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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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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0 l, r) ^/ v- R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0 H6 V$ ?$ y% l&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2 G4 m& M4 A9 v2 o
8 n5 u0 _8 m& o4 V, T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9 @7 j/ k; x0 i8 ?
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O" X: |( C( l+ T* X* {' B! B: I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4 [8 h* f$ D9 W# v+ ?, h9 O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S7 r) ?% n, A" g+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  k! r. J; c- z- K9 v4 }. q2 i8 d1 Y: M6 g( @0 c+ W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O* |2 l9 ~. e* t6 |5 B! L5 s(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8 T6 |. H7 S+ W( D+ }0 X+ ~0 W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t4 a- g: A# ?) ]$ W: s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6 @6 ~2 w4 _- r8 J5 L: s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K3 p" }- e2 T$ D# ^& g& S" U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0 A  [1 t% t+ t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8 N+ f' ^3 T2 M( V' M" U
係呀!!! & W1 k( o) _. g# A' e5 B  _
多謝你記得在下!!! $ K0 M. B* a7 U5 Y* j2 i! x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d9 V0 i5 I' Y7 a: z- v3 Y2 G& W6 x1 s. e) w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u* _. @3 I5 I' e2 s/ v% e

7 T# s4 Q; F% l& B" W# {- j) X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i* \9 i# I2 z) q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y* C; W. W4 L) d2 H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V9 c% S$ T2 p- X' x* A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2 w2 B) F1 g" Q4 e' Z# b) b5 L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 _0 M' W, }- a

0 U+ h, o0 e* p/ f: s, P, B+ J2 ?, e
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G0 E) N- D2 s0 m$ B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 A: o4 O# A6 o2 @( L5 i4 c! R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N. a  P8 y9 d* v- h) c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w  _: X  \4 T& W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3 e( y& A" J& |5 c9 b- v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7 a! b: w' N) H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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