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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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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0 G% ?( F) E: G* }! T( Q4 R# a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6 G2 u& c9 c3 y0 W4 b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5 d) t# e0 Q; z" T" u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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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M' ^5 K; R' |/ U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x" S( K( Q) K# G# j* E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Q. \. t0 x! q4 k7 y% r! ]+ S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 }& M$ C. \( j; ]; |
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m; B% v: _" j5 n% f: N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 [; @! n+ C; d; v# i9 A4 @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I2 R$ ~6 R& c5 n) Z' @& P8 C
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_& Q/ P$ @2 \/ u0 N l5 f0 ]+ Z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2 |4 h& y5 Y" ~# k* C) E詠 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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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D" S9 C2 F/ N: w8 s8 ^5 D
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1 V A8 C: v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5 ?/ g) W# L+ f! k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O$ ]0 b1 A1 d0 w" E" |8 Y
所 內 。
/ R E" ]% \% [4 ]* `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 R" \7 n3 G6 I$ j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3 S& J: }% K9 M% `6 X4 |; k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A A. g2 u" n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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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1 N! b/ J* T# }3 t! w+ e8 H# _6 P7 c! q$ T6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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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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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7 K1 r9 L4 o" r' Z- w, O8 u# [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S. a- G3 i! W$ O a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6 }5 B. w. W9 ^ }' W
日 再 提 訊 。* b& m+ a; z* v, f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 p8 {- m5 A: S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6 I, S- x s4 I1 I- `% V- P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 P- s0 D: }9 Q% s% X0 W' A/ M3 k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7 q7 ?5 D( Z* M2 j9 x" R# i! G# V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 v" H5 Y3 y6 s2 f4 _( I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 C4 D1 {4 u$ L& l$ W! _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1 n- M1 V0 ]! F
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 `# w& f2 P7 R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p1 s0 F: N" t1 [, Z" h2 V% m1 j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 B( S1 x- _2 C7 e4 I
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Y. V0 H/ u) J0 m3 U
手 調 查 。
' ?4 m4 H. q j \1 v4 U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g* y2 F7 A6 I# [) {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0 S" d" U# Z: r% S) M8 S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e1 U* D a0 K! Y/ x+ N# T2 @2 \
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K+ W: ?% Z w7 h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1 E: L( L) ]+ ]. p9 T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r: F: Q# u! v8 \# |+ Q _% x$ t
0 _9 h% k0 j5 Y9 ]) z
# B! S1 {+ b) ?9 u
0 Y8 P+ v3 G( F+ ]5 ?
4 M9 T% G9 p8 |2 [: n* Y9 R' X- z% V4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g% F' i: n! o& c) x9 U( A
: X' [: d; l0 i2 J \/ ~
: P3 m+ z7 F* ?( `& j
% B: M0 l* t) b. F0 c; r1 S$ j
! N3 o, W" ^9 f; O5 X: V- }
/ e5 r) U# `7 O8 F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B# j9 V ^; ^4 E4 ?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 B' ~' I3 B7 u. ]' R1 d' x: O9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
( q! |7 H% C9 I" o0 v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1 c0 l+ `8 ~; j' X. C4 s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Q6 w( g$ X6 z/ i) ~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k: X4 I; d/ J* n7 h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 X+ [7 r5 L+ N r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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