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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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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8 v1 e& Z9 T- Q) n& @) Q
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2 f- e1 D  O& R; u0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9 B8 F) m7 D- s/ C% z) D" M

9 h$ A6 p' w6 n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h0 h" d! ]2 C4 i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U8 W* A. A. ~9 x$ V- O( X, d
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 Y6 M" c5 \. e! O+ i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T% {$ F# i# @8 ]" k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 K5 y( t6 _9 H% ?! w& F) |. e* v" B6 m, a& ~1 W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7 K) x9 i' d0 W* P(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 K+ W7 a- }) f) `0 c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8 h4 ]3 G" _  h8 u. s6 ]2 @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z$ m' x6 T) v: ^# D* @, a+ k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O; `0 ~/ o6 D7 s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 {2 j! n; Q2 `, q; t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E9 w! N/ p3 a3 ]3 Z9 c9 \
係呀!!!
6 w, a; X( Q1 d( s4 T# M. e多謝你記得在下!!! 6 w  Z+ v- i) Y1 h% H; w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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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 I7 Y7 \/ Q+ X- Q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s4 Q  j! y9 Q1 X; S

: p' V, C+ y) q/ V1 |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3 \6 j: C& b4 q( x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2 x; Z2 G9 j  d) K$ A( N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7 q2 s2 l' n' S9 R) \% f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e4 U" x+ l& h5 ]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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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s# e* N$ S) B$ r9 G3 X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R& L( ?2 {& P5 Z7 b4 d# }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3 O6 d4 X1 G+ v0 F* o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1 R$ e0 M" v8 ]5 E" m+ L' g9 p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E' u$ @$ ]; L9 b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6 C; w# H4 |6 P& H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T5 g. A+ h4 a7 o" @" O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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