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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5-9-4 12: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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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erberos at 2005-9-3 23:26:/ n6 D- e9 `; j& u8 r' c0 t
有人會問:點解啲差人o甘差勁?查個身份... - K" m" ]8 f' [5 j4 I" A! L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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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i' N8 i/ m% {5 h$ d1 p, f& E9 p其實我一路都話,『一隻手是拍唔響』的。 只不過無人聽得明。(呢句我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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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j; D$ {$ l8 y. W8 [/ c人人都只係識用自己個角度睇野。市民係咁,好多警察都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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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話點解做野係自己的權力執行,你唔合作就是犯法,我執法你就唔好咁多聲氣。 好多都是咁。 但又不懂從對方角度想想,而且對方是市民,未必懂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5 T. p! I7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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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就話我無犯法,咁多人唔查做乜查我? 但說出來其實就因為覺得『瘀』,尤其是在家或者有人識的地方。 又或者真的趕時間。 但就無想過點解人地會懷疑你自己、如果人人都唔俾查,叫警察點做野? 點阻嚇d壞人,難道壞人頭上寫明是壞人? # T$ Z6 x* F* X# z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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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態度,不論警察還是市民,我都經常聽到他們講到對方如何態度差勁。 但其實好多時雙方面都好大責任。 一方面警察就老『馮』,因為做慣左,而且因為是執法,諗住無須多說。 另一方面,市民就不理解警察的權力或執行法例的原因,只知覺得『瘀』或被阻時間。 所以一開聲就態度帶有攻擊性(你睇下你,俾人查完到依家仲未下火,舒服嗎?),而警察就沉不住氣,結果就有磨擦。8 B& d% a7 [8 Q q#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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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做野本身從警察是其職業的角度當然是佢的自己事。但從社會角度去看,應該知道是為大眾做事。 如果無警方的工作,有誰敢出街? 讀過書的人應該明,這要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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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但一方能體諒對方,甚至至少忍下,從對方善良的出發點看件事,就跟本無須太過動氣。做人都開心d。 人的修養都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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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下下人地唔對的話,但自己就無晒品,明明你對都無人會認同你(你唔好話唔駛人認同,呢d一定是晦氣話),結果大家都錯。 我其實想講的就是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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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互相從對方角度想想,體諒,就無咁多磨擦。 警察/市民檢討下自己的態度,就會好d。 大學生的警察/市民,就要有番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懂得處理磨擦。 如果對方無大學生的風度、修養,咁就更無理由同d低水平過自己的人去計,這有失身份!6 X6 x9 _# N* P/ [ Q0 }
, M5 g/ |# u9 \! y[ Last edited by bengrace50 on 2005-9-4 at 12:51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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