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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滿紛 26FUN » 吹水版 » Will you support 黃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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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他們思想不夠全面 行為也非常幼稚6 [, B/ p2 Z$ d; g
關公也有對頭人, 你認為幼稚就認為夠了, 只要10多萬社民連的選民不這麼認為就好了。1 i4 p" ^# d; d1 h

5 y8 E, M; \* B$ i# M* A6 {>沒錯 市民選他們是要他們為市民向政府表達意現5 k7 @; e& Z  p: {& D5 G
先不說'長毛' 黃毓民 自稱飽讀聖賢詩書/ B  I7 N# M2 _& G
俗話說:君子動口不動手 他的行為可恥 實在狂為讀書人. y$ a1 y( Z6 k. E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動手之說從何說起? 你哪一隻眼看到黃毓民與其他人有身體接觸? 就算你認為擲蕉代表動手, 也只有黃毓民一人而已; 以你的邏輯, 長毛沒有擲蕉, 只是動口, 請問他是不是君子? 搞政治從來都是博出位, 如果要做君子? 請不要從政, 去教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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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沒錯 政府也可能處事失當 但我不認為這個自稱 為民拯命 的莽漢  即使當上特首 他能妥當處理各界各階層的不同問題& g) h  t0 w0 K$ y
即使要特首和他冷靜辯論 在黃先生不學鄭大斑般強詞奪理的條件下 以曾特首的功架 也必定可令他無言以對6 w7 r/ V! c+ J( f  ?! H& w
廢話, 誰說批評特首就一定要具有做特首的能力? 是不是未拿過影帝就不能批評梁朝偉的演技? 何況黃毓民從來沒有說過要當特首? 沒有發生的事, 就是沒發生, 我也可以說, 如果泰臣沒有用那些咬耳朵的招數, 以我的功架, 必定可以ko佢.......* k: c& A. T& J1 a! H; C" ]9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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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 教育 金融
- k  m5 [  K# o2 D& P5 `: s是政府最大開資的地方! d& B3 ?# k+ I1 b- a7 ?% L7 J3 _" h
其他的地方也算得只好足夠或者是勉強可以2 R; a2 f/ x! w8 t5 G! l
要減少這些供給? 那會變成惡性循環/ P3 j1 T3 D& }7 X
醫療方面是不能減的/ X/ G2 R8 g( |! X) ~
教育? 如果下一代的培育有丁點差錯 未來的香港就玩完了1 A' b/ Q! a( N
金融? 沒錯庫房有錢 可是一金融風暴 也足以令香港傷亡慘重...儲備是必須的 因為香港是一個靠金融體制維持的成市
: M# E5 I9 H" b+ h" i* n$ B誰說要減醫療、教育開支? 而「用盡」一切儲備之言亦是政府官員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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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_3 \) S3 T7 O8 G8 n>其實 社會就像一條鐵鍊 環環相扣  雖然明白 某方面是需要支援 可是 我們應該要看得廣闊點考慮長遠得點 不能因小失大 令整體失衡 令麻煩更多
5 W' T! v8 R; J4 |要說解決方法的話 應該召集商界熱心人仕 籌集金錢; A  d& D: h0 q: E/ W
成立基金 跟社署商協 制定基金的發放條件
2 s4 x0 n- j  J; U6 o! T召集商界籌集金錢? 無異與虎謀皮, 中國人的DNA, 從來只為自己的利益放眼, 不要說甚麼制定基金的事不關己事件, 就是當年特首帶隊往大西北考察, 商界的人雷聲大、雨點小, 現在又有幾人響應? 你的建議等同馬克思主義, 講就好聽, 做就面青。' _5 c' O  S. m3 L! |/ g  j  L

! R& g% ^( m8 c1 {. s* B" w5 G>但如果說黃先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何不先身先士卒 發起籌募運動 而是把金錢放在籌劃遊行 而不捐助?! F0 d0 S( K) W% c! A0 L
在此我看到幾件事 及有幾個問題& X: T4 \# x$ r( |# m; a0 A$ N+ r
1.他只是一名只會批評不會自救的人 某程度上是遷怒9 d- }" J% ^9 i1 f
2.他是一個欺騙市民的人 借著為民拯命的口號進行反政府行動 卻不曾為大眾謀取一分一毫
. j/ F3 ~/ v& _*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是黃毓民的專利, 香港政府, 民建聯都曾說過, 為什麼要將一個整體社會責任套加一人身上? 至於欺騙市民之言, 閣下如果不是黃毓民的選民, 根本沒有資格說; 「欺騙」的意思是, 你當初相信他的說話, 但後來發覺貨不對現, 才叫欺騙; 如果你從根本就不認同他的說話, 要騙亦無從騙起。選黃毓民的人, 就是要他衝擊議會文化, 如果他不做, 反而是欺騙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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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U) Z/ b5 [% `" u8 Q  W>問題1
/ m/ \. F( F" R4 x+ S+ M4 y& b0 i既然那麼愛民  既然那麼聰明 為何不想辦法實際的幫助有需要的人?
4 T& N& x0 V9 g: v* k& l又是「梁朝偉理論」......... 3 ?/ x; c5 s3 n% ^

9 Z/ i% r' K  E0 T) l>他到底是為私慾而到立法會 還是真的為民拯命?% Y* O4 }% I7 h- \, ?9 I
這個問題應該向全體60名議員詢問。
4 Q" l3 s, k( z1 y7 S# ]& x: u) @! V  g1 R1 W: ~  ~6 \7 V
>在我看來
, h  C0 M4 m6 c( ~5 I說俗一點 :佢都係趁早收皮!!3 t: U3 V6 w+ u  a9 y- X3 c
雖然在此我對黃先生的品格及出發點抱有疑問  Z/ u, i. m2 \/ U; X
但畢竟他誤打誤罵下 令社會正視這個社會問題也算是一件好事; [! \! k- D8 ]' s0 O' O
連我那種人也去了扶老之家捐了點錢 這可算了他那種行為 唯一能對社會帶來的益處0 c9 n$ w% x8 j/ X/ H7 }
人家做實事, 就說人「誤打誤撞」? 鄧小平的理論聽過了沒有: 不理黑貓還是白貓, 抓到老鼠就是好貓!!!& q% t& v. l% N' \( x" }& A# {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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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打狗棒 於 2008-10-21 04:46 PM 編輯 ]
正呀..好好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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