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信[[[ 何文匯 ]]]]的正音...邪音避粗口 7 R% @* O; y' I4 f4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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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音避粗口) d% ~# e! @5 v2 j0 I n- Z
「金學專家」潘國森電郵王亭之一篇文章,指責何文匯大博士教授的「正讀」犯雙重標準。潘老弟是「英國語言專業學會會員」,憑他的語言專業知識,一眼就看中何大博士教授的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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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與構,依《廣韻》是「古候切」,即gou ,陰去聲,讀如「救」。所以邪音霸主就認為廣府話的「扣」音不合。因為他根本漠視廣府話的傳統,將中州的g聲轉為k聲。
好吧,就拿著這原則來看「溝」字。
依《廣韻》,是「古侯切」,即gou 的陰平聲,讀起來便是廣府話的粗口(男性器官),所以在處理「溝」字時,他又容許g轉為k 了。說gou 是古音,kou 是今音,既是今音當然可以照讀。: s2 t# P, |1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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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g聲轉為k 聲,他可以准許,亦可以不准許,霸道到極,於是累到報新聞的人,「救物」、「結救」、「救造」,成天喊救,真的恐怕有一日累到電視台要人救。* F1 b& w% k3 {- Q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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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何大博士教授還有一個字不敢依《廣韻》,即是「鳥」字。依《廣韻》讀「都了切」,那更加是廣府話粗口,是為性侵犯動作,亦即看新聞的人每聞邪音便在暗罵的那個字。
打電話 [[[ 轉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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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由「打」之一詞,談到「二打六」、「九唔搭八」,於是聯想到「打電話」。0 S" f$ X' G& S+ ]; P& j. L: ?
昔年陳子鈞做議員時,在電視節目中提及,不應說「打電話」,應該說「撥電話」,因為「打」字不通,電話只受撥,不受打,如是云云,似乎言之成理,他後來持此說以問王亭之,王亭之哂之,此猶之乎何大教授要將「時間」讀為「時奸」,好似好有學問,其實是破壞方言。
「打電話」者,當然即是「搭電話」。電話初興時要靠電話公司搭線,因此就叫「搭電話」矣 只是此語傳至廣府,普通話的「搭」字音與廣府話的「打」字音相同,廣府人照音讀,那就變成「打電話」。 F/ s8 A+ X'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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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既然已變成方言,那就任何人都無權更正,只須指出它應該即是「搭電話」,那就夠了,倘若企圖更正,是即蛋頭之所為,蛋頭喜賣弄,而且以賣弄為權威,根本不尊重方言,只能胡弄一些怕讀錯字音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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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電話廣告,將「打電話」當成打鬥,所以出動武俠。打遍天下無敵手,那就實在是誤解了「打」字的意思。「二打六」,豈是阿二打阿六耶?「你打我一齊去」,豈是叫人打自己耶?是故方言之音不必改(不必改為「二搭六」),但其本意則必須清楚。
何大博士..「還原」讀音云云
「還原」讀音云云
何大博士教授的「統讀」,雖然說是「以古今音變為脈絡」,實際上他真的是取捨隨心。1 _" j" f8 c; m H! a( z
以「陽上陽入的變化」一節為例,他在文章中說:「粵音陽上聲往往因口語變調作陰入聲而不知還原,久而久之,便以陰上讀法為流讀」。他舉出「紐」字等為例,即是說,「紐」應該讀如「柳」,紐約變成「柳約」。9 f' i2 Y1 b( N; ~! z+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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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又說,「陽入聲更有上移到中入聲和陰入聲的現象」,所「絡」字,非還原為陽入聲不可,「脈絡」,要將「絡」讀洛近乎「脈樂」,一讀高點聲就錯。
他怎樣對付這些口語的變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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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鑑於口語變調的影響,本字彙對誤作陰上的陽上聲比較容忍,而絕不承認陽入聲作中入的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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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同樣是「口語變調」,他卻可以「比較容忍」或「絕不承認」呢?他沒有說明取捨的原則,因為即使他承認的變讀,亦只是「容忍」而已。大恩大德,網開一面。+ R6 z1 A4 ^) i* ?9 n" Z6 N
這就是高高在上「統讀」方言的立場了。$ B6 I" x) h! i. x# V'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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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可能懾於大博士教授的頭銜,於是盲從附和,卻沒有留意到他這種取捨隨心的態度,更沒有留意到他視方言為偏差,痛恨其「不能還原」的基本立場。他們不知道,如果一律「還原」,方言就會給消滅掉。
何文匯博士....hahahaha... 6 l5 z. L: W2 @
「出位」與「人氣」 4 m [# v9 H. i ?
時代興出位,一出位就有「人氣」。
「出位」者,無非即是嘩眾取寵,或名之為「灑狗血」。江湖人士為之尚須講分寸,何況平民老百姓者焉。......
閣下千祈不要以為出位者唯娛樂界。
在學府中,靠出位來博取人氣者亦比比皆是。
最成功的是何文匯。
他的博士學位一定不是由研究粵語音韻而來,可是他卻可以拿著一本宋代韻書來出位,指責廣府方言這個音錯,那個音錯。
傳媒震於博士與教授的銜頭,就成為他的人氣了。7 n. G# D" n/ Q# e8 r) s; r
如果牛津、哈佛有一個博士教授,拿著一本莎士比亞時代的字典,來教英美人士發音,你以為此博士教授可以像何大博士教授那般也文也武否?
一定不能。
所以,何博士教授好彩,有許多人能受其蠱惑而已。
報新聞的人亦學出位,你留意一下,當他們發出邪音時,一定特別叮著把聲來發音,好像怕聽眾不留意到那個音。不過他們攞不到人氣,不妨做個調查,看有多少人認同邪音。
吐蕃與「吐播」 . ^! d+ e* q& P( V$ n) s
吐蕃與「吐播」 今人喜歡附和,一有標奇立異之說出籠,便必有附和者,這些附和者又多為傳媒,於是標奇立異之說立刻變成「正」,傳統則自然是「負」。) U, |! s! A V8 i-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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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明顯的例子是「吐蕃」,此乃西藏的「唐名」,一向讀為「吐凡」,從無異說。然而大陸忽然有兩個所謂專家,認為「蕃」字要讀「播」,此說一出,香港傳媒立刻跟進,居然找出個理由,說「吐播」的音與tibet相近云。稍有學問者,則謂藏人自稱為brod,故當然是「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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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若由頭說到,便知道這些人一直是在發謬論。首倡「吐播」的大陸出位專家,說「蕃」字在唐代無「番」音,他連《唐韻》都懶查,就一口咬定。加上發表文章的編輯也照例不核對資料,於是就人「播」你「播」,冤枉唐代人。5 C+ ~+ s" i \+ c, r, j
在黑水城發現的文書,乃唐宋元三朝的文物,許多文書直用「吐番」來稱呼西藏,這「吐番」當然即是「吐蕃」,因為有些文書即用「吐蕃」之名。足見當時,「土番」與「吐蕃」二名通用,此乃強烈的證據,證明「蕃」字應音為「番」,轉讀為「凡」音可以,但卻一定不能夠讀「播」。
這即是一個「以訛為正」的實例,此例無可辯駁,除非恃著面皮厚。
「歷」字 廣府音的轉讀 9 C7 Q6 g4 A2 C# X: t.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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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考個「歷」字 廣府音的轉讀,至今為止,未有一位音韻學家敢說全部弄清。即如大師王力,半生用功於研究廣府話音韻,亦說自己只是研究的起步。可是何大博士教授卻敢拿著一本《廣韻》來規範廣州音,此正因其所知愈少,是故膽子愈大,他唯一的成就,是鼓勵到傳媒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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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舉一個何大博士教授一定不以為然的例。「歷」字,怎樣讀?附和他的傳媒亦可以試試來讀。
如果只有一個「力」音,那就是對廣府話的無知。王力當年曾特別提出這個字來教學生,因為此字另有「立」音。是廣府話音韻的特別重要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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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亂」一詞,見於漢樂府詩,如「黃絲歷亂不可治」,廣府人對「歷亂」一詞,一點就明,因為即是口語中的「立亂」、「立立亂」,只不過說的人不知本字為「歷亂」耳。
「歷」字何以會有立音?王力的解釋是,「歷」「立」在中州音為同音,可是廣府話卻有不同的變讀,一變為「力」,一則變如「納」。可是,「歷亂」一詞卻由秦漢時期傳入,廣府話對此音接受已久,所以就不讀為「力亂」,而跟著先輩相傳,仍讀為「立亂」。8 d; `' y5 j/ ?, j2 Y7 C1 E
由此可見對於語言,須尊重前輩的傳統。往日廣府人沒如今的廣府人那麼大膽。
由宋詞看「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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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宋詞看「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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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莖」字,早於邪音盛行之前,即有人讀之為「亨」音,否定了傳統的「敬」音,當時曾令許多中小學教師迷惘。
王亭之當時撰文,說一段舊事──於解放前,廣州市長為「李楊敬」,時人笑之,因為其名與「陽莖」同音。於是乃有人在報上作打油詩,有句云:「賓州移入五羊城」,市長大怒,然亦無可如何。
由此舊事,足證廣州人一向讀「莖」為「敬」。如今讀為「亨」,乃不知音變耳。「莖」字在《廣韻》歸「十三耕」,戶耕切,死讀韻書的人,耕音不照廣府話的讀法,仍然讀之為ung,於是就切出個「亨」音出來了。依此例,櫻花要叫做「yung花」;鸚鵡要叫做「yung鵡」。語音大亂,不能若無其事。0 i( p" O/ [9 T# o! k5 q* X'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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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莖」讀為「敬」,尚有宋詞為據。《墨客揮犀》卷八,載一皇族太尉夫人的《極相思令》云:「柳煙霽色方春,花露逼金莖。鞦韆院落,海棠漸老,繞過清明。嫩玉腕托香脂臉,相傅粉,更與誰情。秋波綻處,相思淚迸,天阻深誠。」詞中以莖、明、情、誠為韻,請問怎能說「亨」音得與明、情、誠相押?故知在宋時,此等字已有ing 音,而《廣韻》則未收錄耳。由是知「莖」音為nging ,只不過平聲又轉為去聲。
「粵語協會」的網站 .... 0 i5 D4 b$ e @: ~" `
「粵語協會」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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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及廣州一批對音韻有認識的學人,組成一個「粵語協會」,宗旨有二,一是反對「痕身銀行」之類的「懶音」,另一更重大的目標,是推翻何大博士教授推出的邪音。他們有一個網站,網址是www.cantonese.org.cn。) j4 d! g w! h$ X
在網上,他們全部轉載王亭之談邪音的文章,同時備有「在線字典」,可供人查讀粵音。讀者可以上網查字,即免受何大博士教授之誤導。他們編此字典編得有根有據,不同邪音派,規定廣府人只能依一千年前的《廣韻》來變讀,而且連聲調變化都不容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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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許多人受蒙騙,包括電視台的蘇凌峰先生,總以為邪音是「新事物」,適合語言發展的規律。其實反對邪音才是維護語言的變遷與發展。因為邪音的依據,不但老,而且荒謬──荒謬在於何大博士教授用雙重標準,加上個人好惡來釐訂轉讀規律,此明見於他的文章,他在文章,聲明「可以容忍」甚麼變讀,卻絕不容忍甚麼變讀,儼然語音寡頭的架勢,可以稱為學閥。/ X( b; C5 D* `
粵語協會的網站,應該可以澄清這重迷霧,閱網者可以藉此知道廣府話的語音變化。王亭之奉勸傳媒不妨一看這個網站,不必盲目依從實際上是外行的何大博士教授。說他外行,因為他絕非由粵語音韻研究取得博士學位。
關於邪音充正音的討論5 t, M4 i9 `$ K.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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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問題的提出8 X# K) o+ B5 \( U5 f0 @4 J' O1 w/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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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亭之近年致力於佛經的繙譯,少問世事,連專欄也沒時間寫,所以雖曾將一些指責所謂正音的舊文上網,算是盡一點廣府人的責任之外,對此事其實已經不甚積極過問。
文章上網兩年,頗有一些反應,唯反應者一如王亭之,無拳無勇,無非只是退休的老教師,退休的廣播人,王亭之深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之道,是故更心灰意冷,即使邪音橫行冒充正音,也就由得它罷,在網頁上,已將這些文章收回。1 F) R3 g6 H5 ?( S) T/ w
碰巧,王亭之據梵文原本重譯《楞伽經》與《寶性論》事竣,即忽地得到一個消息,香港電台居然利用電視來搞「正音問題比賽」。這個電台,頗多王亭之的相識,竟然無知一至於此,未免有些傷感,為他們受人蠱惑而不自覺而感到失望,譯事既暫時告一段落,因此索性重新積極面對邪音,決定較系統地寫幾篇文章上網,以求能正香港人的視聽,當然更希望電台電視有關人士,給點耐心,細讀這些文章,對問題重新思考,以免廣府話受到侮辱。
對邪音推波助瀾,亦顯示出特區政府的處事作風不當,官員只重視一兩個所謂權威的意見,根本不從大原則去考慮問題,由是一度變成跛腳鴨政府。最近,由於自由行帶活香港的經濟,窮怕了的香港人鬆一口氣,民怨稍減,但即使董建華下台,亦不等如政府已懂得處事要看原則。倘若這種處事作風不改,遊行上街示威,一定依然是社會現象。說老實話,王亭之如果在香港,必定參加七一示威,不是為了爭取普選,而是為了不忿邪音可以充正音來強姦廣府話。/ Z1 V# c# ~3 F+ F3 [5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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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態已畢,下來即入正題。4 A& X5 K8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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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限用《廣韻》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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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羅常培先生的意見,古今音韻變遷可以分為六個時期:周秦;兩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現代。這個分期雖未必可以成為定論,例如清代學者即有認為漢末的音韻不同西漢,但就音韻變遷應該分期來認識這一點來說,實已更不能爭論。
廣府話音韻複雜,原因就是,六個時期的音韻變遷,對廣府話都有影響。因為六個時期都有中原移民來到嶺南。* |" u+ t8 @& S" n5 X6 i9 n
於秦代,曾徙五十萬人入南越,其後,南越要求秦始皇徙三萬女子來「縫紉」,秦始皇答應徙一萬五千人。這即是說,於秦代,以廣州為中心,即接納了五十多萬中原移民。所以有些廣府話實由秦代傳來,只不過稍為變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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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缹」字,後代都讀為「缶」,只廣府人讀之為「煲」── 這「煲」字,實是廣府人後來創製的字,不見於唐宋韻書,亦不見於字書(例如《康熙字典》),創製這個字,即是用來代替「缹」字,這即是秦代音韻傳入廣府的一例。
又如李白的《俠客行》,有句云「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用廣府話讀,「人」、「行」叶韻,假如用國語來讀,就不叶韻了。這即是因為廣府話吸取了唐代的音韻,「行」字讀為「胡庚切」(畧如「恆」hung。本文無法排出音韻符號,只好用英文拼音勉強代替,讀者只須意會)。
可是同一個「行」字,廣府話又有「戶剛切」(畧如吭hang,即是「行街」的「行」)。所以《樂府》:「行行重行行」,用廣府話即應讀為「吭吭仲吭吭」。這應該是魏晉時傳入廣府的音韻,甚至可能是漢代。9 j7 ?& q# `$ ~7 i& G: _& Y
舉這些例,只畧明廣府話音韻的複雜。這些例子,還只涉及音與韻,完全未涉及音韻學家之所謂「頭頸腹尾神」。如果涉及,讀者可能悶死,但只須談及音(如hang字的h,即稱為音),韻(如hang 字的ang ,即稱為韻),已經知道,研究廣府話,絕不可能限定一個時期來研究。+ P8 r8 w5 m! `3 P!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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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今的邪音冒充正音,卻限定用宋代的《廣韻》來轉讀廣府音。這樣一來,廣府人便只能「缶」飯,不能「煲」飯,真的豈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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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違反音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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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是生動的,因為它有生命力。廣府話明明是方言,方言每多變讀,亦正由於變讀,才能顯出它的生動。7 B2 K' B" b7 A+ }
因此,音韻學家才要做方言調查。趙元任先生於一九二七年即曾調查兩廣方言。所謂調查,即是先承認方言的音韻,然後根據這些音韻來模索出它的規律。所以羅常培、馬宗霍、王力等音韻學家,於研究廣府話音韻時,都是先承認這些音韻,然後研究其與古代音韻的開合。從來沒有一個專家會拿著一本韻書,來批評廣府話的音韻。
可是,如今提倡邪音的人,卻拿著一千年前的《廣韻》,來訂正廣府話。這真是一件違背音韻學原則的大笑話。如果照這樣來「訂正」,不只廣府話,其實潮州話、閩南話的音韻,都要給他們弄到翻天覆地。. \' @% u6 u% P: q4 B1 R
這些人的辯解是:凡轉讀都有規律,因此由《廣韻》變讀為廣府話,亦應該根據規律來正音。
這個辯解犯了三點錯誤:第一、沒有一位專家可以確定轉讀的規律,因為轉讀時有音變,音變即超出規律以外(下文將就此情形舉一些例)。
第二;廣府話的轉讀,受到六個時期中原音韻的影響,若只根據《廣韻》,那麼,許多不同時期音韻的轉讀就要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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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先否定方言的音韻,然後將《廣韻》依自定的規律,依未受音韻學家共同認可的規律來轉讀,那是對方言最大的侮辱。
現在,許多廣府人世代口口相傳的音韻,遭到「訂正」,即是說,廣府人世世代代都讀錯音,這不是侮辱是甚麼?
而且,生動的語言,每隨時代而變化(要不然,古今音韻變遷就不會有六個時期了),那麼,有甚麼理由要廣府話千年不變,一定要依著一本《廣韻》來轉讀。8 X. Z% Y+ X2 `2 P$ a( s
所以,提倡邪音的人,打著「正音」的招牌來嚇人,實際上只顯出他們對音韻的無知。不幸的是,香港的傳媒居然給此一二人嚇倒,那就造成邪音泛濫的社會現象。特區政府又給這社會現象嚇倒,居然以官方身份來提倡,甚至要政務官考拼音,足見其無能、無知,而且可以說是出賣廣府方言。4 h& R/ X; x% u) w6 ~5 `1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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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舉一些變讀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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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府音韻有九聲,《廣韻》只有五聲,是故若完全依《廣韻》來轉讀,那麼,廣府話有四個聲調就要作廢。
所謂聲調,即是平、上、去、入,各分陰陽(粵曲界稱為「尖沈」),是即八聲,加上一個中入聲(或稱「中陰入聲」),是即廣府話的九聲。要由五聲轉讀為九聲,其中自然就少不了變讀的因素。. V4 ^9 F% D1 P% z& V, C: o
所以「刊」字,《廣韻》讀陰平聲,如看更的「看」,廣府話就可以變讀為「罕」,陰上聲。不過廣府話的變讀並非沒有作用,「刊登」、「刊載」,帶動詞意味者讀如「看」,可是「刊物」、「周刊」等名詞則讀為「罕」。此如「在刊物刊登一段廣告」,就成「在罕物看登一段廣告」,你看多生動、多清楚。
同樣是「間」字。邪音領袖一定就將之讀為「奸」音,是根據《廣韻》上平二十八山韻,廣府音韻多一個「諫」音,是將上平(陰平)讀為陰去聲,因此,時間讀為「時諫」,空間讀為「空奸」,這亦即是聲調的變讀,可以諫,何必一定奸。; E9 b' {! V$ f
「間一間房」,說成「諫一奸房」,多清楚。一定要「奸」,那就是「奸一奸房」,看有那一個人會接受這句話。3 Q1 i# {5 F8 Z# S; T2 ^
此外,邪音領袖又失學者風範,他只提「奸」音,卻故意不提《廣韻》一句話:「又、閑、澗二音」,即是說,《廣韻》其實亦承認有一個「澗」音,澗與諫,在廣府話二字同音,然則「時諫」倒底有何不可?明明已依《廣韻》的「又音」,為甚麼偏偏要將這資訊隱瞞,堅持一味「奸」。
又如「綜」字,廣府音韻有兩音,一為「宗」,一為「眾」。綜合讀為「宗合」;「錯綜」別讀為「錯眾」,這兩個字音,一為平聲,一為去聲,只是聲調的變化。如今一定要依《廣韻》讀為去聲,不准平聲,那就令廣府音韻頓時變得死板。因此將「綜援」讀作「眾援」,簡直是謀殺廣府話,弄到它毫無生氣。5 h% `! F2 g6 L8 y5 o5 F6 m c!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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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連聲調的變讀都不許可(姑勿論這些變讀於古音韻尚有根據),那麼「閩南」就要依《廣韻》讀為「蚊南」或「文南」,其可乎?「生」字就只能讀為小生的生,不准讀為先生的生、生死的生,其又烏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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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規律」云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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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就算我們退一萬步,要廣府音韻依《廣韻》變讀,那麼,我們就要請教,這些變讀,真的已釐訂出一套規律出來了嗎?; o$ } U) r3 L
提倡邪音的人說有規律,那麼,《廣韻》下平十三耕,將罌、鶯、嚶、櫻、鸚、莖等字,列為同音同韻,請問,「罌粟」是否要讀「櫻粟」、「黃鶯」是否要讀「黃櫻」?抑或「櫻花」要讀「鶯花」、「鸚鵡」要讀「鶯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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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耕的字,廣府音韻變讀甚為複雜,根本不可能定出一個統一的規律。「丁」,《廣韻》音為「登」,我們已不採此音,但同音的「」字,我們卻依足《廣韻》,「將幅布直」,根本不作任何變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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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莖」字,變讀為「敬」;「櫻」變讀如「英」,但「鶯」、「罌」二字又不變讀。怎能說有一個規律呢?+ S# N, _; {' s C. ]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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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們根本不講規律。例如「擴」字,廣府話明明是依《廣韻》來變讀,《廣韻》作「乎曠切」,可是,如今要讀「廓」,那就是依《正韻》的「苦郭切」了。影響之下,姓鄺的人要改姓,寃哉枉也。
談到「規律」,就姑且舉這一些字為例,邪音派不知何以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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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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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小結,王亭之的意見如下─1 n" j* |- ^* ]+ y)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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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甚麼只能依《廣韻》來轉讀廣府音?其他時期傳入廣府的音韻,是否完全要廢掉?4 ?1 C7 `; T7 h$ d4 j/ _) N
2. 根據甚麼規律來轉讀廣府音韻?這些規律由誰釐訂?意見是否已經統一?: ]! x( N+ i' W) s+ t' t; t+ j
3. 是否廣府音韻一定要依據一千年前的古音韻,連聲調都不許改變?例如平聲的「刊」(看)不能變為仄聲的「刊」(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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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是否應該先否定傳統的廣府音韻,然後根據一千年前的古音韻來重新釐訂其音韻與聲調?抑或是像從前的音韻學家那樣,先承認傳統的廣府音韻,然後找尋其與古音韻的流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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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人士最好能思考這幾個問題。一經思考,就當發覺自己已受人愚。
傳媒有面子問題,此關難過。像在多倫多,有一位蘇先生帶頭讀邪音,還說「聲音五十年一變」,所以王亭之反對這些邪音,就是反對聲音隨時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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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亭之哭笑不得,明明是他老人家提倡讀一千年前的古音韻,卻反而說自己是「五十年一變」的新事物。王亭之於是據古音韻,指出「蘇」古音「須」,據「新事物」是否可以稱他老人家為「須先生」?他老人家當然很生氣,叫王亭之「正面的好」,即是千祈不可反諷,一反諷就是罵人。( N; E y% a2 o1 I" D0 g1 f#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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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證明傳媒人面子第一,第一到可以不分青紅皂白。但香港的傳媒人應該比較持平,因為不是兩三個人就掌握了天下。然則,王亭之的拙見,是否值得平心靜氣地參考呢?王亭之在此合十頂禮。
每一個字音,最主要有三個要素:音、韻、聲。例如「何」音,可以拼成ho,h就是音、o是韻,讀下平聲(跟之相應的上平聲則是「呵」)。
我國語言複雜,因此,若以中原音為標準,沒有一種方言可以完全跟中原音一樣,音韻聲三者絕對相同。亦正因為它與中原音不同,所以才稱之為「方言」。0 ` H* W% \! P, G1 {3 K*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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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府話的音,其分部已與中原音不同;韻部亦不同,至於聲調,相差更大,廣府話有九聲,中原音只有五聲。# D, }5 v& U$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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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根本沒可能拿著紀錄宋代中原音的《廣韻》,來要求廣府話照足它的發音,音韻聲三者皆不許變。這樣做,是學術上的強横霸道。/ i. |' j! |: {+ d) B7 C
如今的音霸,要姓衛的人改讀為「圍」;姓樊的人改讀為「煩」;姓蒲的人改讀為「普」;姓任的人改讀為「吟」(他不敢改為「淫」);即是霸道到拿著一本《廣韻》就不尊重別人的姓氏傳統。其實跟《廣韻》比較,無非只是聲調的變化而已,(如圍是平聲,衛是去聲,這即是聲調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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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幸是姓鄺。多倫多新時代電視報新聞的人,有讀之為「放」,有讀之為kwong,此外還有一些異讀。總之永不肯讀之為「抗」音。查《廣韻》,「鄺」字取上聲「三十七蕩」韻部,與「廣」字同音,古晃切。那麼,如果照足《廣韻》,就應該大膽一些讀之為「廣」,如今則讀得鬼鬼祟祟。6 p3 b# |" [6 `: }0 u1 g! Z
再說,如果連聲調都不准變的話,則亦沒有理由讀之為「放」,放是去聲,與《廣韻》的上聲不同。8 v7 O5 f% j1 O+ J-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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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音霸想將一系列邪音標準化,實際上卻標準不來。他們便只好用雙重標準來欺負人。2 M5 k/ e8 E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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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府話中有許多字是音霸輩不敢改的,因為太過通行,一改就自暴其醜。
例如「趯」字(走趯),這個字音凡廣府人都一定識讀,而且一定讀為去聲。可是《廣韻》這個字,收「入聲、二十三錫」部,他歷切,即是與倜、剔、惕、踢、摘字等同音同韻同聲。; ~3 A) c7 f! b
王亭之未見妖音音霸改這個音,如果要改,「走趯」就要讀為「走剔」、或者「走踢」。不敢改,即是雙重標準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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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標準的例子,舉不勝舉,如今只再舉兩個例。* |7 U" R1 L4 s
「摑」字,《廣韻》收「入聲、二十一麥」,古獲切,與蟈、幗等字同音同韻同聲。那麼,是否「摑侮辱廣府人的人一巴掌」,要讀為「幗」甚麼甚麼呢?恐怕一提出「摑」應正音為「幗」,一定會給人摑。9 ~2 `( h( q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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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部的還有個「擘」字。這個字《廣韻》讀為博厄切,與檗字同音同韻同聲,如果依足它,廣府人的「擘大個口」,就要讀為「檗大個口」(略如「北大個口」)。 % Y: Q' h- E$ U8 m& o' H+ B4 e
既然自己雙重標準,為甚麼不對人的姓氏寛容一點,不去改它也就罷了。王亭之懷疑,音霸自己可能還不知道自己是雙重標準,即是說,他對「摑」等字根本沒有興趣,因為覺得是俗字,於是全神貫注於翻查一些「雅字」,結果一分雅俗,就變成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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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梵」,他要讀為「飯」,依足《廣韻》讀去聲,變讀為平聲都不准,此無他,因為「梵」是雅字也。
Originally posted by Yui.i at 2006-12-25 03:09 AM:, b% V9 p9 S$ j$ M
不嬲都唔信何博士d料...
Originally posted by dicky1994219 at 2006-12-25 07:30 PM:
樓主果然係勁野
Originally posted by michelle_tom at 2006-12-26 12:57 AM:
真係俾佢地搞到亂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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