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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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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 o3 B% l( ~  t, m' N7 ^* m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0 d2 ?  ?) |+ D4 f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 }) j% Q3 X- d2 U4 W# q
% H3 Z+ q- i6 ~5 s7 u6 L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L. i4 a7 D, `4 @% `4 ?4 X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0 G0 c  m+ d9 [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9 `* G+ u8 B1 {! I$ Q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r) x9 Z8 X  i! c"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 q% H6 I; ]. E1 J- [+ x9 c* z& W
2 F3 C1 b1 W( ?1 N- j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8 P. l4 ~# y+ I% A8 G% H(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8 n* g* c. Q" ]
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q1 @) x- C. M" f& q8 q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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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j& P  ^: {7 O) k+ }( @( T' k; W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 j. U% X( N2 n! o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f: z4 V3 V3 a& Q0 H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7 L- k4 i8 V" o* T% K3 b0 g2 y
係呀!!!
" B+ f* y) c. }1 ^  _多謝你記得在下!!!
: r& j% }; X" Z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1 f  G6 `3 O4 f' \7 B& E, a7 p

' D9 F4 a' {4 T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4 R0 J7 c- }6 D; l! h9 a" t) o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n' p+ ~; `( x2 y# r$ w. x& ?( ]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b/ Y# K) \) J8 m4 V. y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9 F, k3 ~0 x6 B# T- P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5 w4 H( H; `" c: ]1 z4 \. y- ^  F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7 s- V# B1 r,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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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 V  N3 `, T: {8 u  T$ a* i- D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K$ A" E8 a: h9 H( m# s% d  e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3 A( D% ^2 I2 L$ R6 f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X/ |! e2 s" a3 E6 v9 a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R; a2 Y' e, q; a/ h( z& v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q0 `6 q5 Q, f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i( C3 K2 H+ i. R' U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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