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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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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2 y6 ^: m8 V3 s5 C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3 _$ g; {! e1 w3 v4 c& }! }. ]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2 O; `/ P2 s# m/ r* ^1 P8 m2 I

6 Q& D; d; Q! P0 `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R+ U6 v$ @0 f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 v. b" X0 k2 H# ]0 Y5 N8 u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1 U; z# j5 l. r/ ?) J2 ^
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 n9 x2 j5 B. r  _1 W2 H" I& z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Z2 ]1 w# J9 {5 {9 L4 V" r
% {( R8 Z5 l, B0 h) e
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 c% n$ o8 v. M1 R) w  R2 j0 @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q: o3 A0 W3 ?9 `$ L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 C/ f; P( p1 v- P! I3 X0 l, I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 K: D! q3 o0 ]0 D9 i5 r6 T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L/ q, J' U6 E" o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L7 i+ k0 h# ~" M# E) L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 R1 @/ p  r; H1 n$ u5 U9 E3 T6 O係呀!!!
/ q$ \" d5 }8 X多謝你記得在下!!! % a& V: B/ w+ p* i: G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T; f2 e! R0 S% P+ k
) s) E: B6 z8 j4 E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L5 C! g: t1 v* @

5 ~. o" B# Y" }' j0 L& n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O7 v) M5 `* E) B6 t9 w
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e& v& ?. j  X*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m4 b" k1 H8 M! h, r8 X
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 f& @: t5 ~$ J4 p: _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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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k% D6 N2 z( m; ~  T( H$ a" j

+ p/ }( |+ n5 j- A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9 y/ K* I4 k2 Q: f, d) I
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0 W  E% {4 e' H+ d. s/ G* F
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V4 T: [% @, J- S: ?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P% }: V! j% ?4 l: t  O9 X* E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3 F" x9 s- X- {6 B/ M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 f0 O' J9 y5 R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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