4 B% Q6 w
$ j5 B) g2 y1 B% J/ y. g( ]/ r0 z( Z9 S3 b8 r- n
7 Y! a1 z( V3 G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p( ]$ g1 Q* b
2 N( I" Q) l6 a
( j6 P4 N: d( l4 ~' n. _" O6 `9 q2 }4 u$ G
6 `, P% @8 v0 \8 g5 l1 |: q* c3 r5 m7 W: A A6 Q+ @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2 o# t& z, d0 F9 N6 y+ r' E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Y+ ]: C7 M8 \- ]1 G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B) w$ d% n5 A; n, d5 `$ l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z( s' d8 Z3 c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7 J6 \5 {9 o7 h0 F, @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l7 N; I! p1 x) C( @* \# r!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 p& s/ V6 ]9 z% b0 |( k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