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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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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3 s7 w9 I: B+ i& ?" V5 N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 ]2 }0 g4 F* K. ?5 l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4 G* O2 H3 J; O3 |
9 B; g3 U0 Z" O! D. _. d; D& b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2 }* x9 J( e- V% C! A2 Y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0 a1 `" E- G! _( W. F2 }2 G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7 H3 \+ b; ~' N; x*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5 S! H( {1 ^; |8 f5 S, z4 z# o  c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7 W4 \+ ?, S# P8 g! y

" }( B9 J+ W/ V- y0 W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2 P$ z0 ^  q' U(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7 @# c5 b: M, G& u4 N5 O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e0 a% b3 v* R2 L7 t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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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8 [0 O' k) y2 g3 Q( G8 H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2 `. t# u# S/ D8 d' B- t) o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8 S. E' }: k& C/ F8 ~# f$ [: j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B. _! H7 ~* G6 Z* t
係呀!!! 0 _2 V# |, f" ^
多謝你記得在下!!!
5 `' ?) T8 b$ Z4 k9 ?" L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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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G- y  K' t/ G; {2 x3 B* x1 _! ~

. E2 w' Z0 F, v; p, t- K! s$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4 c; t+ t( p. E) Q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7 V5 D+ R* D) L: }) \7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1 K& K8 G. `7 I% k3 M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S6 @3 L& m$ t1 K5 Q& A4 W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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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 u% ]2 G% z

, u! h& T5 k0 k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2 D6 t- T) ?$ _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8 m: U4 F; D7 L7 w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f5 `9 d7 d6 \9 C! |& u; p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2 v; a, e4 D# r; G% d$ _, w' o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5 i. a' w. c5 z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x. `5 b+ H1 @# t: E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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