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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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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k+ `6 L! K! k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5 e+ ?& c6 T: x3 v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s* L- r+ p! z- L
8 `9 w# ?+ y: _$ `, a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a& _1 P+ C+ c& h7 N* y8 W4 i  G* S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9 m) l& A( ^1 ^5 p5 f* E) t( c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e& J" g- C4 ]1 e0 t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y9 R0 f9 p) i% W- r# W: Z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R6 S4 }0 `/ ^: t$ u: }. ~7 T3 ^: N) c/ t% `( Z; L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h& p+ t# a+ k5 w$ K+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A# ?7 \6 |( D3 W: W8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r/ f5 w/ G" b9 u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9 ]& F. ^) Z7 t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K4 r  z" j7 Z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e% O- K% I2 C+ d6 L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 t3 ~1 a1 E( b+ ]
係呀!!!
; [0 n) [/ f1 ?: q9 W- u多謝你記得在下!!! 3 H5 q2 r9 F% h+ p0 ^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5 |% F3 C( @# K( k& R" r
' t* n7 \. P: T/ D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8 @: ]# x- k& |4 _9 c/ O# I
9 Z' W) ]4 j: j% _7 I0 U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0 @+ [3 U  z2 f5 T$ p+ M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4 [7 c* b% d, m) l; U$ M* e! C$ S6 `8 _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Y! v# z2 Z2 P+ k; r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m- y4 U) Y1 L4 ?- v) n3 `5 o0 ]) R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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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z3 C' k0 P& F# H5 v% k; v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8 n# s6 D# B( R0 _+ ?& @!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2 s+ g1 G1 V' A( s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8 w: j3 B9 T' q! y1 t+ E5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3 H9 w% k- k; Z( D9 p1 P0 k1 h. a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j# Z; C$ Q/ L. k8 `* j. w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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