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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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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3 `; Q0 L7 x+ O: I0 T8 t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8 N) D& J/ h'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7 z0 y5 _, L/ M- r, m: |- r8 L& S

/ Y, y1 n/ d( k; G8 Y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h2 }/ o, G6 X- V2 T7 t7 Z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f$ q% `, Y& O; O+ y9 d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s5 A0 o; J: j+ o* |2 b&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 R! B# q/ p/ I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3 I( B3 T* x3 g; }5 T% L1 W+ ]

8 i/ N* x! K$ V3 ^% H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h% }2 i+ y& ~& A6 a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p; D* Q# m  I( D" E2 Q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8 ?, t  W+ X' O. v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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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8 l" L  V4 x0 d; @5 _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E, c5 J0 u+ P; ?- n# z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3 I5 e7 M5 }5 W2 x: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c  P: w0 d# Y! n( s係呀!!!
/ p2 Q  ?7 ]/ n0 e# F( @- e多謝你記得在下!!! ; o- h% f: E. c% N2 Y- q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e1 A! l. Q; E1 N$ ?

  n2 _4 h1 g9 U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6 P8 F- j! ]- b* r, b& |

3 ^/ }  }/ v6 a0 d. m, b8 A+ q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n" ]* k1 H! L# Y6 e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6 I  X5 K8 [4 k0 z4 H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2 [$ t0 B' g6 A+ ^* {: J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V: k! C" L: k! r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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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3 V# v6 @: E9 A4 r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A, Q4 W. N: X1 N2 W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e$ @. V- h! A" t4 W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c( o5 t) l5 }/ k6 d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Z2 r3 ~& |* ^. T; F. f4 r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i/ p& ^, X8 V/ e. c2 J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9 M& @, b! G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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