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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這個社會還有沒有饶恕別人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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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係營住營住 babafett 係借屍還魂...
5 v  B* H+ o6 o以一敵眾的網友經常出現, 但每次都是一個接一個, 沒有同時出現的情況, 可疑!
  c+ A# s) ]7 P1 K/ H9 L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55 PM
2 N  h" `! A" y
) f( T& I9 g1 ^4 j; a  h- Vyesterday, 我先至講過 , 英雄所見略同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我現在準備約會一d法律界朋友, 如果告佢誹謗罪有幾多成把握, 可以問佢賠償幾多錢......
& a; G. y; c( w4 k7 F( G係唔係要問版主佢既 ip address......
0 H2 t* a& n1 }  U我知道我好多現實生活上既朋友都係26fun member, 他們知道 hamsubboy 我, 真人是誰, 只係我叫佢地唔好爆......
4 ^2 g! a. v$ L1 O9 I+ y7 }2 P2 Z. f, K所以我在26fun的身份算是公開的, 行為等同平常生活一樣,
8 K! w* e- B# P6 w- \3 A/ J" w6 }so 今次唔係網絡吹水, 當真實事情去辦......% p6 Z) A) w( f, Z  i, Z  Y

5 I# l5 M- a. V9 c我hamsubboy 醜醜地都係老闆一名, 在大陸有間機械廠, 應該有足夠財力告佢......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或其他永久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而另一類是 短暫形式誹謗 (Slander) ,即以口述或其他短暫性方式,去發布誹謗性事情。 6 L+ [; i( g5 W8 ~# _
( * 註:根據誹謗法,「發布」的意思不只限於印製及發行書籍 / 報紙 / 雜誌。 「發布」一般是指「以任何方式讓另一個人或公眾知道有關事情」。閣下可在第三部分 ––– 向其他人傳達誹謗性事情,找到更詳盡的解釋。)
- @; G: S' P+ I$ Y8 m* D以下是構成誹謗的要素:
9 S: ]& m8 ~: }7 @. K) ]& y: d
  • 有關事情具有誹謗意思;
  • 該事情已向第三者傳達;及
  • 該事情是針對某個人(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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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任何人透過書寫、口述或行為舉動去發布( * 註)一些誹謗性言論或事情,而該項事情針對另一個人或一間機構,該發布人便可能要就誹謗負上法律責任。概括而言,誹謗分為兩類 : 一類是 永久形式誹謗 (Libel) ,即以書寫 ...& W. l+ B5 Q3 q9 M* Y& h
hamsubboy 發表於 2009-12-17 08:27 PM
- H, l6 V6 _/ L3 o! z) ~* i0 m
alan, 你以前頭像係唔係一個gif bb?# D6 y( `( z/ z4 `, K
12d3 發表於 2009-12-17 04:35 PM
3 B! _9 {0 n, ?& w* l
係呀!!!
, X7 ]$ x2 h* t  e多謝你記得在下!!! / e3 N* D" C' b& Z
好撚感動呀我!!!
本帖最後由 hamsubboy 於 2009-12-17 08:33 PM 編輯 ( u0 }( A1 |9 O" ]% I" c
* R. A2 P5 y, Y# z2 D8 m  f
2. 在香港,甚麼法庭會審理誹謗案件?這些案件是由法官還是由陪審團作出裁決?/ \2 D9 \7 x7 D. _/ X

4 T; P& F0 E& I) x/ K原告人可以在區域法院(沒有陪審團)或高等法院原訟庭(可能有陪審團)展開訴訟。 註: 區域法院只可頒令最多一百萬元的賠償。
. j% W5 r3 t9 F% k. h% W  i# s在高等法院,誹謗案不一定要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根據
《高等法院條例》第 33A 條 (香港法例第 4 章),如果原告或被告任何一方認為有需要,都可申請傳召陪審團。不過,如法庭認為審訊會涉及長時間研究文件或帳目,或需要作科學或實地調查而不便與陪審團一起進行,法庭便可能會拒絕申請人的要求,而不傳召陪審團進行審訊。 : l7 J! \  W( b5 H* `. L' r* |
如果案件在高等法院原訟庭由陪審團會同法官一起審理,陪審團就會負責決定被告人是否需要負上誹謗的法律責任。
慢 慢 來 , 一 步 步 來 ,所 有 人 都 是 一 樣 的 ,
沒 一 個 人 是 特 別 的 , 只 要 努 力 和 勤 力 ,
一 定 會 成 功 。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呢個哥仔真係有趣到非常!!! 尋晚飲酒緊dvd既我都突然咩都吾做,半途加入~~
" Z8 [1 e/ g4 E1 T2 Salan3015chan 發表於 2009-12-17 08:34 PM
7 ?1 H8 }$ t4 K8 w% t" v% }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6 v9 x# B3 H, F- c2 T6 v6 k3 M* P2 O. R  I. v: u, P4 `& U0 ?) T

, H8 x- O, {3 \: w3 `) s* v噢!!眼大睇過龍添,咁大句都睇唔倒,真係年紀大,眼都壞,以後點昅女?!
' Y1 X) x2 F% b6 V8 U" x) [; R樓主理解事情好表面,去過好多地方就代表你唔是井底蛙?!咁你夠話自己係外國遠完書番來喇,咪又係想用拳頭去決解問題!同無讀 ...
3 n1 u0 \5 a/ T5 n: f衰貓 發表於 2009-12-17 02:59 PM
$ ]% E1 I& J! t
閣下所言甚是!好野!
, u2 ?. h8 \. O8 i都唔知係咪同甘國武係同一個人黎" R  X+ }2 Q- B3 F  V3 f) h* a6 K
Winters 發表於 2009-12-17 08:35 PM
4 }8 H! B" k* E) P' _
甘國武會凹水架,當年我x到佢仆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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