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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05-9-4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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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erberos at 2005-9-3 23:26:
1 l% v: Z' U; B' x+ D8 _有人會問:點解啲差人o甘差勁?查個身份... 4 D1 u( w9 U- A% ]2 M;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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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w& y* e: L+ d9 m4 X& O" T其實我一路都話,『一隻手是拍唔響』的。 只不過無人聽得明。(呢句我講的); q5 [9 Q* x2 Y+ R1 c8 y' `8 R0 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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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只係識用自己個角度睇野。市民係咁,好多警察都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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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話點解做野係自己的權力執行,你唔合作就是犯法,我執法你就唔好咁多聲氣。 好多都是咁。 但又不懂從對方角度想想,而且對方是市民,未必懂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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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l# C+ g, o, |- ^$ S市民就話我無犯法,咁多人唔查做乜查我? 但說出來其實就因為覺得『瘀』,尤其是在家或者有人識的地方。 又或者真的趕時間。 但就無想過點解人地會懷疑你自己、如果人人都唔俾查,叫警察點做野? 點阻嚇d壞人,難道壞人頭上寫明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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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態度,不論警察還是市民,我都經常聽到他們講到對方如何態度差勁。 但其實好多時雙方面都好大責任。 一方面警察就老『馮』,因為做慣左,而且因為是執法,諗住無須多說。 另一方面,市民就不理解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只知覺得『瘀』或被阻時間。 所以一開聲就態度帶有攻擊性(你睇下你,俾人查完到依家仲未下火,舒服嗎?),而警察就沉不住氣,結果就有磨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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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L d& p/ `6 ~9 U警察做野本身從警察是其職業的角度當然是佢的自己事。但從社會角度去看,應該知道是為大眾做事。 如果無警方的工作,有誰敢出街? 讀過書的人應該明,這要互相體諒。4 d+ }2 w3 D0 c- o& w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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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但一方能體諒對方,甚至至少忍下,從對方善良的出發點看件事,就跟本無須太過動氣。做人都開心d。 人的修養都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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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下人地唔對的話,但自己就無晒品,明明你對都無人會認同你(你唔好話唔駛人認同,呢d一定是晦氣話),結果大家都錯。 我其實想講的就是這點。& V1 r) [9 F; G. \
( V7 r' k+ z; B4 x% U. K1 o總之,互相從對方角度想想,體諒,就無咁多磨擦。 警察/市民檢討下自己的態度,就會好d。 大學生的警察/市民,就要有番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懂得處理磨擦。 如果對方無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更無理由同d低水平過自己的人去計,這有失身份!% I2 S* e. f8 s" e; `1 D. H$ C
5 }" w2 `' ^0 o8 f2 S& g, f[ Last edited by bengrace50 on 2005-9-4 at 12:51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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