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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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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5 I5 b* i# I( P7 U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B+ F0 v; q8 p- e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b4 Z( J4 M- v: k, V( A
& P% M5 J& K3 P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4 j. }0 d& o/ p& F3 m7 {, O& Q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e  x, y, x' j7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J# f7 g" x! I# Y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Y* v& S$ ]- O0 C3 @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t- w1 W5 E6 u* S6 J

& |" ]% O" j/ j- b: V( k!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9 G+ `* \% h8 c% m0 F  l  a8 D7 e(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0 q$ A" F% L1 R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6 P4 q0 L: L! \7 [/ R4 G  G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E& H! x6 ?/ e; w- ^0 _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O) \4 e4 _8 b7 B% f0 j6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7 ?! O  O) L+ l2 m' E1 A3 W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6 c) j$ {- h( F* W係呀!!!
" O& e+ @& y+ c1 T+ y多謝你記得在下!!! ! e: m0 L) ?, }5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B2 C, w4 w: W4 d+ y

, A3 h  P( T& v) p- `- ?0 w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o# T. B5 l) |' l" A" [" N/ B3 ^9 Q
  z) f% v6 G: d; t1 `& c$ v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j: Z1 {& ~0 Q+ I5 f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5 L5 }, e$ r! a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 V, s( U, ?% z7 ~! n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T: S& f8 O9 B1 z! e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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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d/ H5 T& r! O4 P7 R( F3 o5 P+ C& C1 {' }2 v9 e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T3 F; s/ d3 V( o/ R+ d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5 m; f7 z" L0 I- x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5 o( k7 u, K& D* x. W; V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4 |" k& p- F& v, b" r*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X9 L: J; U* s8 Z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y8 p4 \# `% Q( Q8 e1 V* c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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