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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4 1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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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
  
4 V& G. i; H. i" ?' T. X+ `呢d真係PK 想搞就叫雞啦 pk0 I, D% b8 H' O, r+ I* L' ~
5 歲 女 7 歲 子 淪 為 性 奴 13 年4 I% C& V& i6 C4 u
繼 父 涉 雞 姦 兩 人 逾 百 次
7 L; v5 ?- g8 l1 _) {) m6 @
, g& ?* d1 k! {' \* O: ~1 N- l' p5 q* E3 n: G9 |% J7 _
【 本 報 訊 】 一 對 稚 齡 兄 妹 , 隨 失 婚 母 親 搬 往 任 職 運 輸 ( V* }! N0 B& G* d9 b
工 人 的 男 友 家 同 居 , 並 視 對 方 為 繼 父 , 一 家 四 口 相 處 約 一 ' H8 F. Q" c2 v
年 後 , 繼 父 便 涉 嫌 雞 姦 當 時 只 有 7 歲 的 小 兄 長 , 兩 年 後 更 向
3 X0 B4 s0 e2 x7 k3 I7 N' q- H8 U7 b只 有 5 歲 的 妹 妹 埋 手 , 過 去 13 年 間 從 沒 間 斷 , 兄 妹 倆 慘 淪 為 $ r6 h9 `% J! f4 g! ?. M: S( C
性 奴 。 即 使 兄 妹 後 來 搬 離 家 , 繼 父 也 愛 用 禮 物 將 妹 妹 誘 返 6 i, Q+ B' |" a, j; f6 h
家 , 多 次 將 她 強 姦 , 直 至 妹 妹 本 月 初 向 老 師 投 訴 , 案 件 才
# t; w& w0 Y+ f告 曝 光 , 繼 父 涉 嫌 雞 姦 小 兄 妹 多 逾 100 次 及 多 次 強 姦 妹 妹 ,
/ |, _% d2 h2 B1 }被 警 方 拘 控 , 昨 被 押 解 至 九 龍 城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記 者 : 陳
' ^# D( M3 l. D; s9 C% [詠 詩* C5 t5 T, T3 `/ F" g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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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K+ F/ ?! H
: M9 l x% N! C" x; k: v) C* G p8 ^7 n6 R7 ?% |
案 中 事 主 兄 妹 現 時 分 別 19 及 15 歲 , 控 方 案 情 指 , 兩 兄
# Z$ C4 Q$ V" G l; a# b妹 於 1992 年 開 始 跟 隨 母 親 與 當 時 25 歲 的 男 被 告 在 黃 大 仙 竹 園
; B9 E/ {% Y+ ^- C; ~; f2 b南 寓 所 同 住 , 他 們 均 視 被 告 為 爸 爸 , 亦 喚 他 作 父 , 雞 姦 疑
! w/ I6 Y6 g' s, t d, L+ d$ a5 R' ]案 於 1993 年 開 始 發 生 , 持 續 至 2006 年 , 事 發 地 點 均 在 被 告 寓 U) w( ~6 F. H2 ]3 \/ g) k
所 內 。: e3 x! D4 [! X4 I5 } z
男 被 告 現 年 39 歲 , 報 稱 運 輸 工 人 , 他 昨 被 控 與 21 歲 以
5 Q, p- c+ b+ P4 c. ~下 男 子 作 出 肛 交 、 與 21 歲 以 下 女 童 作 出 肛 交 及 強 姦 合 共 三
+ r# k5 E4 {( g) [項 罪 名 ( 見 表 ) 。 根 據 《 刑 事 罪 行 條 例 》 , 三 項 控 罪 一 經 / E" U9 C0 T3 u, X& f* E
公 訴 程 序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均 可 判 處 終 身 監 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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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0 T8 v' a+ j隨 母 親 搬 離 仍 被 侵 犯
B" R& m' q( w
3 W' Z; J, K1 K6 H 於 昨 日 提 堂 中 , 鑑 於 警 方 需 時 間 調 查 , 控 方 也 要 向 律
`2 {4 N9 G5 ^' @# j6 l2 E政 司 諮 詢 法 律 意 見 , 以 決 定 由 哪 一 級 別 法 院 審 訊 案 件 , 故
; { \/ ]' p& F0 l8 m被 告 暫 時 毋 須 答 辯 , 裁 判 官 杜 浩 成 下 令 將 被 告 還 柙 , 下 月 9 : T5 b; `! O8 j3 N
日 再 提 訊 。, d( Z% ]7 L) J% f* }' S6 c
控 罪 書 中 的 事 主 兄 妹 姓 名 均 被 隱 去 , 僅 稱 呼 為 A 及 B , 0 c$ `/ s* e; M" E) u! m, q6 i) g
確 保 身 份 不 會 曝 光 , 而 控 方 呈 交 法 庭 的 案 情 則 指 , 兩 名 事 + b2 w; e4 Q9 B4 e) y4 v5 `! V) f
主 的 母 親 於 1992 年 認 識 被 告 時 , 兩 人 為 同 事 , 她 正 準 備 跟 丈 N: \. W0 D8 z) |
夫 離 婚 , 不 久 她 便 跟 被 告 發 展 成 親 密 情 侶 關 係 , 一 家 三 口 7 _4 W/ W3 S' e4 J$ \
到 被 告 寓 所 同 住 時 , 兩 兄 妹 分 別 為 6 歲 及 2 歲 。
Z. F7 u' @0 }2 `: r 控 方 指 , 事 發 於 1993 年 至 2006 年 9 月 期 間 , 由 事 主 兄 妹
8 L3 ]! J- y8 f/ A$ ^4 z2 l( o年 幼 開 始 , 即 使 至 2000 年 被 告 與 事 主 母 親 關 係 轉 差 , 兄 妹 倆
4 U, p, W/ ~$ G. u" B: H隨 母 親 搬 離 被 告 寓 所 之 後 , 被 告 仍 以 威 嚇 或 送 禮 手 段 , 誘 7 g/ ?1 |5 k+ X) R* H0 w
兩 兄 妹 返 回 寓 所 , 結 果 妹 妹 持 續 遭 被 告 在 家 中 性 侵 犯 , 除 & U8 Q4 ~ }+ m( J3 K% {) V n
了 雞 姦 外 , 還 被 強 姦 。 直 至 今 年 1 月 9 日 , 女 事 主 向 老 師 投
6 p8 v6 B4 t* g; w! x訴 遭 繼 父 性 侵 犯 , 案 件 才 曝 光 , 交 由 九 龍 東 總 區 重 案 組 接
" x5 N( \ f/ ]) }7 t- h: Z5 U手 調 查 。& M1 ^% E; ]5 B9 \6 _. ], d
首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3 至 2000 年 間 , 受 害 兄 長 案 發 年 齡 約
' @4 }: ]/ O) G9 _" W9 \7 X7 歲 至 14 歲 , 控 罪 指 被 告 約 於 7 年 間 跟 受 害 兄 長 肛 交 共 80 多 9 T, J4 r. O" |6 L' P; S! M' ]7 b
次 ; 第 二 項 控 罪 發 生 於 1995 至 2004 年 間 , 被 告 於 9 年 間 跟 女
. d; e/ e4 c; v- Q事 主 肛 交 共 20 多 次 , 案 發 時 女 事 主 年 齡 約 5 至 14 歲 ; 第 三 項 ( Z1 i/ K1 x& b; p3 u
控 罪 則 發 生 於 2005 年 1 月 至 2006 年 9 月 間 , 女 事 主 約 14 、 15
. S9 L0 ~0 G% O" \歲 , 遭 被 告 多 次 強 姦 。
, q+ i# P. G% z% w4 o' f i( d: `: }; R# \0 s% u, N
% {* ?! ~% L7 B( {4 y" |7 b! g
, X8 G; }: ]& x' [' C* P' p: X
4 U) z: `# F! u/ ~7 C/ }
否 認 控 罪 承 認 曾 摸 胸
' ^) d2 `- t% w1 {3 Y% n
1 @. `! r% A% {1 b' u+ c
1 A4 l! N; a- P4 d1 i: N9 `0 M0 C" q0 ?7 Q/ E; U
) b: K3 K$ a& I& Z5 P5 V
: ?" i2 K) u3 V% R4 P5 ^* _9 n$ E 控 方 續 指 , 警 方 亦 從 女 事 主 的 同 學 口 中 證 實 , 女 事 主 $ _4 S2 f2 h, v( Q
曾 向 同 學 傾 訴 遭 繼 父 多 次 性 侵 犯 , 而 警 方 接 報 展 開 調 查 0 H0 i2 r# F5 \8 u7 k P
後 , 本 月 11 日 將 被 告 拘 捕 , 將 他 扣 押 至 今 。4 L2 E5 k' m) Z- g# n7 ?% G/ ^9 ]
被 告 在 警 誡 下 向 警 方 否 認 曾 干 犯 有 關 的 三 項 罪 名 , 但 & C# W: U9 c9 G. U# J
承 認 曾 贈 送 MP3 予 女 事 主 , 令 女 事 主 上 門 探 望 他 , 又 曾 在 " z$ x8 h6 U" v7 I( v, m
2006 年 9 月 撫 摸 女 事 主 胸 部 , 並 承 認 過 去 幾 年 間 , 當 女 事 主 + d4 y# Y+ P* O) p; L( K# ?
回 來 探 望 他 及 二 人 單 獨 相 處 時 , 曾 跟 她 睡 在 一 起 。6 I; w; C( o4 \: O+ c5 t4 w
案 件 編 號 : KCCC39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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