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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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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h# z/ B( {! G) M3 @7 b/ b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2 v7 u8 `; }' @9 n: }) A# f  m- F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c5 N# i. e$ d/ K( B
# p0 D! R% Y2 _( q' S) a5 F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m6 u( {7 o" J+ G  v0 K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W( K  J: r: S: P8 l* x$ E' v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z* S: U/ Y2 m6 O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W) S- ~0 J4 {+ h6 P, j8 i2 S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w2 t( D5 n' i7 B: s
, e, X1 i$ q) s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A  \$ d* [( g7 D4 i9 m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R9 I2 w* S$ j6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I* Z( d/ {. B  ^! K4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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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6 U# W+ ^8 h* C* c+ r; k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h9 z1 M) [' @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B7 J* C2 h. M% Z! N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4 i( o9 u. n4 l1 @1 R
係呀!!! ! ^0 {8 z6 O4 ^0 b! g) `
多謝你記得在下!!! ' M9 X/ e/ A3 w7 n4 k0 `7 H*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0 e& y5 Y; {4 K2 ?1 ~
* q$ g$ `2 Y: L7 B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n/ T4 s6 T" s0 P
6 M: i% x' ~# }& f9 m* J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1 H, ?$ w* K; C$ t, {  _: N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1 w/ q/ f% z# {# {% ]/ o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A, i! W1 r$ h1 S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7 X" A9 w8 _! F& u  o  D( a# ^! N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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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4 z( f0 H8 N3 O- g7 C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w4 B( E6 S' o) N0 Z' M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L* a9 |1 M; D9 ~1 i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1 C! g* X, h( i9 f( p1 y( j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3 y) P1 w) U; w* C, j2 w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p1 N$ I3 L( j, ?+ R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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