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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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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m& o. T, p! F# w; a0 j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6 ^0 q8 ?0 X* D( v9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y& J! T3 m. e  ~2 \. j, {1 c/ K' B8 k9 Y3 L9 V7 M& L- H: d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d; I- |+ S4 P+ }- b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R) \. _4 y5 u! K% t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 E3 X5 N; O: u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8 W) ~# u" O1 Y0 b5 w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e1 L( @! d. a. u% o1 R8 a" s0 Q
' K' [1 W: }8 u% B% C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J% I. Y7 S$ r' n  j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a7 |$ g: |! ^. ]# T8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7 c+ p" _0 d. ^; A5 ?: }8 v9 D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 _& N, c2 K8 R6 D( b8 ]7 q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E# n$ ^; H" }) I' W" s8 H+ _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w% F0 p# S/ Q- R' u( c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I- o6 S6 R) _* i  m7 ?係呀!!!
2 n# ~( F* [; J多謝你記得在下!!! ' j! ~2 }  a9 F3 E! x8 ]$ b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m7 P+ D  F/ {8 x( E0 C: \
( j  s6 P  A9 T5 ?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3 i7 ^3 D2 U8 ?# T3 q" v  @
7 R4 p, T) ?6 c1 ^: }4 u# e: e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9 f& t3 h1 e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s8 O6 R2 I& v: V( j( O! b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o( ]3 B" V3 w8 E+ N' R# m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b# U  s) A  i. C, d+ a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4 v0 l& 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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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J0 \  Q& B: v6 b, _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6 s. b1 _  C4 Y* r: i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1 ^- s1 B. k  L# }& Y* c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A* ~: A6 S2 z9 h9 P6 k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Q% m7 z; q8 x: A/ B+ X/ h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9 i& F/ x" t)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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